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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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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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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表

刚开始最好先报两科,不要报的太多,可以在网上寻找课表,江苏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四月自考科目安排如下:

一般有3~5门课程,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2》课程为公共课程,无论哪个专业需要考这三门学科。

一般来说,公共课的内容与专业没有直接关系,但本课程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是进一步提供学习方法论不可或缺的课程。

不同的专业可能会增加一两门公共课程。比如理工科专业也可能会增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具有部分应用属性的专业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自考又叫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成人学历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可申请毕业,颁发学历证书。自考以自学为主,也可以参加由其他社会培训力量或主考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班。

自考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考生只要通过所有的课程考试以后申请毕业,毕业证由省自考委和主要院校联合颁发。

自考是由各个省份自己组织的,所以考试科目都不太一样。自考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自考试卷命题并不是全国全国统一命题,而是不同种类的命题方式相结合,各省的试卷有它自己的特色。 因此全国统一命题只能算是命题形式的一种,并不是完全由全国统一命题。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报考科目是教育考试院上有具体的时间安排的,报考科目的选择看你自己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表格

专业由复旦大学主考,属系统委托开考专业。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2019年4月上海自考将于4月13日、14日和20日、21日举行。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在临床护理实践中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能力,初步具有从事护理教育和科研的能力。

扩展资料:

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

(沪教考院自考〔2018〕21号)

各主考高校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考是由各个省份自己组织的,所以考试科目都不太一样。自考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自考试卷命题并不是全国全国统一命题,而是不同种类的命题方式相结合,各省的试卷有它自己的特色。 因此全国统一命题只能算是命题形式的一种,并不是完全由全国统一命题。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表图片

自考的意思: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与成考: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成考有 自考是一科一科熬毕业的,成考是混总分毕业的 社会型的考生不强制上课,成考据说是得上课 专业:各地不一样,主要以市级自考办为准,省办的信息未必准,因为省里有的专业市里未必有。专业的选择不要问任何人,要问自己—— 你的能力在哪?理科不行的,就离理科远点儿;文科垃圾的就离文科远点儿 你的兴趣在哪?自考不比成考是混总分的,自考是一科一科熬的。熬没有兴趣的事情,怎么说也是一件痛苦的事 未来会怎么样?毕竟你不是十天之内毕业的!所以你不要只知道“现在”大家在报什么?“现在”什么热门?“现在”什么比较吃香、比较有前途……你“现在”学的专业是要在“将来”用的。所以你应该有一个长远的眼光:看未来! 报考时间:一月考的十一月报;四月考的年前报;七月考的五月报;十月考的六月报; 科目:通常来说,各专业“必考”课有十四门左右,另有本科跨专业的加考三四门;外加非英语专业不考英语的加考三四门。总数在二十以下! 教材:建议到报考的地方买,或者到他们指定的地方买。因为—— 1,正版有保证 2,教材供应齐全 3,要是赶上教材更新也比较供应得上 4,这是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他们不会玩命地向你推销,甚至会告诉你题册买多了没用 旧书:建议不要买旧书,你何至于穷到二三十块钱的课本都买不起? 别人卖给你的旧书正版没保证,就是页数是不是齐全都是未知! 买旧书的人一般都是贪图人家书上有笔记。可是别人的笔记你未必就适用!所谓的“自考”就在于一个“自”,用自己的方法学,这也是一点! 别人卖给你的旧书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了。依本人之见,自考这两年教材更新的速度和频率都是相当惊人的。而新旧教材必然是有区别才会更新的——不要说“没关系”。等你发现“有关系”的时候,为时已晚! 报考程序:报考交费(新生现场报名)——新生拿准考证——大家考前半个月起,都要拿考试通知单,就是写着考试时间地点的纸条——考试——考后十五天起就可以知道成绩了,随便过了哪一科都得带准考证去拿成绩合格证,这次没拿下次可以补拿 报考与读书:没有先后,区别只在于报名和考试的时间是固定好的一段时间,学习的事情自己看着办 读书方法:各人不一样;各专业不一样;同专业的各学科也不见得相同 辅导材料:建议去买整本的练习卷,不仅有习卷还有历年的考卷,都带答案的。还有一种就是练习册,一章一章做的那种,也有各章的习题和历年的试卷、模拟卷。都带答案。网上找题目容易,找答案跟找恐龙蛋差不多 辅导班:我没上过任何的班,对所谓的“班”严重的不信任!建议各位学友谨慎! 独立本科段:有的地方同一专业就有“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区别。本科段是给本专业专科生报的;独本是给跨专业的学生报的。比如:大专A专业,本科B专业,就报B的独本;本科还是A专业就报A的本科段。不过有的地方并没有这样分,或者是一个专业要么只有“本科段”要么只有“独立本科段”。这就没什么可区分了 免考: 1,免考的课程不是什么时间问题、专业问题……而是课程问题,首先得你确实考过一些课程 2,必须是你以前考的课程跟你自考的课程在名称上、学分上基本相同才行 3,免考必须申请,不是你考过就行了 加考: 1,非英语专业不考英语的加考,一般得三到四科来替一科英语 2,专本跨专业的加考,这是另一回事,跟上述的加考不一样,也是三到四科的加考课程 3,加考的课程不是每个人都必须考的,只有跨专业或者不考英语才必须要加;但如果你是跨专业或者不考英语,你不考加考课程就别打算毕业 转考:从A地到B地转考,一般是跨省市的。就到A地的自考办或者你报名的学校去申请,把学籍档案全部调到B地,再换一下B地的自考准考证就行。在A地的所有成绩一概有效 专本一起读:我们这里很流行这个!专科本科一起报一起读一起考。可是实际上根本就快不了!因为我们这里自考每年四次,每次考两天,也就是四个“半天”。每个半天只让报四科,不管你一共几个专业,反正就是一共只让报四科!也就是说,你N个专业的总课程数是固定的;每年报考的总课程数也是固定的。那么,你的毕业时间也必然是固定的!你们算算是不是…… 专、本跨专业:严格来说应该是“专、本跨学科种类”而不仅仅是“跨专业”。比如:法律专业跟律师专业,表面上是两个专业。按照“跨专业”的说法,确实是跨了两个专业。而跨专业是要加考的!可是律师和法律这两个专业的专、本相互之间是不用加考的!所以说:应该把“跨专业”理解为“跨学科种类”,这才说得通! 学生与主考院校:社会型考生与学校的关系只在于论文答辩的时候,甚至论文答辩的手续都是自考办里办理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生与学校的联系并不密切! 毕业: 1,需要:全部的成绩合格证明。可以是以前拿的合格证,也可以到自考办统一打印成绩单。本科毕业还得有专科的毕业证原件和论文答辩合格证明。我们这里的规定是:专科学历只要不是自考的都得公证! 2,手续:交验成绩单,交手续费五十元,领取毕业申请表,到所在单位或镇级街道盖章证明品行优良。上交所有单、表,一个月左右就能领毕业证和一份毕业生档案 3,建议把档案放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所在市的劳动人事部门存档,尤其是打算考研的人 自考生考研:理论上说是可以报的。得看你报的学校和专业是不是允许自考生报名,有的是不允许的,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没什么限制的 自考生就业:自考生的待遇国家规定是跟统招的一样,但这得看各企业了。有的企业把自考生看作天才,有的不把自考生当人看。可是,你说什么学历文凭的没垃圾人?博士生不会洗袜子的大有人在!初中学历创业发财的也不乏其人。所以,主要还在于考生自己的素质、能力! 自考年限:听说是八年,但我们这里比较没有这个说法。可是话说回来:你一个大专或者本科八年都熬不到毕业,你是不是也太垃圾了!尤其现在一些地方的自考,一年就可以报16科!再“次”的话,三五年也该毕业了! 学位与资格证、等级证:自考只管毕业证。要学位证得另外参加学位考试;要等级证、资格证,请到有考试认证资格的部门参加考试

自考是由各个省份自己组织的,所以考试科目都不太一样。自考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自考试卷命题并不是全国全国统一命题,而是不同种类的命题方式相结合,各省的试卷有它自己的特色。 因此全国统一命题只能算是命题形式的一种,并不是完全由全国统一命题。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专业较多,不同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同样的专业考试科目每个省份也是不一样的,考生可以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进行查看。自考专业包括行政管理、护理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等。

类别科目 专科类专业 本科类专业 独立本科类专业

历史学类 1历史教育(A060101)2档案管理(A060201)——参考专业方向:企业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 1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5)2汉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5)3蒙古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6)4蒙古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6)5维吾尔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7)6维吾尔语言文学(本科段)(C050107)7汉语言翻译(维、哈)(基础科段)(C050108)8汉语言翻译(维、哈)(本科段)(C050108)9哈萨克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09)10朝鲜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0)11藏语言文学(基础科段)(C050111) 1历史教育(B060102)2档案学(B060202)

自考科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自考考试科目主要取决于报考专业,每个专业所学的课程都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自考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等。

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社会含金量略低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没有获得免考资格的公共课、专业课、基础课都是必考科目。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

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护理学考试科目主要以必考、选考、加考为主,只要考试获得。课程设置:必考课13学分50学分;选考课8门49学分;加考课1门4学分。说明:1.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24学分,且102至105课程须任选考一门课程,106至108课程须任选考一门课程。不选考101课程的考生须从102至108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补足14学分。2.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3.本专业报考条件另文通知。

自考考试计划公布在省考试院网站,登录就可以查询到

2019年4月自考行政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介绍(新课改专业专科)

刚开始最好先报两科,不要报的太多,可以在网上寻找课表,江苏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2019年四月份自考科目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专业由复旦大学主考,属系统委托开考专业。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2019年4月上海自考将于4月13日、14日和20日、21日举行。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在临床护理实践中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能力,初步具有从事护理教育和科研的能力。

扩展资料:

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

(沪教考院自考〔2018〕21号)

各主考高校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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