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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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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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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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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多少分合格(自考多久能考完)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专升本多少分算过?挂科可以补考吗?自考每门课程满分是100分,60分算及格,自学考试不设补考,不及格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下一次的考试。自考需要考的科目很多,大致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和学位课,不同课程的合格分数线是不同的。1、自考公共课及专业课:自考实行的是60分及格制。无论是公共课还是专业课,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的成绩就代表你这一门课程合格了。如果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都能拿到60分,你就满足了毕业申请中最重要的条件。2、自考实践课:自考实践课是先将成绩评定分解成若干的项目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再将评分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以及不及格几项。部分实践环节考核只采用及格和不及格两项,自考考生需要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才可以。3、自考学位课:自考本科的考生想要申请学位证,部分院校要求每科平均分达到70分,但不同院校对这个分数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暨南大学申请学位是要求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在68分或以上。自考分数不合格可以补考吗自考没有补考,如果分数达不到毕业申请的条件,那就只能参加下一次的考试,重新报考,只保留上次单科最好成绩,或者合格的成绩。自考不限重考次数,考生可以一直考到成绩合格为止。考试的费用与第一次报考该科目的费用一样。自考成绩保留的是单科最好成绩。也就是说如果你考到了60分及格的成绩,但未到学士学位的申请成绩也可以继续报考,直到满足条件。原则上自考成绩是存在有效期的。教育部曾经对自考成绩的有效期进行过规定,即单科成绩8年有效。但是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并不是硬性规定,教育部将是否执行此规定的选择权给予了各省。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黑龙江、陕西、江西等地,因此具体自考成绩是否存在有效期,请考生以本省的最新通知为准。综述,通过以上关于自考分数线多少才合格没及格能补考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自考分数线多少才合格没及格能补考吗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自考成绩多少分算及格?自考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各院校录取分数线不一。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可参加本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自考生如果在八年内没有获得所报考自考专业的毕业文凭的话,其超过八年期限的单科成绩就会作废,作废成绩的科目需要重新报考参加考试。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对课程考试及格率不进行控制,只是组织命题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并依据指定的学习教材,参照一般高校的水平来组织命题。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考成绩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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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报考须知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将于2020年10月17日举行。现就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

每科考试时长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报考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报考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2∶00至9月13 日18∶00。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天 23∶00至次日 8∶00 为系统维护及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每天 23∶00后,报名报考系统将关闭并无法登陆,考生可于次日 8∶00 后继续登陆系统进行报考,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时间。

(三)报考方式

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特别提醒∶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网上操作。浏览器请使用(360、QQ、搜狗)的"兼容"模式。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报考各地不组织现场确认工作。考生报考成功后,可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纸笔方式,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三、考试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考生流动,本次考试全疆共设置88个县市报名考点,其中 71个县市为新增设置下延考点县市,考生在报名时须根据常住地就近选择报名考点,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信息为准。自治区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点设置县市目录(附件1)。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前14天(10月3日起)须自行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2020 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2),签署《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

10月15日至16日,考生须按照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状况核查,查验时考生需提交本人签署的《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若考前14天内(10月3日之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疫情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双认证显示非"绿码"的考生须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持考前7天内(10月12日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过查验。

考生查验结果合格后,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统一制作的"查验合格"印章。考试当天考生须持加盖有"查验合格"印章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通过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教材

教育学(07501)∶《基于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编写组编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2月第1版;心理学(07502)∶《心理学》,叶奕乾、祝蓓里、谭和平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第5版。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1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前往考试所在地的教育局自考办或高校考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七、其他事宜

教师资格认定其他相关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606115.

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yt.xinjiang.gov.cn/

新疆招生网网站∶http∶//

新疆自考在线网站∶http∶//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3日

以上就是2020年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更多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自考课程合格证必须去领取,毕业审核时需要成绩合格证明。

自考成绩可以在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打印,自考成绩全部通过后,需要完成报考院校的毕业答辩,完成后就申请毕业

社会考生,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以后毕业证由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领取。如果通过教育机构参加的2018年自学考试的考生,则可到叫机构进行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领取。

考生在顺利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后还会进行申请毕业业务才可顺利拿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每年教育考试院会有两次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的机会,申请毕业流程可参考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站上会有该省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公告文件,按照公告文件进行相应操作流程即可顺利完成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毕业申请通过审核后,规定时间可去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申请毕业。

考生本人携带“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然后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顺利领取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自考单科合格证有效期是长期有效,但各省不尽相同;其实,大多数省市对单科成绩合格证没有时间限制,但有些地区有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考试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

新疆自考成绩多少合格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新疆教育考试院,进入自考,输入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查询成绩。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是60分。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询2023年4月新疆自考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16 日,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 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如果对成绩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新疆自考考生可以立即申请成绩复核。新疆自考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点击链接:进入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自学考试成绩多少分合格新疆自考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是60分。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新疆自学考试单科课程考试合格者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大部分省份不限制考试的次数。新疆自考考生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且成绩合格才有资格申请毕业。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那么自考多少分算及格?

自考多少分算及格?

公共课

自考公共课成绩的合格成绩是60分,考生需要在考试计划中所有规定的考试科目都要达到60分及以上,其中也包括加考和选考的科目。

专业课

自考专业课和公共课的及格分数要求是一样的,所有的专业60分及格。自考实行的是60分及格制,每个自考考试科目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就可以拿到单科的合格证书。

实践课

自考实践课及格分数也是按照60分制来的,因此自考实践课也是60分及格。

但是大家要注意,自考实践课的考核方式与理论课程是不一样的,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次的考试。

考不过能补考吗?

自考考试没有考过的话,下一次考试还可以报考,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直到考生通过该课程考试为止。

自学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新疆自考成绩合格证查询

自考本科成绩怎么查询? 1.自考生若是想要通过网上查询以往的自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自考网站,或者是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到自考管理系统页面之后,自考生点击“考生入口”按钮,进入到自考的个人主页。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点击左边系统功能分类列表“报考”项里面的“查看已通过课程”。 2.若是想通过手机查询历年的自考成绩也是可以的,自考成绩的查询电话会在自考的考试通知单上,或是自考简章上有记录说明,请查看当地自考简章来获得查询电话。当然自考生也可根据手机的短信进行查询。 3.自考通常是根据自考省份来划分的,每个自考省份都有自己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可直接拿着准考证和身份证去查询也可。 自考单科成绩有有效期吗 自考单科成绩8年有效。自考生如果在八年内没有获得所报考自考专业的毕业文凭的话,其超过八年期限的单科成绩就会作废,作废成绩的科目需要重新报考参加考试。很多省份自考成绩是没有有效期的,是永久有效的。目前已经执行自考成绩8年有效期的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等。像常见的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自考成绩有效期限虽说比较长,但是自考的考试课程科目总在三到五年的时间里会有一次较大的更改,考试课程科目的更改势必会影响到自考考生的复习计划,所以建议考生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自学考试进度,抓紧时间复习,提高考试通过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查询自考已经通过科目有以下几种途径: 1、自考科目分数成绩达到60或者之上,自考办会给每个考生颁发单科合格证,可是检查一下自己手中的单科合格证,上面有科目名称、考试日期、分数成绩,统计出来就可以知道自己已经通过哪些科目; 2、假如手中没有单科合格证,登录各省自考办官网,用准考证号、密码(密码不记得可以打电话去自考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登录查询该考生的自考状况查询,可以查到历次自考各种相关信息; 3、假如自己去自考办方便,可以带上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去自考办,请工作人员按照准考证或者身份证查询自考信息。

2018年10月北京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2月9日 登录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查询。2018年10月天津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2月初 登录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2018年10月上海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2月初 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018年10月重庆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中旬 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018年10月河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18日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 2018年10月山西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中旬 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查询。 2018年10月青海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12日 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或青海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区招办领取,办理毕业证时统一交省自考办审核。 2018年10月广西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9日起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gxzkweb/Page/Index.jsp)查询。 2018年10月内蒙古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下旬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点击“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 2018年10月西藏自考成绩查询时间:考后30个工作日后 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次自考成绩。 2018年10月宁夏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2月初登陆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查询。 2018年10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时间:11月25日 2018年11月25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或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www.xjedu.gov.cn)查询。 自考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查询自学考试已考过科目的成绩:1、 登陆当地的教育学院的网站。2、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3、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4、进入到管理系统个人首页后,点击左边系统功能分类列表“报考”项里面的“查看已通过课程”。5、这时右边首页会显示出考生目前已通过的笔试成绩和实践课成绩。(最新考期考试科目的成绩会在该考期考试后40天左右公布)

新疆自考成绩合格证编号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毕业证证书编号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2000年以前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编号就是考生准考证号,含义同当时的准考证号的编制方法中的内容相同。

2001年以后,中国对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编号,全国统一,17位编码,前两位:学历层次代码,3-4两位省自考委代码,5-16考生准考证代码(可以变动某位),最后一位区别码(带有系统随机性)。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1、打开浏览器找到学信网官网网站点击进入。找到学籍学历查询模块。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链接。登录学信网账号,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真实信息。登录成功后,在左侧导航中,点击“学历查询”链接查看学历信息。在学历信息界面的下面有一个证书编码。这个编码就是学位证书编码。2、省考办核准毕业以后,会将毕业生信息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之后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自考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拿到手以后3到4个月内可以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毕业证信息,而从申请毕业的时间计算,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毕业证书才能在学信网查询,即6月份申请毕业的在当年12月份左右可查,12月份申请毕业的在次年6月份左右可查。3、申请学位证书必须要携带自考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一张及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数码彩照等材料。

和身份证号码一个意思。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编号为17位数字,这17位数字由66+地区代码(2位)+注册年度末两位(2位)+院校代码(3位)+专业代码(3位)+流水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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