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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考试时间202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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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考试时间202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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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考试时间2021题

云南省2021年10月将会进行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下面是关于本次考试的安排,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

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10月自考考试的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说明:除部分地区外,大多为10月21-22日。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自考生如何备考1.合理安排课程根据开考科目学分的高低和内容的难易进行课程搭配,报考时结合近期的工作安排,确保自己制定的学习目标能够顺利实现。2.结合大纲抓住重点复习通常报考自学考试的人都是在职工作人员,平常上班加班应酬等都要花费很多时间,学习的时间本来就不多,所以不可能把教材全部都仔细看一遍。考生可以参考考试大纲,抓住重点知识加强学习。3.多刷历年真题只看不练效果不大,一边复习一边刷题可以帮助考生巩固记忆考点,熟悉考试题型。有的考生不喜欢题海战术,但是自考的题目、考点很多都会重复考,刷题可以说对于时间不多的考生来说不失为一种查漏补缺的好方法。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0月自考考试时间2021

2021年10月(21.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举行。现就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审核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个人注册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自行修改。审核期内审核未通过,考生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届时考生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上传;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 (三)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或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2021年10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 7.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五、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附件6)。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5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下载】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下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下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下载】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下载】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成人自考本科一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绝大部分地区现在只考4月和10月两次,只有广东开考三次,江苏开考四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具体详见各省考试院的安排及通知。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2021上半年自考考试时间(2021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4日10日、4月11月2021下半年自考考试时间(2021年10月自考考试时间):10月16日、10月17日广东、江苏:2021年自考考试时间为1月9日、1月10月,4日10日、4月11月,10月16日、10月17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自考10月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1.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举行。现就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审核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个人注册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自行修改。审核期内审核未通过,考生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届时考生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上传;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 (三)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或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2021年10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 7.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五、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附件6)。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5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下载】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下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下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下载】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下载】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全国自考考试时间表如下: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进行,10月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进行全国统一考试。

春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22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秋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7月26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都有多次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考2021时间10月

上海自考安排在10月16日-10月17日期间举行。

具体如下:

2021年下半年(第79次)上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16日、17日、23日、24日期间举行。2021年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2021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

上海自考大专需要的条件

1、专科段(基础科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照自考大专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本科段

报考条件与专科段基本相同。但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报考自考大专专科段的同时,报考本科段,但必须先取得专科段的毕业证书后,才能申请本科段的毕业。

3、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和23日、24日举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考自考〔2020〕20 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新生注册1.注册条件及要求新生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必须由本人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1)具有北京市户籍的本市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2)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3)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4)在京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注册;(5)在京工作的外籍(外国国籍)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号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遵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2.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证件图片与免冠照片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新生注册时间为9月1日9时至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请使用电脑、IE浏览器进入“网上业务办理”(zikao.bjeea.cn)→“新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联系方式等,选择符合注册条件的证件类型并按页面提示要求上传相应证件原件图片(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须与此身份证件一致)。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建议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上传各类证件图像要清晰,个人照片不可过度化妆或修版,以免影响注册信息审核结果。持电子版《北京市居住证》的,可拍照后上传。二、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新生报考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相关图片上传后,新生即可添加专业、报考课程,但必须在注册时间内完成课程报考。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新生注册信息审核须知”。注册信息及注册条件均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现役军人需在9月9日17时先行缴费)。三、注册审核注册信息审核由各考区负责。注册条件审核以公安机关及军队核实结果为准。(1)北京市户籍及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外地户籍的真实性由公安机关审核。(2)现役军人身份的真实性由军队审核。(3)其它类型由各考区审核。四、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新生报考缴费新生登录“个人中心”,确认注册信息及注册条件均审核通过后,在考生首页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课程报考收费标准为30元/科次,缴费平台使用北京市公共支付平台。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课程不能退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9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五、重要说明新生未完成以上注册、报考、缴费、注册信息审核、注册条件审核任一环节,注册均无效,报考资格将被取消,已缴报考费将按原途径退回,不得参加考试。六、2021年10月北京自考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地点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必须携带自行打印的带有考点、考场信息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2110”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参加考试所持准考证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七、应试携带物品要求参加笔试课程考试时,考生务必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并按要求在答题卡上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八、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2021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九、2021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发布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6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个人中心”查询。自成绩发布当日起5日内,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十、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十一、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837405(考试期间);82837200(其他时间)举报邮箱:(不受理考生咨询)十二、注意事项1. 忘记或无法找回“个人中心”登录密码且不能通过“北京通”方式登录的考生,须与注册审核考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考区要求由考区重置密码,考区应确保考生身份的真实性。2. 按照市财政要求,从2021年开始,笔试课程报名考试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考生的电子邮箱,考生可在个人中心绑定电子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附件:2021年10月北京自考各专业开考区分布表热点推荐:自考小白必看!北京10月报考攻略来了!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自考10月考试时间

根据官方发布的考试安排,2021年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如下:

春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22日,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秋季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7月26日,考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自学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都有多次考试时间,一般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2021年10月(21.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举行。现就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生注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1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6:00。 (二)注册流程 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 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和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 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用于注册信息审核,请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置于一张图片,并命名为“姓名+21.2次新生审核”。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审核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 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个人注册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将不能自行修改。审核期内审核未通过,考生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届时考生可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上传;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 (三)注册须知 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jpg格式),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30KB以内。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有关规定注册报名。 二、课程报考 (一)报考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 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2日17:00。 (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的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 (三)报考须知 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 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或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 2.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2021年10月考试课表、使用教材》(查询网址:)。 特别提醒: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 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 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 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 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 7.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 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 三、准考证打印 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 五、疫情防控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附件6)。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5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8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2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1年11月17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 (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附件: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下载】 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下载】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下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下载】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载】 6.2021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1.2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下载】 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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