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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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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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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

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6月10日至17日进行。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至8月9日17时。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辽宁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考生注意事项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6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2.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3.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4.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5.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6.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7.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8.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9.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10.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11.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12.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清楚。 2.此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1页“姓名”一栏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1346361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与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6."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写自己的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邮政编码”和“家庭电话”应与所填的“现有家庭详细住址”一致。 7.“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一般填写无疾病,或者写明“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应如实填写。 8.“何时何地经何人介绍加入共产党或共青团”一栏,党员需要分别填写入党和入团的情况,团员需要填写入团的情况,群众填写“无”。必须将时间、地点、介绍人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注意:入党介绍人须填写两名,入团介绍人填写一人即可。 9.“婚否、对方姓名、政治面貌、现在何处、任何职”一栏,未婚者填写“无”,已婚者需将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和职务等项内容全部填写清楚。 10.“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一栏,若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则填“没有受过任何处分”;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但由于表现突出而撤消处分者,则填“无处分”。若在校期间受过党、团及行政处分而未撤消处分者,则应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分等级。奖励应填写清楚获奖时间、地点、原因和奖项。厉害(良)毕业生称号在“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奖励或处分”栏中要填写。此栏填写容易不全或不确切,请各院(系)在填表前向毕业生讲清要求,并认真审核。 11.“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一栏应填写清楚本人从小学以来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时间上应连续不得出现空白阶段。“在何地、何校(或单位)学习(或任何职)”一栏填写格式应为“××市××学校,小学(初中、高中、本科)”,“证明人现在何处”一栏填写格式应为“××(证明人姓名),现在××单位”或“××(单位)××(证明人姓名)”。 12.“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他们的姓名、年龄、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政治面貌、现在与本人的关系如何”一栏中“家庭主要成员”指直系家属(父母和爱人、子女)(父母两人情况须填写完整)“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填写格式为“父亲××(姓名),xx岁,在×地×单位任×职务,党员(团员、群众),与本人关系良好(密切)”特别注意“现在与本人的关系如何”不可以漏填。 13.“自我鉴定”栏: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为全面总结本人在校期间学业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其它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篇幅不宜过短。 14.“班组鉴定”栏:将“班组鉴定”改为“班级鉴定”,将“班组长鉴字”改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此栏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签字。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 15.“学校组织意见”栏:由各院(系)填写对班级鉴定的意见以及是否同意毕业,一般格式为“同意班级鉴定,准予毕业(结业、大专毕业)”,由院(系)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院(系)行政公章应盖在稍靠左侧,右侧留出加盖学校公章的位置)。 16.“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栏,由学生如实填写,注意:如在校内实验室完成毕业设计,则填“无”。 17.“本人工作志愿”要填写,“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栏不用填写。 18.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严肃对待,鉴定人、鉴定机关必须谨慎对待。 19.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本人填写。 20.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1.如有其它情况说明,可另附一张纸说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下载

辽宁自考毕业怎么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方式,携带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具体情况,等待核实。网上申请毕业通过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陆“毕业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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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 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在12月1日至7日进行,详细的申请流程及申请相关安排见下文毕业申请须知,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供辽宁自考生参考阅读。

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 12月1日至7日进行 。本次毕业申请将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后进行保存,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 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 ,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各地招考办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 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 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 如未能按时支付, 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

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2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从今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 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 图像不符合要求学信网将不会显示考生图像,同时也不能打印学历备案表。请考生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

3.从2021年下半年起,省招考办为辽宁省内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提供网上申请合档办理毕业业务。考生在多个准考证号的成绩合档后符合本次申请毕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申请合档办理毕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合档办理毕业说明》)合档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4.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5.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审核。

6.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7.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8.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9.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 专业及主考院校 ,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10.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11.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2.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 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 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 (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3.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考办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填写

你本身就是在填写“自考毕业登记表”,所以你的自考教育经历,是要填写的,时间上有重叠,可以在“备注”栏上作说明。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是怎样的?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三份,表内各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工整,并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寸黑白免冠登记相片。 2.《毕业生登记表》上专业的填写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3.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 4.毕业时间的填写: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合格时间在上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六月三十日;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时间在下半年的毕业时间为十二月三十日(有免考课程的,其合格时间以本人所持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5.成绩栏的填写:专科毕业生填写专科段成绩;本科毕业生只填写本科段成绩,本科生加试课程成绩填写在专科段成绩栏内。 6.课程名称的填写:以新考试计划的课程名称为准,老计划中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新计划课程名称不同的,附在新课程名称下面。 7.考试成绩的填写:以新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分数为依据,左边栏填写满后,再填写右边栏。 8.自我鉴定栏填写:按思想、工作、学习方面进行总结书写,写满一面纸不另加页。 9.单位意见栏填写,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的组织人事部门对该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作出鉴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简单地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单位意见栏时间要按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上的实际毕业时间填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按你的实际情况填。

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表怎么填

按你的实际情况填。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1、 《毕业生登记表》须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二份,字迹清楚,不得复印、不得涂改。2、“工作单位”一栏,无工作的自考毕业生请不要填写。“家庭地址”一栏,外地自考毕业生须加上省、市或城镇的名称。3、 “本人简历”一栏,应从初中开始填写。本人简历起至年月不能漏填也不能重复。参加全日制自考助学读书的毕业生,自考读书简历应填写你在读学校(即××学校自考大专班读书);在职自考毕业生业余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不要重复填入你的简历。4、 “奖励、处分”一栏,如没有的填写 “无”字。5、 “自我鉴定”一栏,请参考自考毕业生“自我鉴定”参考提纲,请先写好草稿然后填写,最后签上自已名字。6、 “毕业生思想品德”一栏,凡有工作的自考毕业生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工作的自考毕业生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盖章:在读全日制自考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填写、盖章。7、 “考试成绩”一栏,考生根据考试计划课程顺序及合格证上考试时间和成绩正确无误地填写。8、 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按通知规定时间交自学考试办公室。 9、 登记表上照片由自考办提供。

这里有济南市的填写须知,给您参考,您可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问问是否有填写指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表须知(2009年下半年过程性考核)2005年3月-2007年3月注册过程性考核,且所有课程和毕业环节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本次毕业申请。一、“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填写说明 “地市”栏填“济南”; “毕业日期”栏填“2009年12月”,“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其余根据实际上交材料内容准确填写。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1.毕业生登记表入本人档案,必须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认真、规范、真实填写。一式两份,不得复印,禁止使用涂改液。2.毕业证书号栏。专科填写:“6637”+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准考证号码, 例如:准考证号码为:01025100000的考生,如果是专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63701025100000” ,如果是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号应填写为:“653701025100000”。“准考证号”为网上本人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码。3.“准考证号”栏填写网上申报时所用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填写15或18位的准确身份证号码。4.主考院校一栏应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公布的填写。5.“专业”填写详细准确的专业名称,并注明“专科”或“本科”字样。6.填表日期及表内自我鉴定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6日;所在单位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7日;主管部门意见栏日期应填:2009年12月18日。7.相片由考生本人网上毕业申报时下载,并自行冲洗为一寸彩色相片。此相片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不得更换。8.“家庭出身”和 “本人成份”栏填写“农民”、“干部”、“工人”或“学生”。9.“联系电话”栏是考试机构与考生联系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准确填写并保持通畅。10.本人主要简历从上小学开始填写,每次变更应另起一行,至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止。11.“本人鉴定”栏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12.所在单位意见应简要写明单位对毕业考生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的总体意见。学生或暂无职业人员“所在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请到学校(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盖章。私营企业、公司,无主管部门的可在“所在单位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处同盖本单位公章。不能缺章。13.“考试成绩”栏,由考生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顺序,按照“合格科目证书”上的科目名称如实填写,每栏填写一科,中间不得留空行,不得涂改。免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免考”字样。校考课程在备注栏注明“校考”字样。14.“毕业环节”栏,属于课程技能的写明课程名称、成绩;属实习的要写明实习主要内容、地点;属毕业设计的要写明设计题目;属毕业论文的要写明论文题目和论文指导答辩院校(专业开考计划无此项的,此栏不填写)。三、上交材料1. “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 由院校单独收取后统一到市考办盖章,“毕业手续办理回执单”联交由考生保管,“信息确认联”考生签字并由院校保存备查。2.上交所考专业规定课程(含实验课)全部合格证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签发日期为2009年12月30日以后的专科毕业证书本次不得申办本科毕业。如在签发期内,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待毕业证书发放后上交市考办。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大三、大四在校生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在读证明》。4.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5.各类证书原件须用铅笔在证书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四.考生网上毕业申报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材料提交和审核。五.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5月上旬到各就读院校领取毕业证书。这里还有无锡的,您结合着看看吧,不过还是建议您联系当地主管,会好一些~根据省自考委有关规定:凡自学考试本、专科段考试课程(含论文、实践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均需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个人作自我鉴定,所在单位作思想品德鉴定。为防止错过规定时间填表,漏填、错填,造成延缓毕业情况发生,现对填表和鉴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填表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二、登记表正面内容一律由自考办打印,考生不得填写。登记表反面 “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小结,不能草率、简单的几句,不要忘记签名盖章。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好后,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并盖上单位一级公章(不能则加盖部门公章)。请考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送交我办,切勿拖延,逾期将延至下一次毕业。 四、考生交《毕业生登记表》时应同时交:①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②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淡蓝底色) 二张;③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课程免考证明 (有办过的提交);⑤《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 ;⑥专科段实践考核或本科段论文答辩合格的成绩通知单;⑦外省转入的合格成绩证明(指参加过江苏省外其他省市自学考试的考生) 五、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在2009年7月底。领取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交纳40元毕业生审定费。具体时间以我办发出的通知为准。 考生单位对考生作思想品德鉴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1)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由考生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具体意见,本人是单位负责人的由上一级组织签署具体意见;在校学生由学校、待业人员由街道、镇政府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 鉴定要加盖单位一级公章,不能盖部门公章。 (2)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生产)现实表现等方面。具体反映:该同志平时政治表现,文化学习的情况和其它方面。干部还应反应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总之,考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生产)负责,其思想品德鉴定应予合格。 (3)按省考办“逾期不办,谁耽误谁负责”的意见,请各单位重视,以免造成延缓考生毕业时间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辽宁招生自考毕业申请书

你好,自考学位不需要写申请书,需要去学校申请就可以学士学位,是我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分普通高校学士学位和成人学士学位,自考、成考属于成人学士学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自考申请学位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申请,一般是要求平均分六十五以上,主干课程七十以上,毕业论文良好或是七十五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还有其他要求,具体以主考院校的规定办理。申请时间是毕业后一年或两年,具体时间也由自考院校定。

1、自考申请学位应在满足毕业条件并仍未毕业时申请。2、学生满足学校申请学位的相应条件才能申请。具体学位申请条件以各学校的最新公告为准。3、学生满足上述条件后,需要在领取毕业证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学习和通过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使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理解问题的初步能力。

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所有本科课程的资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审查获准毕业,表明应聘者对学位证书掌握得很好。具有该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申请本科学历的候选人必须在其专业的主要课程中通过该学位的英语考试,并且必须符合所在院校的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批准的要求,并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向当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

市考试院或自测考试办公室将对应聘者填写的申请材料和学士学位评估表进行审核,如无误,请向省考试院报告。

省考试院对各市,市备考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那些通过初步考试的人将在每年4月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考生的档案和学位列表推荐给主要考试学校。

主要考试学校的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将根据要求对申请者进行逐一审查,通过评估,并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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