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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学考试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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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2022上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6月10日至17日进行。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一、登录方式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登录。二、毕业申请流程(一)网上注册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进行保存,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二)网上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三)网上确认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四)网上支付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五)审定结果反馈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三、办理时间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办理毕业时间: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2022年6月10日9时至6月17日17时。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至8月9日17时。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一)收费依据: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五、考生注意事项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6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2.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3.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4.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5.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6.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7.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8.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9.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10.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11.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12.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各市、区招考办电子邮箱及公开电话 附件2: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

沈阳市招考办电话:-4

地址: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市级教育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自学考试招生办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1日9时开始,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8月23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一、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二、报名时间1.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9月7日至9月8日;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2.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3.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三、注意事项1.新考生网上身份认证通过后即获取报名资格,便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缴费。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认证可联系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老考生如果报考时提示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先与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电话联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考办电子邮箱(见附件)申请更正。附件:辽宁省自考2022年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电话:

传真: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

邮编:110034

E-mail:

2018年7月27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庆才、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伟兵共同为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揭牌。

扩展资料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职能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由原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整合而成,为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事务性工作。

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等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辽宁省招考办自学考试部

一.辽宁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申请条件考生(指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在网络考试中发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错误的,可以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二、材料经营1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考生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 2019年4月辽宁大学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时间3月7日-8日(工作时间)。四.办理场所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点击查看五.联系电话1 .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处: 。2 .拨打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电话。点击查看六.手续流程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文件到选拔考区招生单位办理更正手续。3 .市(区)评选单位收集考生资料核实后,打印《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考生签名核实信息,由市(区)评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 .市(区)招考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省招考。5 .省招考后,不回复书面结果,考生可在4月1日后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评审结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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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市级教育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自考招生办

一.辽宁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申请条件考生(指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在网络考试中发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错误的,可以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二、材料经营1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考生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 2019年4月辽宁大学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时间3月7日-8日(工作时间)。四.办理场所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点击查看五.联系电话1 .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处: 。2 .拨打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电话。点击查看六.手续流程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文件到选拔考区招生单位办理更正手续。3 .市(区)评选单位收集考生资料核实后,打印《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考生签名核实信息,由市(区)评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 .市(区)招考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省招考。5 .省招考后,不回复书面结果,考生可在4月1日后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评审结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什么时候报名?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怎么报名注册?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辽宁省自考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20年08月自考11996企业经营模拟(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56.8KB 2018年10月自考00090国际贸易实务(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60.5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省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

一.辽宁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申请条件考生(指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在网络考试中发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错误的,可以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二、材料经营1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考生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 2019年4月辽宁大学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处理时间3月7日-8日(工作时间)。四.办理场所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点击查看五.联系电话1 .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处: 。2 .拨打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电话。点击查看六.手续流程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文件到选拔考区招生单位办理更正手续。3 .市(区)评选单位收集考生资料核实后,打印《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考生签名核实信息,由市(区)评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 .市(区)招考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省招考。5 .省招考后,不回复书面结果,考生可在4月1日后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评审结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电话:

传真: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

邮编:110034

E-mail:

2018年7月27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庆才、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伟兵共同为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揭牌。

扩展资料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职能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由原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整合而成,为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事务性工作。

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等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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