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发布时间: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发布时间: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详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请:2021年12月15—20日。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必须到市自考办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初审:2021年12月18—20日(周六、日照常上班)9:00—12:00,14:30—17:30。 (三)初审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须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前,完成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并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在系统中确认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登录系统,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3.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4.不按要求打印、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现场初审时可能需要排队等候,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保持“一米线”,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到市自考办,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下旬,请考生自行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2021年自考下半年毕业申请

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我市办理毕业申请的考生,详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在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请:2021年12月15—20日。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必须到市自考办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初审:2021年12月18—20日(周六、日照常上班)9:00—12:00,14:30—17:30。 (三)初审地点:市自考办(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须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前,完成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并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2.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在系统中确认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使用系统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登录系统,使用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办理地点选择“珠海市(0400)”。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80g/㎡(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3.在我市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 4.不按要求打印、填写及盖章的,毕业材料不予受理。 (四)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现场初审时可能需要排队等候,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保持“一米线”,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申请材料到市自考办,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市自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四)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下旬,请考生自行留意珠海市教育局网站()的招生考试栏目,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来源:汕头橄榄台、市教育局(编辑/佩楠)12月14日,市招生办发布《汕头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网上办理毕业登记的注意事项》,内容如下:一、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及地点(一)毕业申请时间网上及到现场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均为12月15日-20日。(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地点: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地址:汕头市东厦路82号,联系电话88634223;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地址:汕头市珠江路珠江大楼8楼809房,联系电话88831116;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地址: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大楼,联系电话85856200;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地址:濠江区府前路教育局大楼,联系电话87398767;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地址: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189号,联系电话88711378;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地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内),联系电话87795463;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联系电话86804863。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凡申请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提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有关转考、免考及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凡申请202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四、毕业登记步骤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12月20日前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一)确认个人信息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进行毕业申请。(二)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做任何更改。(三)提交毕业申请有关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特殊专业要求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字样)。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提交有关材料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各区(县)招生办要严格按照区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要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毕业办理及有关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自考本科下半年申请毕业

【 #自考# 导语】 考 网从丽水市教育局了解到,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具体如下: 2021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202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2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核对。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二、11月29日8:30-12月2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三、11月29日8:30-12月3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四、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准备好毕业申请所需材料,按本人所在县(市)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具体安排如下:注意:1.毕业现场确认,原则上要由本人来完成,如因开刀住院等特殊情况,提交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代办(个人签名、个人鉴定等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请考生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以现持有身份证原件上的身份证号为准)的校对,毕业证书一旦办理后,考生信息不能更改。 3.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配合做好戴口罩、亮绿码等。 4、考生现场交材料后,需缴纳自考毕业审定费50元/人。 五、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相应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六、学位申请 1.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 2.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15%授予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 附: 2021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来源:汕头橄榄台、市教育局(编辑/佩楠)12月14日,市招生办发布《汕头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网上办理毕业登记的注意事项》,内容如下:一、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及地点(一)毕业申请时间网上及到现场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均为12月15日-20日。(二)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地点:1、金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1),地址:汕头市东厦路82号,联系电话88634223;2、龙湖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07),地址:汕头市珠江路珠江大楼8楼809房,联系电话88831116;3、澄海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5),地址: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大楼,联系电话85856200;4、濠江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2),地址:濠江区府前路教育局大楼,联系电话87398767;5、潮阳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3),地址: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189号,联系电话88711378;6、潮南区招生办(区县代码0514),地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内),联系电话87795463;7、南澳县招生办(区县代码0523),地址: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联系电话86804863。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凡申请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提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有关转考、免考及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凡申请2023年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四、毕业登记步骤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12月20日前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一)确认个人信息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进行毕业申请。(二)网上提交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做任何更改。(三)提交毕业申请有关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四)特殊专业要求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字样)。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到各区(县)招生办提交有关材料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各区(县)招生办要严格按照区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防止聚集性情况出现,要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毕业办理及有关工作安全平稳实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时间

【 #自考# 导语】 从台州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台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具体如下: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1.12月2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相关政策、计划,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11月29日8:30-12月2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3.11月29日8:30-12月3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见附件1),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4.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考生须自备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接受测温。“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浙江省外活动轨迹的,须提供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入场。请于12月2日前持续密切关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自学考试”(),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免不符合防疫规定而无法入场办理业务。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照片等)及课程、成绩;打印合格成绩。 因身份证号有误或有数个身份证号致使合格课程门数不对【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及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课程(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课程合格证”上所列课程)不在此列】,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修改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并与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等)的扫描件(或照片)(图片须保证足够像素并清晰)做成压缩包(以当前使用的准考证号命名)于12月2日16:30前(工作时间)加QQ群(群号:433069570)传给相应老师,逾期不能办理。专业、姓名及其他信息有误,自行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更正,无法自行更正的,联系准考证所属的教育考试机构更正。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见附件1)。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4.提交材料后,现场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12月3日17:00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三、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背面“个人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200字左右;“个人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5.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50字左右,不能简单的用“同意本人鉴定”等几个字来作为单位鉴定; 6.上述在职人员所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业务部门章无效,且公章所示单位名称应与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7.毕业生登记表是存入考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上述书写内容严禁涂改,建议考生打好草稿后,认真抄写。 四、温馨提示 为减少考生来回奔波,考生可先在附件处下载《毕业生登记表2021.12》(见附件2),用普通标准A4白纸(70克A4打印纸)打印。按“重点提醒”中的要求填写“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盖章,于现场提交材料时交由考试机构打印正面。为避免正面打印或书写错误,考生可多准备几张备用,备用纸张需为原件,复印无效。考生需确保登记表整洁,书写内容准确无涂改,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必需重新填写并盖章。 五、现场提交材料地点六、收费标准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附件1: 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附件2: 毕业生登记表2021.12.pdf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深圳招了解到,关于领取广东深圳2021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各有关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共有10681名考生获得大学专、本科文凭。现将有关毕业证领取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考生领取(一)中国邮政EMS同城邮寄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办本次开通了中国邮政EMS同城邮寄服务。1.邮寄范围:因疫情原因,本次邮寄收件地址仅限深圳市内。毕业证邮寄服务以自愿为原则,邮寄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邮费到付18元/件。2.申请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4月29日。3.申请流程:考生本人使用微信扫描“证书邮寄申请”二维码,填写地址和联系电话(手机),提出邮寄申请。我办将在考生申请邮寄后3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寄出。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手机收到的【中国邮政】短信密码签收邮件。“证书邮寄申请”二维码如下:4.注意事项:(1)为确保毕业证书安全准确投递,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投递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填写信息有误导致毕业证书无法投递或遗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邮件中含有以下几项材料:考生本人的自考毕业证书、档案袋(内装毕业生登记表、转递单)、毕业证封皮、领取毕业证说明。收到后请及时核对,如有疑问,请与我办联系。(二)现场领取未能申请邮寄的考生,可于7月1日后的工作日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领取(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个别急需使用毕业证的考生,可通过电话预约领证时间(电话:),我办将根据预约人数合理安排领取时间。现场领证的考生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防疫检查。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二、助学机构集体领取通过助学单位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所在助学单位联系。集中发放毕业证书的助学单位如下:市招考办联系电话:

2021自考本科下半年毕业申请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毕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为了确保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考生必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自考报名点刷二代身份证,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原已采集过信息的无须采集),否则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3.考生本人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成绩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近六个月内1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与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在申报时间内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现场办理人工审核毕业申报手续。

4.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

5.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二)申报材料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毕业事项的有关规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凡申请毕业的考生,需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申报系统已经做好配套功能),即今后自考毕业证照片不再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具体要求为采集考生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蓝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文件大小限20K~50K之间,文件扩展名为JP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

2.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流程

1.从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的初审单位为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 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

2.凡申请毕业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报名点(初审单位)进行毕业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就近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3.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三、审查工作要求

(一)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

1.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逐一仔细核对,并确认签字。

2.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考生毕业申请,须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查验考生上交的毕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信息核对及考生确认签字登记;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笔迹,如笔迹不符,说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收取初审通过考生的毕业审查及工本费,上报毕业生档案及相关信息数据到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3.对申请本科毕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逐个上网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审查人员在“专科毕业生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签字、盖章。

4.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申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已取消号段的考生申报。

(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1.受理及汇总辖区内县(市、区)招考办的考生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照片汇总、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信息库等。

2.对考生毕业资格材料进行复审。审查考生申请毕业上交的所有材料,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学信网上验证其学历证明。经审核无误,经办人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名,加盖公章后装入该考生档案袋。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对笔迹不符的,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对笔迹相符的,再下载毕业生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将毕业证书归入考生的档案袋内。

4.所有申报毕业材料要按专业、学历层次分开,依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整理。汇总各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做好与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的交接工作。

5.上报全市的《自学考试毕业生花名册》,各专业、各层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主考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初审单位,并由初审单位告知考生本人,并说明退档原因。

(三)主考学校

1.做好与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交接毕业生材料工作,并在毕业生统计表上签字、验收。

2.审核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本校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代码相符。重点审核各专业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实践情况。对非本校主考专业的考生档案要及时予以退回。

3.调取考生的电子试卷,核实其笔迹。如笔迹不符,要写明原因并作退档处理。

4.对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上加盖公章。按设区市原顺序,将档案袋与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分类汇总。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建立《退档花名册》,把考生的材料装回原袋注明退档原因,退回原受理申报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四、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0日,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0日-24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派专干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毕业证芯等相关材料。

2021年12月27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2021年12月27日-31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2022年1月4日,主考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2022年1月4日-7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毕业生材料,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

五、注意事项

(一)做好防疫健康监测。参与审查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提前14天开始进行每天身体状况自我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不聚集。进入审查场地时,须接受“绿色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二)做好线上受理工作。如上饶地区疫情未解除,当地考生因疫情须隔离或不能前往现场办理申报毕业的,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须做好相关中风险地区(信州区、铅山县、广信区)等地区线上受理申报毕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QQ等方式发送材料给县级招考办进行初审,需发送材料为身份证、准考证、蓝底电子照片(六个月内)、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毕业生登记表》电子件按考生报送方式返发给考生,要求考生对毕业信息逐一核对,并确认签字,再发回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在疫情解除后,须通知考生及时采集信息并补办相关手续。

3.复审时,上饶市教育考试中心以非接触的方式对县级招考办(教育考试中心)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集中审查工作时,上饶市拟参加集中审查工作人员不用来昌,只需将电子的申报材料与主考学校进行交接,主考学校认定合格后,双方在电子材料上确认签字,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六、其他

参加集中审核人员于 2022年1月4日下午报到。住宿:地中海阳光酒店(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南大道2988号),费用自理。请尽早自行联系该酒店确认预订。酒店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

1.江西省自学考试报名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2.2021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集中审查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9日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安排,202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将具体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12月1日18:00。逾期不予办理。 三、受理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四、考生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须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签署有单位意见及盖有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考生要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微信绑定(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如未通过初审,会有微信推送。提示未通过毕业初审,出现驳回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上传材料,再次上传。 4.在申请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考籍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五、网上缴费 根据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缴纳20元毕业审定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毕业生审定费。 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初审未通过的;达不到毕业条件或实践课程(毕业论文)不符合主考学校毕业要求的,毕业审定费不予退还。 六、领取毕业证书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自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发放毕业证时间。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前,可提前咨询考籍所属地招生考试机构防疫要求,做好防护,领取毕业证书。 七、注册信息更正、在籍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查 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受理往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未毕业考生在籍信息修改及前置学历复核申请,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当地防疫部门相关要求,受理审查考生提交的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材料、在籍考生信息更正材料及前置学历复核材料。 温馨提醒: 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断变化,本次注册信息更正、在籍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查根据当地防疫部门要求,请考生咨询考籍所属地市是否能现场办理,如不能办理请考生下次申请期间办理这三项业务。 2、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申请毕业,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申请毕业未成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索引序列
  •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通知
  •   2021年自考下半年毕业申请
  •   2021年自考本科下半年申请毕业
  •   2021自考下半年申请毕业时间
  •   2021自考本科下半年毕业申请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