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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人自考考试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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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人自考考试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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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成人自考考试推迟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1日9时开始,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8月23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一、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二、报名时间1.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9月7日至9月8日;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2.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3.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三、注意事项1.新考生网上身份认证通过后即获取报名资格,便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缴费。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认证可联系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老考生如果报考时提示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先与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电话联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考办电子邮箱(见附件)申请更正。附件:辽宁省自考2022年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辽宁省2022年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降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退费及注册安排1.考生退费。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退费,具体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须知》。2.考生注册。本次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在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老考生”进行课程报考、缴费。二、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而无法于明年上半年如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允许2023年上半年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再申请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审核合格时间为准。特别提示: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考生可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到市、区招考办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市、区招考办将核实报考课程与课程已通过情况,是否符合提前申报条件。三、停考过渡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四、对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毕业的考生,可出具相关说明对于因疫情未参加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考生,如需开具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说明,考生可在2022年下半年毕业审定申请时间段内向各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仅限于已报考本次自学考试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各市招考办将核实考生本次报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情况,本科考生还需查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附件: 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关于辽宁省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文章来源:

辽宁省自学考试延迟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1日9时开始,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8月23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一、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二、报名时间1.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9月7日至9月8日;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2.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3.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三、注意事项1.新考生网上身份认证通过后即获取报名资格,便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缴费。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认证可联系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老考生如果报考时提示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先与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电话联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考办电子邮箱(见附件)申请更正。附件:辽宁省自考2022年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鉴于我省成人学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2月8日,故考虑到部分考生的需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延后到2022年12月9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9日22点,特此通知。相关推荐: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自学考试被推迟了吗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10月报名辽宁自考的考生预计在8月中旬-9月上旬左右可以进入报名入口,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和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报名辽宁自考的考生没有学历和年龄的限制,可以报名专科和本科层次。2023年10月辽宁自考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根据历年10月辽宁自考的报名时间预测,2023年10月辽宁自考预计在8月中旬-9月上旬,因为2022年10月辽宁自考的时间在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想报名的自考的考生可以关注辽宁考试院,以最新消息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即可。辽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点击链接:进入辽宁2023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自学考试报名有什么限制辽宁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辽宁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自考特殊专业的要求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省自学考试延迟吗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报名方法: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zk.lnzsks.com/lnzk.wb)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辽宁省自考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自学考试时间推迟了吗

统招专升本考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至3月17日(共20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考试无法正常进行,会延后。 专升本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升本分为成人高考专升本,自考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统招专升本,专升本考试时间由自身的升本形式决定。统招专升本考试时间一般是3、4月份,各省考试时间略有不同;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第三个周六、周日;自考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网络教育专升本统考考试时间一年举行3次,一般在4月、9月和12月的第三个周六和周日举行。 2020年统招专升本的考试时间因为疫情原因均有推迟,基本集中在6月和7月开考。 2021年统招专升本的考试时间就已经恢复正常,集中在3至5月份,部分省份在6月份。 2022年教育部要求,统招专升本招录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因此2022年各省份原定的专升本考试时间也基本与2021年接近,主要集中在3月和4月份。之后因为疫情原因各省专升本考试推迟。 正常情况下2023年统招专升本的考试时间应该基本都会集中在3、4月份,极少数省份可能会在5月初开考。 成人高考专升本 成人高考专升本一年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一般每年10月第三个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8-9月,基本上每年都是这个时间,2022年成人高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期间举行。 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根据招生专业学科门类而定。比如文史类专业基础课程为大学语文,理工类为高等数学(一);经济管理类为高等数学(二);法学类为民法;教育学类为教育理论等等。 自考专升本 自考专升本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自考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报名时间一般为考前一个月左右。4月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6日-17日,10月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至8月下旬。 网络教育专升本 网络教育专升本统考考试时间一年举行3次,一般在4月、9月和12月的第三个周六和周日举行。网络教育专升本一年有两次招生机会,一般为春季3月截止和秋季9月截止,春季3月和秋季9月参加入学考试。春季报名时间为10月-次年3月,秋季报名时间为4月-9月。 2023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 由于2023年专升本考试暂时还未更新信息,下面是各省往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供大家参考。 河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报名信息采集是在21年11月,4月发政策。23年考试时间变动,政策发布可能会在在年初左右。 山东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1月中下旬,往年基本一致。 河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是在1月公布的政策,3月报名,5月考试。 广西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广西应届生专升本是没有统考的,各院校选拔时间需要参考院校通知。广西选拔政策是在4月发布的。 江西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江西专升本政策在1月份发布,1月开始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后填报志愿。 辽宁专升本报名政策发布时间:在 12月发布的,往年辽宁的专升本考试政策都会在前一年发布。 广东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份,与往年时间一致。每年的11-12月,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下一年的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的时间。 云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1月中旬,在前一年发布。 黑龙江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在 10月中旬发布,在前一年发布。这个省份专升本考试政策往年都发布得很早! 天津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在 12月21日发布的。 福建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2月21日,12月24日开始报名。 江苏专转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19日。 海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15日,报名时间 1月21日-3月20日。 山东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5日,与往年基本一致。 上海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5日。 重庆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中旬,与21年时间基本一致。 四川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2月下旬,与21年时间基本一致。 陕西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3月31日。 山西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2月发布招生考试通知。 贵州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下旬,与21年时间基本一致。 浙江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2月底,与往年基本一致。 甘肃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2月9日。 湖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3月下旬,较往年提前。 安徽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2月下旬,与往年基本一致。 湖南专升本考试政策发布时间: 1月下旬,与往年基本一致。

辽宁2022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为4月16至17日,辽宁2022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22至23日。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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