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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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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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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考本科专业如下:

律师、法律 (哈文)、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俄语、汉语言翻译 (哈文)、汉语言翻译 (维文)、法律 (维文)、哈萨克语言文学、法律、维吾尔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英语 (维文)、蒙语言文学、公安管理。

拓展资料:

学士学位证只要自考完本科,达到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一般是主干科目平均成绩需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80分以上;需先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统一的学位英语的考试等等。

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新疆自考本科一般需要考以下几门课程:

新疆自考专业课程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开考课程237门。教务老师12月18日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新疆自学考试不再安排金融(专、本)、俄语(专、本)、房屋建筑工程(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新闻学(本)、机电一体化工程(本)、建筑工程(本)、人力资源管理(本)等专业课程考试。据悉,2020年自学考试分两次进行,其中4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12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10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18日,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有意报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报名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从2020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0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考试教材用书。考生考试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或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 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 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参加新疆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科目啊?本科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167 劳动法 4 8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0 0230 合同法 5 11 0227 公司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1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2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3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4 5678 金融法 4 选5 0233 税法 3 选6 0257 票据法 3 选7 0258 保险法 3 选8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9 0169 房地产法 3 本科段必考课程12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以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学考试课程

新疆自考本科不用参加入学考试,即可选择学校和专业;新疆自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科目的课程考试;完成学校规定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试后,学生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申请新疆自考本科毕业。新疆自考本科专业有会计(B020204)、金融(B020106)、英语(C050201)、俄语(C050203)、法律(C030106)、汉语言文学(C050105)、计算机信息管理(B082208)、建筑工程(B080806)、新闻学(C050305)、教育学(B040108)、小学教育(B040112)、护理学(B100702)。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学考试专科课程

你好:下面是表格图示,请在电脑上查看,手机可能看不清楚。 1、 专业代码: A030301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专科) 文别: 汉文 主考院校: 新疆大学 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大学语文(专) 4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 2 自然科学基础 6 5 政治学概论 00312 6 政治学原理 8 6 法学概论 00040 6 法学概论 6 7 现代管理学 00107 6 行政法学 4 8 社会研究方法 03350 4 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4 9 行政管理学 00277 6 行政管理学 8 10 市政学 00292 6 市政学 6 11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147 6 组织行为学 4 12 公文写作与处理 00341 6 逻辑学 4 13 公共关系学 00182 4 14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43 4 15 政府经济管理概论 03349 5 经济管理概论(0314)国民经济管理概论 5 16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0019 2 总学分 73 2、 专业代码: B030302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 文别: 汉文 主考院校: 新疆大学 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00015 14 英语(二) 日语(二)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三选一 俄语(二) 00017 俄语(二) 4 社会学概论 00034 6 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5 6 6 西方政治制度 00316 6 7 公务员制度 01848 4 国家公务员制度 8 公共政策 00318 4 9 行政组织理论 00319 4 10 领导科学 00320 4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00923 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2 普通逻辑 00024 4 13 财务管理学 00067 6 14 企业管理概论 00144 5 15 中国行政史 00322 5 16 现代管理学 00107 6 17 行政管理学 00277 6 18 政治学概论 00312 5 19 中国文化概论 00321 5 20 法学概论 00040 6 2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0341 6 22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3 4 23 毕业论文 06999 总学分 70 说明: 1、本专业计划毕业共14门课程 2、凡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本专业必考课程为60学分,选考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选考: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 4、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但必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5、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6、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20)(5学分),可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923)(7学分)。 7、已通过原计划中的“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0528)(5学分),可顶替计划中的学分一致的一门选考课程。(2006年) 8、国家公务员制度(0317)自2007年起调整为公务员制度(1848),已考过国家公务制度的可顶公务员制度。 9、原选考课程"秘书实务"(0510)取消。 3、教材可以从考办预定,也可以从网上购买。从网上购买时,建议根据课程代码购买,这样可以确保万无一失。首先请登陆本省市自考官网查看自考报考简章,每门课程前面都有一个课程代码(多为五位数),上淘宝等网站搜索,关键词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这样可以确保该教材是该课程的指定教材,当然,还可以在付款拍前与卖家联系确认。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考专科专业课程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开考课程237门。教务老师12月18日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新疆自学考试不再安排金融(专、本)、俄语(专、本)、房屋建筑工程(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新闻学(本)、机电一体化工程(本)、建筑工程(本)、人力资源管理(本)等专业课程考试。据悉,2020年自学考试分两次进行,其中4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12日,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10月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18日,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2时至21日18时。有意报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报名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从2020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0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考试教材用书。考生考试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或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含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名称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大学语文4、科学·技术·社会5、美育基础/英语(一)【二选一】6、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教育技术【二选一】7、小学教育心理学8、小学语文教学论9、小学数学教学论10、小学科学教育11、小学班主任12、小学教育科学研究13、教育原理【文科组考试课程】14、中外文学作品导读15、汉语基础【理科组考试课程】14、高等数学基础15、数论初步之后就是教育实习阶段。。。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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