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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学考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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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学考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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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学考试地址

西岗区教育局自考办的电话:83601153,或是打114查一下.关于你的问题还可以去一些助学单位问一下,永和小学院里有一个,工人大学也有一个,还有很多地方都有,永和小学那个电话号码是:82655279,打不通的话打大连的自考办在大连市教委里,位置在101/708车的联合路车站那。就是在西安路家乐福东面一站远。与中山公园为邻。

大连市教育局

地址:联合路119号

大连市教育局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大连自考办在教育局内招生办和自考办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样的工作人员负责招生和自考两项工作。

大连自考办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学习培养目标:

1、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2、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3、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办

你打114查询不就知道了吗?

辽宁省自学考试中心地址

有自考辅导班现在还可以报名,但要抓紧就几天的时间了,通过率挺高的。地址:市府广场旁金龙大厦25楼2504室电话:自考王牌机构:辽宁高等教育网(可百度搜索)

沈阳市招考办电话:-4

地址: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市级教育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你要是在站前坐车就做17到九中下车,下车抬头你就看到辽阳市自考办!如果你在翰林府上车就做30路到罗马假日下车,下车有个胡同进去就是,报名在三楼,如果你是散生那就要去市委的二楼做8路就是!或者到盛达书店往前走几十米就到了!

辽宁省自考办地址

辽阳市招考办 白塔区民主路剧场院内 111000(邮编)从站前坐8,9,17路都能到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由原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搬迁到新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原各业务部门咨询电话已废止,新业务咨询电话变更如下:普招业务:研招业务:成招业务:中招业务:自考业务:社考业务:杂 志 社:党政群部:(咨询)86156996(成绩证明)

1、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办公室

2、 辽宁省招考办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 37号 110002 刘继平

沈阳市招考办电话:-4

地址: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市级教育招考机构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辽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

鞍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79号电话为:

1、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办公室

2、 辽宁省招考办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 37号 110002 刘继平

电话:

传真: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101号

邮编:110034

E-mail:

2018年7月27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庆才、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伟兵共同为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揭牌。

扩展资料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职能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由原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辽宁省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整合而成,为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的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事务性工作。

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等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

辽宁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地址

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办公室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刘继平大连市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7号 116021 宋伟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79号 114005 李红岩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 113008 程庆礼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北二路40号 117000 白丽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24号 118000 曲爱莉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123号 121000 王学久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26号 115000 肖慧滨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沙云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民主路79号 111000 刘成海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22号 112000 程宝国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06号 122000 武铁兵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125000 张书环在辽宁报考可以,不过要有办理些手续。 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成绩,现要转入我省的这种情况,我们称为外省转入。外省转入的考生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我省已有考号、考籍,并取得了若干科目的合格成绩。这部分考生往往利用在外省加考机会,取得合格成绩后,转回我省。这部分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过程是,先在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省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省市(除天津外)自考办要给考生一份转出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信等)。考生凭考籍转移通知单(介绍信、证明信等)在规定时间到我省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是每年的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具体时间请注意:辽宁招生考试网站(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中的消息,辽宁招生考试杂志(自考版)也将提前半年在报考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办理转入手续地点是省招考办自考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辽宁教育电视台对面,黄河大街立交桥下)。办理转入手续应准备的材料:外省转出的通知单、介绍信、证明信等,辽宁省的准考证。二是考生一直在外省求学,在我省没有考籍,也没有考试合格成绩。这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要转回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有两种情况可选择,一种是先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自考处办转入手续,由省招考办自考处先给考生在我省的考号,考生到转入市招考办报名、照像、留取指纹、参加考试。另一种是先到转入市招考办以新生身份报名、照像、留取指纹、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这部分考生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地点和应带的材料与前一种考生办理转入手续的要求相同。转考收费按省物价局的规定80元/人次(见辽财综[2003]478号文件)。

崇山东路上,如果要办学历证明,每月头三天去,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很官僚的一个地方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 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在12月1日至7日进行,详细的申请流程及申请相关安排见下文毕业申请须知,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供辽宁自考生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 12月1日至7日进行 。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进行保存,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 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 ,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 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 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 如未能按时支付, 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从今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 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图像不符合要求学信网将不会显示考生图像,同时也不能打印学历备案表。请考生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

3.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4.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5.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

6.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7.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8.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9.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 专业及主考院校 ,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10.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11.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2.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 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 (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3.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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