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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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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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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2020年自学考试的结束,我们就迎来了2021年自学考试报名的到来,2021年4月山西自学考试在4月10日至11日举行,自考报名时间自然就在3月中旬了,在考试报名的时候,我们不只需要关注报考条件,还需要进行报考专业的选择,毕竟这和你未来的就业方向息息相关,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2021年4月山西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注意事项。

山西2021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

根据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的《山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获悉,山西2021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3月上旬。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4月、10月。2021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报名时间为3月上旬;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17日,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提前发布的报名公告。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有哪些

1、自考可在非户口地点地报考。在非户口地点地作业一年以上者,持自己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作业证,经地点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不能托人代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殊性决议了自考作业在每个环节都要严厉根绝“冒名替考”的可能性,特别对于自考新生首次报考,要求无论作业再忙、路程再远,都要亲身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3、新生填写登记表,规定要自己的笔迹,以便往后与试卷的笔迹相核对。相片也要经考办人员核对后才干贴入表格。

4、老考生报名,将自己的磁卡准考证在刷卡器上刷卡,屏幕上就会呈现考生自己的档案信息,然后按提示顺次输入。考生输入完毕,承认无误后,打印机当即打印出考试通知单和收费票据。考生交费后收取考试通知单和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报名现场。

关于2021年4月山西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及考试报名时间等,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于山西考生能有所帮助,当然,自学考试有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大家可以先从理论着手,进行复习准备,如果是初次备考,可以根据自学考试新手指南进行具体安排,祝大家考试成功!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中国人民大学是可以成人自考本科的。

大家可以去搜索一下,2007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一份7号文件,其中就规定了“211”和“985”等重点高校不可以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但是能办自考业余班和全日制自考双证班(也就是学历加技能),所以,“211”和“985”等高等院校完全是能办自考的,而中国人民大学既是211又是985,但不可以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现在社会的竞争程度想必大家都了解,那叫一个激烈啊,所以大家都非常注重文凭,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当时没有接受高等教育,上班几年想要提升学历,而成人自考就是含金量最高的成人继续教育学历,大家也是最认可的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

成人自考和我们说的高考其实区别很大的,自考每个专业都有一所主考院校,这是由自考办选的,比如你想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我们要先在自考网看哪些专业的主考院校是中国人民大学,然后看我们想考的专业,如果有的话就报考,要是没有心仪的专业,只能放弃主考院校而选择专业了,如果你只想要这个学校的文凭,那就选择这个院校的专业即可。

说到中国人民大学,其历史非常悠久,是我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以人文社科为主的综合研究型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属于教育部和北京市共建,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而中国人民大学的成人自考体系也非常健全,其继续教育学院是实施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的教学单位和管理实体,有一点需要和大家说一下,这个继续教育学院主要面向在职人员,以学生为本,办国内一流的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以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为例,其招生专业分为5个,分别为: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类别属于经管类,层次属于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半,上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淀区清华东路甲7号)。

报考条件有四点,分别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报考专业学习;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4、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要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比对和审验,通过后才能确认报名信息。对不能通过网上验证的考生,需到确认现场签订《保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供书面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证明。

至于报名,大家可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并缴费,然后等待报名确认,各区考试中心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是考生本人办理,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从2020年开始,报名确认的时候考生需要拿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如果不是北京的话,确认时要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居住证。

自考的含金量在成人学历提升中是最高的,这点众所周知,有的童鞋会问,几年可以拿到自考毕业证,其实这要完全看我们的努力程度了,比如我有两个朋友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个非常勤奋,但是时间不多,没办法,因为现在参加成人自考的基本都是工作一段时间的职场人员,学习时间是有限的,她难道毕业证就花了两年时间,而另外一个朋友,平时也不怎么看书,空闲的时候就打打游戏,出去玩玩,最后花了四年时间才拿到毕业证的。

不过我相信,只要你用心对待,一定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拿到毕业证的,记住,自考就是考验我们的执行力和决心。

2021年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 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 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二、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从2022年起,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逐步启动开考专业计划调整,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10个专业。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6个专业。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19年下半年起报考该九个专业的新生,须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符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1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16、17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 四、报名 2021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办理。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 (一)网上注册 1.新生 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 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取消新生现场确认环节)。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2.老考生网上注册 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 (二)报名办法 2021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1.理论课报名 新生 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 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2021年下半年,转考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1年9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1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考试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5.毕业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 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 新生 网上注册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 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 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 3.转考时间安排 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后。 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8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 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五、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六、通知成绩 考生可在2021年11月25日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七、报名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10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

2021年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

统招专升本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普通专升本。

扩展资料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

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

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统招专升本

2021年度怀化学院“专升本”招生涉及23个专业,每个专业选考3门课程。各专业考试课程如下:

根据怀化学院接收专业的基本要求和对应专业的教学实际,由怀化学院组织各专业命题小组,制定2021年度专升本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并按照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命题,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公布在怀化学院招生信息网。

录取原则

一、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2、考试科目3共计总分3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总分不低于150分。若总分相同,按考试科目3、考试科目2、考试科目1三门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二、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符合免试推荐毕业生报名条件1、2)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如果某专业推免生报名人数多于应录取推免生人数,学校将依次根据推免生获奖层级、名次、专科学校在校三年成绩(截止日期2021年5月22日)等确定。

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符合免试推荐毕业生报名条件3)的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计划内录取人数不限。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生,按“实施两类专项计划”要求单独组织录取。

四、专业间原则上不进行计划调整。

五、6月15日前,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或怀化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报湖南省教育厅。6月30日前,达不到高职(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考生可在2021年7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或怀化学院查询录取结果。

以上内容参考 怀化学院招生网—怀化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1、普通专升本招生人数小幅缩减

河南积极落实国家扩招政策,硕士研究生招生2.83万人,较2019年增加8000人;专升本招生7.08万人,较2019年增加1.88万人;新增本科第二学位教育招生8300人。

疫情期间,高密度举办“分秒在线促就业”等网络双选会,延长就业手续办理时限;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后,及时举办全省性的线下双选会,引导高校恢复校园现场双选活动。

考生们可能也看到了,近期,天津市发布了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招生简章,从招生计划可看,总招生规模与2020年相比有所缩减,缩减的幅度大概为29.4%。不仅如此,招生院校也有所减少,今年的招生院校有15所,但是,2021年的招生院校有13所,减少了2所。

2、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有变化

据了解,山西省考试科目从2020年的3门,即2门公共基础课和1门专业基础课,变成了1门公共基础课与1门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的课内容包括英语+大学语文/高数,考试总分由500分变为300分。广东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则由原来的5门变为4门。

不能不说,考试科目的减少降低了考生们的复习压力,但是,考生们不要忽视一个问题,考试科目的减少,可能意味着单科考试分数的增加,同时,对于考生们单科的分数的要求也更加高。

3、2021年普通专升本报考时间提前

可能很多考生们都看到过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表示:普通专升本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扩展资料:

2021专升本考试注意事项:

专升本竞争力虽然比高考小,但依然需要你努力学习。

在专科学院就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由于只是本省的考生考试。甚至有一部分人并不打算「专升本」。所以竞争力比起高考要小得多,难度相对来说也并没有高考那么大。

专升本考试是可以跨专业的 ,但是跨度不能太大。比如,学的是机械类专业,跨专业时,想考医学专业,这绝对是行不通的。这也就是说,可以跨专业报考,但是专业之间的差距。不可以跨太大,只能选一般来说。

专升本可以报大概8个,即填报8个志愿,每一个志愿包括一个学校、一个专业。但是,各省份都有差别,能够报考的学校数量也不尽相同。择相近的专业。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河南30项措施力促毕业生就业

2021年专升本自考招生简章

按照湖北省往年的情况,招生政策一般在考前1个月左右才会公布,所以大家不要等到政策发布之后才开始备考。专升本政策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在新的政策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先根据往年的政策和考试大纲来进行复习。等到新政策公布之后,对有调整的地方进行补充即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20年湖北的专升本政策。一、招生对象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举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二、举办高校及招生计划我省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举办高校:举办专升本的高校为51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其中,长江大学等21所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17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类。各高校可在保持本校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因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可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补录仍完不成的计划,将由省教育厅统筹调剂使用。三、报名1.发布招生简章。各举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校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专升本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含有关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及要求、考试办法、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复查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及程序等信息,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应于6月23日前发布。2.统一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应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填报志愿结束后,各举办高校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志愿信息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四、考试1.考试时间、地点。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各举办高校。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英语命题、阅卷由各举办高校共同委托一个单位承担。专业课科目由各举办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举办高校负责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举办高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务手册,加强对命题、制卷、试卷分发、试卷运送、试卷保管、组考、监考、阅卷、登分等考试环节的管理,规范考务操作,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试卷流转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试卷保密室设置要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全程进行电子监控和录像。考生入场时,要认真做好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时段全程开启视频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舞弊。考点和考场布置要符合规范,显著位置应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指示牌,张贴、悬挂警示标语,营造严肃的考风考纪氛围。要加强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省教育厅将组织对专升本考试进行巡考。五、录取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按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相关高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举办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由接收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办理时间与专升本录取工作同步。4.公示。举办高校须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六、复核备案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报我厅复核备案。各校要严格执行复核备案工作规程,规范报送复核备案材料。复核备案材料包括专升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明等。各举办高校对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七、收费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20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举办高校对专升本学生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立其他收费项目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八、入学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九、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举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专升本工作。各举办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专升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强保密安全管理,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2.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各举办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准精细采取防控措施,认真开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做好考试招生等相关场所的卫生消毒,加强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备用考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3.加强政策宣传。各举办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及时回应考生及家长的关切。各生源高校要对应届专科毕业生全面开展宣传动员,指导考生理性报考。4.严明工作纪律。各举办高校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个人、社会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工作。对在专升本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引发严重后果的举办高校,将实施政策联动,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等处罚。

统招专升本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普通专升本。

扩展资料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举办高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

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

各举办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统招专升本

2021年的时候,没有什么新政策的,因为基本上2022年的时候,就出了新政策,所以可以参考一下。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4月9日17:00,6月5日进行统一考试。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现就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本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二、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根据招生高校办学基本情况及生源情况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后续另行发布。 三、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排位前五)、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比赛获得前三名或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五、报名 (一)公布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15日前制定2021年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发布。招生章程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专业以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联合培养专业必须单独注明)、考试时间及科目、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各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期间计划调整规则、学制、培养方式、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三)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报名资格审核。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基本信息(含照片)由考生原就读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应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对审核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提交审核。 2.专项资格审核。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士兵的专项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汇总后进行核定。 3.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缴费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须向招生高校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6月5日。其中,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时间由招生高校确定。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大类设置并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一个专业类设置一门专业基础科目考核,考生根据各招生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备考。 (二)考点考场 考点设在各招生高校本校区,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试。且尽量安排在单独楼栋,便于闭环管理。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30名考生。 (三)准考证编排发放 各招生高校按照全省统一准考证号编排规则自行编排和打印准考证,于6月2-4日发放给考生。 七、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基础科目评卷、统分工作。招生高校负责专业基础科目的评卷和统分工作,并按要求将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汇总备案。招生高校在“专升本报考系统”中下载考生成绩,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招生高校须制定成绩复核办法和复核程序,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高校告知考生。专业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八、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招生高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依据学校招生简章录取要求择优进行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各招生高校须按照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进行。 (四)招生高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招生高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学校可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必须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必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才可调整。 (五)已录取满额招生高校于7月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缺额高校按要求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缺额计划和专业。 (六)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缺额高校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调剂专业的录取办法以及缺额专业及计划数,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各缺额招生高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七)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八)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高校自行印制。高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九、数据报送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附件2),认真审核整理考生报名信息、成绩、录取数据,核对校验,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考生录取库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上报,并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错报漏报以及超时限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高校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数据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考务及录取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十、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招生高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招生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以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制定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考、评卷、统分、成绩发布、录取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无遗漏的工作方案,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招生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招生高校要召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科学制定考试方案,认真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发布。 3.全省各普通高职(专科)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组织、考试宣传等工作,严格履行本校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衔接。 4.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要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要细化完善考试组织、监督管理机制等,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稳妥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专升本考试防疫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招生高校要会同属地卫健、疾控机构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防疫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健康、安全。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 各高校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舒缓考生焦虑紧张情绪,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做好服务保障。 (四)加强考风考纪 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要切实加强试卷、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核并及时回复考生。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专升本考试辅导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 (一)招生高校须按照报考人数70元/人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上缴公共基础科目命题、制卷、评卷费。 (二)准考证号编排规则,公共基础科目试卷申报、领取和答题卡送交、保管等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2022年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另行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2.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docx 3.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docx

2021年成人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成考招生专业有哪些?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开展“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石油石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成人高考招生专业学费目前均已发布,本次信息均来源于2021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成人高等教育2021年拟招生计划 注意:2021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是8月份,具体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发布的招生工作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 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 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 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从 2022 年起,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逐步启动开考专业计划调整,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 10 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 36 个专业。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 计划)和工商管理(A\B 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19 年下半年起报考该九个专业的新生,须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符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 号)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2021 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2021 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 10 月 16、17 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2021 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二。四、报名2021 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 或 JPEG 格式,大小不能超过 40k、不能小于 15K(高 x 宽为 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取消新生现场确认环节)。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 IE8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 15 位的请填写 15 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2021 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办理,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相关报考手续。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 号)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2021 年下半年,转考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远程确认。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 JPEG 格式,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9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 年以前(不含 2016 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考试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 EMS 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不得小于 50K、不得大于 1M(照片像素大于 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 JPG 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 20K,不得大于 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 9 时至 22 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0 日,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12 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4 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7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0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9月8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19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9月28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五、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8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六、通知成绩考生可在 2021年11月25日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成绩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七、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 45 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 5 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 30 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 50 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 号)。附件: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10月考试课程安排表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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