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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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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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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格

我快要自考了!我知道1是:4月22日

四月22号考两科,其中9:00-----11:30考第一科 14:00-----15:30考第二科四月23号的同一时间考第3, 第4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2006年4月22,4月23日两天

2014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

4月15日自考时间如下:

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根据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3月2日至6日进行》公告了解到2023年4月安徽合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自考也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

1、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

2、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扩展资料: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自学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

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

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自考时间安排表如下:

2023年自考开考次数大多数省市考2次,4月和10月;江苏考4次,1月,4月,7月和10月;广东考3次,1月,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一般在4月15日到16日,10月考试时间在10月28日到29日。

本科科目设置一般在11到16门之间,根据报考学校专业的不同课程数目有所不同。同一专业不同学校课程设置可能不同,具体专业和学校的选择参考各省的自学考试院。

专业课是指和本专业的专业知识课程,而公共课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近现代史、英语二等,部分专业还会有高数。考完所有课程即可毕业,毕业前可申请学位,需符合指定专业课达到一定分数,英语达到一定分数。

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2014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

自考专升本需要专科毕业后才行,不过,在考专科的同时,只要不影响专科考试,一样可以报本科目的

可以去四川自考网上查询的

广东自考新生报名一般安排在每年1、7月的考试结束后,就开始的了,1月的考试安排在第二个周末,就是明年1月11、12号,也就是说新生报名应该是在12号以后开始,具体哪一天开始,就要视乎网上的公告了,往年一般是在1月15日开始的,1月进行新生报名,首次参加考试就是在4月的,因此你要参加4月的考试,就要在1月进行新生报名了

2018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格

先来推荐一下湖南大学,名校有部分取消了自考,现有名校珍惜珍惜~~~~

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考报名

自考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阜埠河路175号大学科技港6楼613

自考考试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为:大部分地区每年开设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湖南大学自考考试日期:

4月自考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

10月自考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

自考学习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考毕业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晋都市报综合报道1月20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传来消息,我省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2月1日至5日、2月25日至28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一:报名、确认方式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认真阅读《山西省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详细了解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2018年4月的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选择专业和课程进行报考。在其他网站上报名一律无效。特别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一)网上报名时间:2月1日至5日、2月25日至28日(分两个时间段)。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模式,一个考生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可 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至四门课程。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一经确认将不得修改。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点击菜单栏“考生登 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自学考试”→“山西省自学考试2018年上半年报名入口”进行报 名。(首次报名的考生还需点击菜单栏“报名报考入口”从“首次报名入口”进入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3月3日至7日。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确认表》,到网上报名时由 考生本人选择的确认点办理有关手续。报名考试费标准为35元/科次。二、报名条件:凡我国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有关规定报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确因工作关系、上学、部队服役等原 因,可在工作、学习、部队服役所在地报名。三、开考专业2018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共开考经济学、旅游管理等44个本科专业和旅游管理、饭店管理等18个 专科专业。详情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四、自考教材 考生可向当地自考部门或主考院校咨询,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点 击“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自学考试”→“查看我省开考课程、教材”,根据网上 公布的各专业课程信息自行购买所使用的教材。 五、考试时间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为4月14日、15日。 有关报名、考试的具体事项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或向我省各 级自学考试部门电话咨询。 往期精彩:编辑:李慧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的完整流程安排:

(一)了解自考信息

(二)确定自考专业

(三)网上报名注册

一般在当地教育考试院进行注册,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自考新生报名注册都在网络上进行,只是各个省份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不同。

(四)现场确认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所报考区自考办进行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新生现场确认必须要本人到场采像。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考前45天。只有新生现场确认之后才算报名成功,并形成准考证号。

(五)报考缴费

现场确认之后,考生便能得知自己的准考证号。之后在考生服务平台绑定自己的准考证号即可选报4月或10月份的考试科目。

(六)购买教材

购买教材形式:淘宝、当当、书店皆可。如果想要省钱,就去问老生收购二手教材。

(七)复习备考

(八)下载考试通知单

考前查询考点地理位置、交通路线

(九)参加考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考试用具,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时间一般为4月和10月的第三周周末,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一年2次考试,1次考2天,1天考2门。目前除四川省和广东省一年考3次(1、4、10月),江苏省一年考4次(1、4、7、10月)外,其他省份都是一年2次考试。

(十)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约一个月后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以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或成绩查询网址查询成绩。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内,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在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发布两周后公布成绩复查结果。

(十一)重复报名考试科目

第二次自考就不用重新注册准考证了,也不用去现场确认了。

(十二)申请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的事项不归自考办管理,而是归主考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管理。

有的主考院校可以让缺少1-2门自考成绩的自考生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有的主考院校规定,必须全部自考科目通过才能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十三)撰写毕业论文

(十四)进行论文答辩

(十五)等待一个月左右查询答辩成绩

(十六)申请毕业

当考生将所报专业内的所有科目考过(60分)即可申请毕业。所有科目包括:笔试科目、实践科目、毕业论文。(自考专科没有实践科目和毕业论文)

注:想拿学位的本科生,在毕业申请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达到学位要求,即学位科目分数是否达标,学位英语是否达标,论文成绩是否达标。

(十七)领取毕业证

一年有两次申请自考毕业的机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6月份左右,下半年为12月份左右。因此领取自考毕业证的时间也有两次,上半年领取毕业证为7月份左右,下半年领取毕业证为3月份左右。

(十八)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一年也有两次申请的机会,分别为4月左右和10月左右。申请学士学位有限定期限:自从自考毕业内的一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十九)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一年也有两次领取的机会,分别为5月左右和11月左右,具体时间看各个主考院校的规定。

自考报名流程:1、选择好想学的专业2、你可以登录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学考试网查询报考简章栏目下:什么时间报名,需要考哪些课程、本次开考那几门课3、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大专和本科都没有时间、年龄、户籍的限制。每次考试都安排在双休日。4、4月和10月报考的同时可以预定教材,(现在网上也有)5、自考采取学分制,每门课程约70元(包括考务费和书费),可以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教材,也可以在网上购买,便宜些。6、第一次报名自考,需要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办理准考证,以后就可以在自考网上报名了,当地自考办的地址和电话在自考网上可以查询。7、自考采取的是学分制,只要通过每门课程的考试,就可以毕业取得大专或本科的学历。

2019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表格

每个省的自考时间不同,大部分省份为一年安排2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与10月,个别省份为一年安排4次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和10月,一般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可以上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考网上查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刚毕业的统招生。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根据《辽宁省2019上半年自考报考简章 》可知辽宁2019年4月自考新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2日至3月8日(每天9时-22时)。

新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2日至3月8日。

新生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每天9时-22时)。

考生须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新考生要经过新生注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三个环节,老考生要经过考生注册、网上报名两个环节。

2、新生网上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

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输入本人辽宁省内常用的手机号,便于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消息。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3、新生现场确认

考生信息注册完成后,须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确认个人身份信息。现场确认成功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登录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现场确认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上海自考护理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是复旦大学,专业代码101101,现2019年4月上海自考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已公布,如下所示:

2019年4月护理学自考本科考试时间安排(第一周)

拓展资料:

二、自考专升本报名方式

2019年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和10月20日,也就是本周末。这里为大家整理一些考前须知和注意事项,以便帮助考生更加熟悉考试,卸下心理包袱,轻松备考。

一、考试时间

二、必带证件和文具

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橡皮、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

三、勿带违纪物品

无级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

四、填涂方法

1、在答题卡的左上部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和笔迹确认等信息,考生用0.5mm黑色签字笔填写;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座号方格下的信息点使用2B铅笔正确涂满涂黑;

2、正式答题前,考生应按照笔迹采集要求,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规范准确的誊抄相关内容,如不按要求誊抄,考试成绩无效;

3、选择题答案,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在填涂多选项题时,要保持同一道题目的几个涂黑点的黑度基本一致。

五、考前踩点

提前查询路线,计算好时间,如果对于考试地点不熟悉的话,建议提前踩点。距离考场较远的或者容易交通拥堵的,最好在考试地点附近订个房间。

六、考场须知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后,必须在指定的座位上参加考试,将准考证和有关证件放在桌面的右上角,方便监考人员核查;

3、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将在黑板上注明试卷的科目、页数、名称、题目数量以及考试时间。考生填涂答题卡,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和考试科目标记等;

4、开考前5分钟,考点将统一发出信号,考生拿到试卷,要按照监考人员的提示,检查试卷页数是否齐全、是否有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楚等特殊情况,然后在试卷2的规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合理饮食

考前及期间,考生要合理饮食,不要吃生冷或者大补食物,以免造成肠胃不适影响考试。

八、调整心态

1、考前保证充足的睡眠,拥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2、预防和克服怯场,增强自信心,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

3、稳定情绪,可以通过深呼吸,使身心得到放松;

4、考场上遇到突发情况,不要急躁,静下来,冷静处理;

5、情绪出现波动时,不妨暂停一会儿,调整一下心情,然后再投入到考试中。

最后祝考生们都能有一个好的发挥,考试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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