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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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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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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考试安排

答: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其主干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主要课程有: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字学、声韵学、训诂学、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欣赏、外国文学、文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历代文论、古典文献学、马克思主义文论、美学、民间文学、儿童文学、影视文学、比较文学、西方文论、写作、文艺心理学、中外语言学史、中国文学批评史、语文教学论、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等。其中,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文学概论、马克思主义文论、美学、写作为必修科目。全部科目考完还有毕业论文。自考,全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汉语言文学专业则是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的专业设置。

自考本科专业非常多,各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也不是全国统一的,以下罗列了三个热门专业的常考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还需要根据每年各个主考院校发布的专业计划来看,以下内容仅供各位考生参考。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科目必考课程: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训诂学、汉字学概论、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学前教育专业自考本科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学前卫生学、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园课程、学前教育原理、学前比较教育、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儿童发展理论、幼儿教师教研指导、普通逻辑、美育基础、儿童文学名著导读、学前教育毕业论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考本科专业考试科目:C++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实践)、毕业论文、操作系统概论、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网络原理、数据结构导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信息资源管理、数据库系统原理、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数据库系统原理(实践)、运筹学基础、软件开发工具、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都是每年的4、10月,具体时间如下:04月考试:4月第2、3周的双休日10月考试:10月第3、4周的双休日。汉语言文学本科的科目如下:本专业共设置11门和毕业论文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2、毛泽东思想概论(2);3、英语(二)(14);4、中国现代文学史(6);5、中国古代文学史(一)(7); 6、中国古代文学史(二)(7);7、外国文学史(6);8、语言学概论(6);9、美学(6);10、11、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4);中国文化概论(5),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4),中国古代文论选读(4),现代汉语语法研究(4),以上5门任选2门考试计划有各省自考办去安排,各地都不同;由于你的问题含糊不清,建议自己用百度:“XX省2016年4月自考简章”上面会有明年4月的考试计划,10月份的照章办理。请点采纳哦

新疆汉语言文学自考科目安排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美学,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

汉字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史,训诂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选修课: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公共写作与处理,新闻评论写作,公共关系学,传播学概论,普通心理学,文化产业与管理。

汉语言文学是自考中考试科目少、考试比较简单的专业之一,也是自考本科热门专业,考试科目较多,考试难度并不大,属于文科性质的专业。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以及新闻、历史、哲学、艺术等学科的相关知识;

扩展资料:

汉语言文学介绍如下:

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可在科研机关、高等院校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有的可从事对外汉语教学。

可适宜在党政机关,包括报刊宣传、新闻出版、影视文化、互联网、对外交流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汉语言文学专业 就业满意度最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首师大:汉语言师范专业是文学院的强势专业

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一共需要考12门课程(含选修课),分别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一)、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写作(一)、外国文学作品选。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复合型人才。自考本科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是指本专业的专业知识课程,而公共课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近现代史、英语二等,部分专业还会有高数。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必不可少的课程。如果想了解有关汉语言文学本科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尚德教育。尚德教育合作海外名校,申请入学,学制短,授课教师经验丰富。尚德机构的培训课程和服务范围,从职业资格认证、技能培训,到与职业相关的就业服务,业务覆盖全国多个城市,服务全国学员。低基础入学,成年考生低学历皆可报考;考试周期短,投入时间少,工作学习两不误,每天学习1小时,省时、省力、省钱、省心的学历服务。

因就业面广,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一直以来的热门专业,尤其是对于不知道选什么专业的考生来说,选它准是没错,在各行各业几乎都有适合它的岗位,那汉语言文学自考要考什么科目?下面教务老师来为各位考生解答。汉语言文学自考要考什么科目该专业自考科目分本科和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如下:1、自考本科考试科目必考科目汉字学概论、美学、民间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唐宋词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语言学概论、外国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史、毕业论文。选考科目01.外语选考科目三选一:英语(二)、俄语(二)、日语(二);02.如不考外语则七选五: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中国古代文论选读、西方文论选读、中国文化概论、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中国古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加考科目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古代汉语、文体写作。(跨专业的考生,才需要考加考科目)2、自考专科考试科目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中国文化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毛泽东思想概论、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论选读、美学、外国文学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汉语言文学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美学、中国古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二)、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应用写作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毕业论文。建议考生先选择毛概、思修公共课,再另选择两门专业课参加考试,比如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再或者现代文选、写作都是可以的,建议考生根据各科考试难度,合理分配各科的考试顺序。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就业前景是非常不错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学校从事教师工作,也可以在党政机关,包括影视文化、互联网、报刊宣传、新闻出版等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是国内专业致力于职业资格证与成人学历考试培训的互联网教育机构。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还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专业性值得信赖和选择。

新疆汉语言文学自考科目安排表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唐诗研究 莎士比亚研究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学语文教学法中学作文教学美学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汉语言文学教育毕业论文 14门请采纳意见,谢谢。

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科目表:

1、自考汉语言文学本科考试科目有:中国现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训诂学、汉字学概论、新闻评论写作、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文化产业与管理、传播学概论、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考试科目有:毛、邓和“三个代表”概论、中学教育学 、中学心理学 、现代汉语 (一和二) 、文化概论 (一) 、基础写作 、古代汉语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等。

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试都考什么?一共有多少门考试科目科目表:《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史一》《中国现代文学史二》《中国古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语言学概论》公开课 和专业课 12门左右 你要是想要自考试题及答案 很多,很全,只要你想要,可以来看看

自考汉语言文学本科主要考12科,分别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日语、法语、俄语中任选一门,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任选三门,外国文学史,美学,中国文化概论,红楼梦研究、鲁迅研究、20世纪欧美文学史、中国古代文论选读、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任选三门。

自考汉语言文学就业方向:

自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就业率高,就业待遇丰厚,学生毕业后可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工作。

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可在科研机关、高等院校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有的可从事对外汉语教学。

可适宜在党政机关,包括报刊宣传、新闻出版、影视文化、互联网、对外交流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

新疆大学汉语言文学自考科目安排

说明: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1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凡2000年(含)前已通过“中国古代文学史”课程的可顶替:“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0538)(7学分)”和“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39)(7学分)”。

4、已通过原计划中“中国通史”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外国文学史(00540)(6学分)”或任一选考课程。

5、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须在选考课程中另行选考三门课程,补足外语课程的14学分,且毕业时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是比较简单好考的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可以从事教师,文案等工作,当然,对于考公务员也是比较受欢迎的。

自考汉语言文学专科需要考的科目有:

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68学分,加考课2门10学分。

自考汉语言文学本科需要考的科目有:

课程设置:必考课11门52学分,选考课4门26学分,加考课4门24学分。

以上专业课程仅供参考,各院校略有不同,每年也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官方院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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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等从事相关文学方面的职位。

毕业生从事的工作有:汉语言文学研究与教学、新闻编辑、新媒体、文案、文学评论、文化宣传等。

要是毕业生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有望成为汉语言文学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自考汉语言文学考试有十二科,具体如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法语、英语、日语、俄语中任选一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任选三门,外国文学史,美学,中国文化概论,鲁迅研究、红楼梦研究、20世纪欧美文学史、中国古代文论选读、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任选三门。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培养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可在科研机关、高等院校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有的可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可适宜在党政机关,包括新闻出版、报刊宣传、互联网、影视文化、对外交流其他企事业部门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门人才。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信息,推荐咨询尚德教育。尚德教育费用性价比高,高性价比,优质课程,学习方式灵活,有直播、录课、补课三大模式,学习无地点限制,有网络就能上课,随时随地学习。尚德教育合理的按照课程安排走,让考生高效备考,考试取高分,助力学生考取相关证书和重点院校,获得社会认可。

新疆自考本科汉语言文学考试10月份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汉语是世界上最复杂,也是最优美的语言之一,发展历史十分悠久,这是一门经久不衰的学科,且随着中国影响力的扩大,汉语言的影响力也随之壮大,喜欢汉语的考生想要自考汉语言文学,以下是为自考生整理的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科目一览表。类型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类型考试方式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3540外国文学史6必考笔试4541语言学概论6必考笔试5537中国现代文学史6必考笔试6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7必考笔试7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7必考笔试837美学6必考笔试97564唐宋词研究4必考笔试1011342民间文学概论4必考笔试11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0115英语(二)14选考笔试10231心理学4选考笔试103814中国古代文论选读4选考笔试104821现代汉语语法研究4选考笔试201536古代汉语8加考笔试202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6加考笔试203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6加考笔试23111345文体写作4加考笔试2022年10月份自学考试即将到来,而10月汉语言文学本科段的具体考试科目主要有:心理学、美学、外国文学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古代汉语、民间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考生可自由选择必考、选考及加考科目,但一次最多只能报四科。以上就是汉语言文学自考本科科目的相关介绍,更多自考汉语言文学的内容可点击咨询在线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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