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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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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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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

2021年工商管理专业自考科目表据悉,2021年工商管理专业自考科目分自考本科科目和自考专科科目,其各自的考试科目如下:1、工商管理专业自考专科目表中小企业战略管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英语(一)、生产与作业管理、企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等。2、工商管理专业自考本科目表必考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企业管理咨询、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企业经营战略、英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金融理论与实务等;加考科目:企业会计学、企业管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市场营销学、生产与作业管理等。注: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考加考相关课程,且报考本科的考生在申请工商管理自考本科毕业时需出示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文凭。

“自学很难考,方法是王道”。《国际经济法概论》是自学考试法律本科阶段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在复习备考中,考生必须系统学习和理解相关基础理论,全面掌握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案例分析解决能力,为考试打下坚实基础。大家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技巧。我结合教学中的一些成功案例,帮大家总结了“三阶段”复习备考的策略。具体内容大家也可以到“喜马拉雅FM”查找吕振宇老师的《国际经济法概论》来进一步的详细学习。(一)“三读”教材。教材是自学考试的基础。自学考试主要还是围绕教材进行出题。“三读”教材不是让大家只读三遍,而是按照“三读”的顺序循环进行,尽量多读几个循环。第一遍要把教材“读懂”。在第一遍学习教材的过程中,同学们一定会遇到很多难理解的知识点。看不懂的时候,一定不要急于赶进度,而是要慢下来查找相关资料,彻底读懂知识点。第二遍要把教材“读薄”。在读懂教材的基础上,大家的任务就是要梳理出知识框架,通过知识框架形成每一个专题的思维导图,最后把各个专题串起来形成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整体思维导图。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要去粗取精,提取知识点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可以用“关键词记忆法”来整理和记忆大块的知识点。第三遍要把教材“读厚”。读懂教材、梳理出思维导图之后,再去读教材,我们就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会主动思考、联想与国际经济法概论相关的知识点,思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源、法理、深层次的含义。这一点对于我们做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非常重要。因为,只有理解了法条才能用自己的语言论述对应观点,才能在具体案例中自由的应用法律规定解决国际经济法概论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二)“细做”真题。要把真题作为检验学习成绩的重要标准,通过做真题发现问题、找准症结、不断提高。具体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要选择质量好的真题资料。尽量不要做模拟题,有些模拟题出得不是很严密,反而在学习中造成误导。二是要慎重对待网上的参考答案。自学考试没有网上标准答案。网上公布的答案主要是辅导机构、个人发布的,有些答案有明显错误,大家只能作为参考。三是要讲求方法。可以按照每道题“审题---试做---对照教材找答案”的“三步循环法”做题。这样可以边做题边复习教材对应知识点,防止错一遍下次再做还是错的怪现象。四是要“巧做”案例分析题。要在背诵简答论述题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按照得分点回答问题。缺少任何一个都会失分。(三)“重点”冲刺。考前冲刺阶段要突出考试重点,针对前期“三读”教材、“细做”真题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找准重点疑点,集中攻克难点。建议大家在前期学习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重要知识点。比如,在前两个阶段学习每一章的时候,大家就要梳理出需要背诵的简答题、论述题,进行归类、整理。特别是以前真题中没有出现过的重点题目,可以大胆的作为今年的预测题,在冲刺阶段重点背诵。同时,在这个阶段,大家还要对照“三读”中梳理出来的思维导图,找出几乎每年都会考到的“高频考点”进行重点记忆,确保高效复习、科学备考、顺利过关。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上面说的《一考通》教辅不错,可以参考,命中率挺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 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 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 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 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2021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单。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题1.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 2.信用证。3.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4.国际许可合同。5.MIGA6.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7.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8.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案例第三章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难点第一章 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性质 2、国际经济法经历了哪三个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代表是什么 第二章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首要的是什么 2、经济产权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世纪之交的争论的要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有助于贯彻公平互利原则 4、以洛美协定为例分析南北合作、以七十七国集团为例分析南南合作的依据 5、有约必守的内容及两个限制 第三章 1、国际货物买卖法有哪几部分组成 2、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公约适用的、不适用的、不涉及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公约允许各国有哪三项保留、我国有哪两项保留 5、公约对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是如何规定的、中国合同法与之有何区别 6、公约对发价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7、公约对接受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8、公约对买卖双方的义务 9、违约与逾期违约的概念、违约时担责(归责)与免责的原则。根本违约的概念及结果 10、买方、卖方及共同可采取的违约补救措施有哪些 11、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12、买卖合同消灭的情况 13、国贸惯例的性质、常用的三种术语 FOB 、 FCA 、 CIF 的规则 14、中国合同法与外贸法的主要内容、倾销与反补贴的概念 15、国贸支付的三种方式、每种又可分为哪几种 16、信用证( L/C )的概念、种类、当事人 第四章 1、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内容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2、TRIPS 协议的特点和规则 3、禁止对技术受让、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内容 4、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标的、类型 5、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6、国际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五章 1、发展中国家对外贸的管制与鼓励措施各包括哪几方面 2、国有化征收及补偿的政策如何 3、发达国家鼓励海外投资的措施 4、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有哪三种种类 5、区域性世界性的国际投资法有哪些 6、TRIMS 、 GATS 、 ICSID 、 MIGA 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第六章 1、 国际金融法由哪三部分组成 2、《基金协定》关于国际货币亿兑、鉴金支持,关于货币储备的规则 8 、 14 条 3、特别提款权的概念特点、定值分配、使用、限制 4、国际融资协议有哪几项共同条款、各自的内容有哪些 5、国际定期信货协议有哪几种、欧洲货币货款的概念、特点及特殊条约 6、国际银团及项目货款协议的概念及种类 7、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8、国际证券的发行的两种审批制度、上市条件、禁止行为 9、国际融资担保制度有哪种形式 见 即付但的概念、特点 10、跨过银行有哪种形式 东道国在哪些管制措施 第七章 1、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点 2、税收管辖权如何分类,自然人的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确定各种所得的来源地如何确定 3、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法律上、经济上)产生原因、构成要件及危害 4、国际税收协定中营业所得及劳务所得、征收权的划分 采取什么原则 5、避免国际重复 征税两种方法的含义、分类、优点、缺点、采用 6、国际逃避与避税的概念、特征、方式、管制 第八章 1 、《基金协定》《世行集团、世贸组织、贸易会议、的员资格组织机构 表决方式 3、 欧盟、东盟、欧配克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表决制度 第九章 1、处理国经争端的规范有哪两种、解决方式有哪三种 2、国际司法解决方式的管辖权及局限性 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优点、方式、机构程序及效力 4、仲裁与调解诉讼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撤销裁决 5、对国内及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自考含金量高,国家承认学历,肯定是有一点难度的,但是只要踏踏实实的学,多背、多看。考过都是没有问题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国际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的学校有山东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是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进行落户的。

2021年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

这些大学就是青岛大学,山东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等等;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而且不同的城市对于落户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可以提前了解这一方面的政策。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学校有什么?

湘潭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等。

国际经济法技术专业是干什么的?

国际性经济与贸易技术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掌握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与发展状况,了解流通的国际贸易标准、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掌握中国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把握社会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精通最新国际贸易业务流程运作模式与基本上专业技能,可以无阻碍地开展英语聊天,具有国际视野、创新与进取精神的应用性国际经济贸易优秀人才。

自考专科如何落户?

自考专科可以通过积分落户的形式进行落户。依据各省市积分兑换落户政策,只要是你学信网标注的文化程度,是什么层级,便会加相对应的成绩,因此,无论是自考、成人高考、现代远程教育或是电大等教育模式的学历文凭,都与全日制学历一样,是能够加分的。

成都市自考大专本科能够落户吗?

针对自考大专本科毕业生来讲,文凭落户政策只认同普通全日制等方面的毕业证书。网络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自考类也不行。所以无论是大学本科或是大专都要全日制学历才可以进行落户。可是2021年新政策表明,参加成人类自考(学信网可查)的小伙伴们,可以办积分兑换落户成都市。

西南政法自考法律学本科专业是什么?

①法律实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总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语文、宪法学、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史、法理学、行政法学。

②法律学:中国近现代史规划纲要、马克思现实主义基本概念总论、英文(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性经济法概论、担保法、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外国法制史、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论文。(凡申请办理免试英文(二)学科的,需还要加考本专业的3门选修课,且不得少于14学分制,免试英语不授予学位。)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科目推荐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法学需要准备什么?买哪些书?你问的有点笼统,你是准备考法律专业呢,还是律师专业?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序号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使用教材备注教材名称版次编者出版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8年版王顺生、李?捷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08年版卫兴华、赵家祥北京大学出版社300015英语14《大学英语自学教程》99/98版高远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共课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法律文书写作》2006年版宁致远北京大学出版社50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2005年版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2005年版陈安北京大学出版社700230合同法4《合同法》2004年版王利明、崔建远北京大学出版社8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6年版金瑞林北京大学出版社900227公司法4《公司法》2008年版顾功耘北京大学出版社1000226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2003年版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1100167劳动法4《劳动法学》2003年版贾俊玲北京大学出版社1205680婚姻家庭法3《婚姻家庭法(一)》2004年版杨大文、马忆南北京大学出版社1300263外国法制史4《外国法制史》2000年版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考生任选三门。免试英语者另选四门加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14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杨鹤皋北京大学出版社15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2008年版徐爱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605678金融法4《金融法》2008年版吴志攀、刘燕北京大学出版社1700233税法3《税法》2008年版徐孟洲北京大学出版社1800257票据法3《票据法》2007年版付鼎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900258保险法3《保险法》2000年版覃有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公证与律师制度》2006年版陈光中、李春霖北京大学出版社2100169房地产法3《房地产法》2006年版程信和、刘国臻北京大学出版社22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律师专业考试科目: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1022毛泽东思想概论2203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3301英语144728中国法制史55216劳动法46729律师执业概论57730国际贸易法58731知识产权法49732公司法410733合同法41173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12735证据法学613736市场竞争法概论414737国际投资法415738税法316739保险法317740金融法418741房地产法319742会计法与审计法420222法理学621224宪法学422225民法学623226刑法学724228民事诉讼法学425毕业论文16-19四门课程为不考英语者的必考课程;20-24五门课程为加考课程。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论法学”五门课程你也可以到当地的自考办,你报名的时候会给你提供自考的相关资料的,什么都有。希望能帮助到你。自考法律本科需要买哪些书籍你好,自考书籍资料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可以网上试试,或是有卖那种历次考试真题的试卷的辅导资料的可以,或是模拟试题都是可以的。自考书籍要根据你报考的科目来选择教材,所有课程的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根据考试科目安排报考科目根据报考科目和科目的教材信息购买教材教材信息已经公布,在报考时自考办就有报考时在购买。查询你报考课程的教材信息,根据教材信息购买教材,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到自考办问问,或是大型书店都有。一、自考教材都是全国自考办指定的教材,一般考试大纲都是根据指定教材来出的,所以教材一定不能买错。自考教材一般在每次考试前发布考试安排与计划时同时公布各科目的指定教材,考生在选购时根据办发布的各课程的代码、主编、版本号等信息进行选购就可以了~二、购买自考教材或辅导教材的方式一般有三种:1、自考办教材服务部:正版教材、一般原价出售,无折扣2、自考实体书店:一般都是6~9折左右,根据书的质量有些差异,每个地区基本上都有几个自考书店的3、网上书店购买:个人比较推荐的方式,一般网上都还是非常容易购买的,而且折扣也比较大。你直接网上搜书名就可以了。望采纳谢谢非法学本科可以自考法学本科吗?非法学本科可以自考法学本科吗?要什必设课程及学分要求:公共政治课(4)、外语(14)、法律文书写作(3)、国际私法(4)、国际经济法概论(6)、合同法(4)、公司法(4)、劳动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知识产权法(4)、婚姻家庭法(3)。江苏自考会计本科科目有哪些?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15英语二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4184线性代数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8资产评估00159高级财务会计00160审计学0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058市场营销学0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00321中国文化概论27332当代中国经济运行00152组织行为学06999毕业论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呵呵 毫无疑问国际经济法概论是律师和法律专业最为难考的一门课程了,因为它的考纲和别的课程不一样很宽泛,教材呢像是在漫谈 我这次也考了,报了四门,比较懒,复习两个星期,国际经济法过了 本人的经验就是 这种科目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不要求你死记硬背,而强调你理论的掌握,因为它没有名词解释,省了不少时间,但是如果像上面这位所说的死记硬背的,我想下次考也不会通过,因为没有这个精力,也不利于真正掌握该科的核心思想 1 不知道你将国际经济法概论的真题做了几套,如果你分析还是会发现一些规律的,比如从06年4月到08年7月的真题的最后一道案例题都是关于国际贸易法的(除07年4月的是技术贸易),而且都是货物贸易,考核的都是关于《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以今年的也不例外,当然4月的也没有脱离这个规律。而这是否对你的复习有小小的帮助呢? 所以国际货物贸易这是非常重要的,选择题,论述,简答题一般也会考到 2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GATS了,个人感觉这个非常的重要,主要集中在第二节,建议你将GATS的法律体系,和GATS的主要内容,附件及部长决议,这几个的内容多看,熟练的记忆下来。因为选择题经常会考到 3 国际技术贸易这一章重点复习第四节国际技术许可合同,这个主要就是选择题 4 国际投资法重点看第七第八节,主要就是ICSID和MIGA 5 国际货币金融法看起来很多,但是只要用笔划出重点,多看多读。因为这张的内容主要就是在选择题,只有在07年4月在简答和论述中考过。怎样画重点呢?比如先决条件的内容,你把他们画上线重点复习就可以了,其他的依照你的时间和精力安排了,还有比如那些属于意愿书,什么是浮动抵押等,这里就不一个个说了,在教材的目录里你可以看到的 6国际税法也是选择题和简答论述常考的了,有国际重复征税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逃税避税的方法是要点。多看几遍 7国际经济组织法就显得不是很重要了,不过要熟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8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就要了解争端解决的主要方式,还有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内容 说了这么多,其实当你真真熟悉了这本书的知识后 发现我说的就是一些废话了,不过对于不容易通过考试的考生可能会有一点帮助吧,最后要说的就是要认真做一下真题,但是不要现在就把真题研究的滚瓜烂熟,最好在考试的前几天效果最好 还有就是试题上字迹工整一点,论述简单稍微多写一点,很多自考朋友跟我说真的写不出来,我的建议就是就像谈恋爱对你女朋友说的情话一样,不要怕多不要怕丑,你写错了不会倒扣分,要是观点有道理反而会加分!哪怕和评分参考不一样也会加分,选择题老师没有多给的权利,但是主观题老师的权利还是蛮大的,字迹工整,答案稍多老师的第一印象就会好一点! 有时间就把这本教材从头到位看一遍或几遍,不要求刻意去记忆其中的内容,只看就可以了,这样会有用处的,你似乎觉得没有记住东西,其实有一部分内容已经在你脑海深处了,做选择题的时候会显示出它的作用的,再有就是可以起到一个心理暗示的作用,哪怕你知道这是心理暗示,它也会有作用 有用给个分,或追加点分吧,没用就当上面的话是空气,也祝愿你能摸索出通过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方法,总之努力还是最重要的 祝下次考试顺利 自考qq群34302526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是7月份考吧,现在还有时间,你觉得这课本太厚,那就别看这课本了,买本“一考通”先把选择题答案抄上去(没时间一个一个题的做)再看二,三次就差不多了,一定要把握选择题,一般考的都是“一考通”上面的,拉分就在选择题,你选择题做好了,我包你通过,哈哈。简答题乱写都有分,一定要写满!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2021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押题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单。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

喜马拉雅fm上有个系列讲座不错,对国际经济法概论教材每一章节都做了详细讲解,还有历年真题解析,最重要的有押题班!!可以去听听,在喜马拉雅FM搜索“国际经济法概论”就可以

可以在百度文库看看有没有,这里的经济法概论历年真题应该是可以的

有的 网盘是qing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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