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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思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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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思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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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自考思修答案

2021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 2020年10月自考《组织行为学》真题及答案 ,一起来试试吧!

A.生理的需要

B.安全的需要

C.社交的需要

D.尊重的需要

【正确答案】

C

2021年10月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

自考答案已经出来了,成绩都发布了。

10月30日,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频道,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2日—4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频道中“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材的摇篮。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1年10月份自考思修答案

2021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20年10月自考《 合同法 》真题及答案,一起来试试吧!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真正义务

【正确答案】

D

今年的10月自考已经结束了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考生们来说,接下来的时间一定要及时关注自考成绩的公布时间,及时查询成绩!近期,也有一些考生在问,在哪里可以找到今年10月自考专升本的真题。其实,考生们在网络上可以查找一些试卷的回忆版,但是要注意辨别真伪,并判断题目答案的对错。当然,也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官网,我们会不定期地持续更新自考真题。可以说,自考真题的确是考生们复习自考比较有用的“利器”。那么,考生们应该怎么高效地利用自考真题呢?最近一次的试题是最宝贵的资源,你可以用,然后按照规定时间,自己做一次模拟考试。可能很多同学会问,我都没复习好,这么做有意义吗?其实,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知道到底欠缺在哪里,我们才能有的放矢,更好的抓紧有限的时间,提高复习的效率。而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是为了模拟考试时的压力,以求客观的反映自己的水平。做完试题后,按照正确答案给自己判分,没有答案可以翻书自己找一下。如果在你从没有做过这份卷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模拟测试,说明你的水平已经到达了考核标准,这应该是对你极大的鼓舞。当然我知道,更多的同学是不能通过考试的,但不论分数有多低,也能反映出你的客观情况,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其他历年试卷的主要用途在于,可以帮你分析出试卷结构,都有何种题型,每种题型所占的分数,把它写在一张纸上备用。不过最重要的还在于找出考试的重点,大家要把所以考过的题目都标注在书上,这时候没有答案的试题,你刚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寻找答案,找到书上对应的章节后,就在旁边写上考期、题型、题号。然后再整理一份历年考题分析表,按照章节把所有考过的题目一一列出,你会发现你的思路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原来有些章节天生就不适合出大题,只能用选择题考考,有些章节则是出题人特别重视的,每次都有大题出在这个章节。通过分析出题规律,虽然不能完全推测出这次考试的题目,但有经验的同学还是可以把很多题目剔出重点的范围,就可以节省很多宝贵的时间。

2020年10月自考思修答案

你可以去自考365去看看,我的试题就是在那里查出来的,我这有08年4月的答案先给你吧一、单项选择题 1-5: ABBDD 6-10: CDBCC 11-15:CAAAD 16-20:DDBCB 21-25:ACDAB 26-30:ABDBC 二、多项选择题 31、CDE 32、ABC 33、ABCDE 34、BCDE 35、BCDE 36、ABC 37、BC 38、ABCDE 39、ABD40、AC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其中第 41、42、44 每小题 5分,第 43 题 4分,第 45题 6 分,共 25分) 41.简述法律的规范作用。(5分) 指引作用,指法律规定对人们的行为的一种指导和引领。 教育作用,法律对人们今后行为积极影响的作用。 评价作用,法律作为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或尺度的作用。 预测作用,法律对于人们之间将要如何行为能够进行预料和估计的作用。 强制作用,指法律具有的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的行为的作用。 42.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5分)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适用的案件性质的不同,我国诉讼法可分为: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43.理想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生奋斗的目标。简述理想在人生实践中的重要作用。(4分) 指路明灯;精神支柱;力量源泉;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4.简述职业道德的含义及其基本要求。(5 分) 职业道德就是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则。 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45.刘少奇曾说:“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简述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6分) 现代化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是: 第一, 认真学习,把握自我。 第二, 勤于实践,塑造自我。 第三,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其中第 46题 12分,第 47题 13 分,共 25分) 46.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论述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考答案: (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并以人大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国家机构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一、单项选择题 1-5: ABBDD 6-10: CDBCC 11-15:CAAAD 16-20:DDBCB 21-25:ACDAB 26-30:ABDBC 二、多项选择题 31、CDE 32、ABC 33、ABCDE 34、BCDE 35、BCDE 36、ABC 37、BC 38、ABCDE 39、ABD40、ACE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其中第 41、42、44 每小题 5分,第 43 题 4分,第 45题 6 分,共 25分) 41.简述法律的规范作用。(5分) 指引作用,指法律规定对人们的行为的一种指导和引领。 教育作用,法律对人们今后行为积极影响的作用。 评价作用,法律作为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或尺度的作用。 预测作用,法律对于人们之间将要如何行为能够进行预料和估计的作用。 强制作用,指法律具有的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的行为的作用。 42.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5分)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适用的案件性质的不同,我国诉讼法可分为: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都可以直接下载,是word格式的全国2008年4月自学考试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答案 2007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答案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007年4月自学考试试卷答案2006年10月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答案2006年4月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答案2005年10月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2005年7月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试题选择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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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正确答案】

(√)。(3分)

2021年自考思修10月

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和23日、24日举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0〕20 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在籍考生报考、缴费1.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报考、缴费时间:9月1日9时至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2. 请使用电脑、IE浏览器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进行本期自学考试的报考与缴费。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邮箱)和密码登录;或者使用“北京通”APP扫描二维码免密登录(L3级以上用户)。3.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考区(各专业开考区见附件),根据考试安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添加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已生成缴费账单的需要完成缴费后再增报其它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区(仅在一个考区开考的专业除外)和添加专业,不需额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课程”栏目中查看报考信息。4.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实行网上支付,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二、2021年10月北京自考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带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陆“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1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三、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四、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五、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6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六、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2837200(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八、注意事项1.更正注册信息的在籍考生,须在报考期间,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办理前需要提前与相关考区电话预约。2.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现场确认考区或本期报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考区应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3. 按照市财政要求,从2021年开始,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热点推荐:自考小白必看!北京10月报考攻略来了!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10月自考成绩在考后一个月左右出来,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分,届时,考生可进入各地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

自考成绩是通过网上查询通道进行查询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各地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在页面右侧考生服务大厅中选择自学考试-信息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自考理论课成绩的合格成绩是60分,自考考生需要考试计划中所有规定的考试科目都要达到60分及以上,其中也包括加考和选考的科目。

自考专业课和公共课的及格分数要求是一样的,所有的专业都是60分及格。自考实行的是60分及格制,每个自考考试科目达到60分或以上成绩就可以拿到单科的合格证书。自考实践课程及格分数也是按照60分制来的,因此自考实践课也是60分及格。

如果考生在2021年10月缺考部分科目,可以在2022年进行报考,但是自考每年开考科目是不固定的,缺考科目不一定在2022年有考试计划,考生需要密切关注。

对于报考自学考试最后缺考的考生来说,自考缺考主要影响的是毕业时间,缺考严重的话甚至会限制考生的报考次数。比如说缺考一次,毕业时间就要延长半年以上,有可能再次考试的时候自考科目或教材已经更改,需要重新学习。

自考没有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即可申请毕业,即一年半考完一年半毕业,五年考完五年毕业。

2021年10月思修自考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云南省2021年10月将会进行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下面是关于本次考试的安排,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

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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