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新疆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我儿子今年九月八号上的技校。由于去的晚没有参加上军训,开学一个礼拜之后,老师要求收500元军训费,说是明年的军训费,让孩子提前交。明年和新生一起参加军训。说是不交就让退学。我们交了。没过几天又让我们交230块钱,问老师,老师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在孩子上三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在社区办理了,而且年年都交。现在学校必须要让我们按学校要求交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交又让退学。我就想问一下我们一个乌鲁木齐市的孩子不交兵团,一定要道德绑架家长。有没有部门管理。

新疆大学自考办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555号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电话:、7606110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办公室电话:7606004。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扩展资料

归口管理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参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组织、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各类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和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来疆留学工作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参考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联系方式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号

我儿子今年九月八号上的技校。由于去的晚没有参加上军训,开学一个礼拜之后,老师要求收500元军训费,说是明年的军训费,让孩子提前交。明年和新生一起参加军训。说是不交就让退学。我们交了。没过几天又让我们交230块钱,问老师,老师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在孩子上三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在社区办理了,而且年年都交。现在学校必须要让我们按学校要求交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交又让退学。我就想问一下我们一个乌鲁木齐市的孩子不交兵团,一定要道德绑架家长。有没有部门管理。

新疆(各地考办)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网址/邮箱 伊犁州自考办 伊宁市伊犁州教育局自考办 835000 克孜勒苏州自考办 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招生办 845350 新疆维自教委会自考办 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30号 830002 乌鲁木齐市自考办 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830002 石河子市自考办 石河子市北三路教育局 832000 昌吉州自考办 昌吉市北京路16号 831100 克拉玛依市自考办 克拉玛依鸿雁路5号 ` 834000 奎屯市自考办 奎屯市党校 833200 博州自考办 博州教育局自考办 833400 塔城地区自考办 塔城地区教育委员会自考办 8347

自考办一直都没有人

市自考办(青年路23号)毕业证申请电话区自考办(和平南路)转考电话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啊

办公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邮 编:830002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新疆招生网:新疆教育厅门户网:附件:点击下载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办一直都没有人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办公室电话:7606004。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扩展资料

归口管理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参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组织、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各类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和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来疆留学工作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参考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联系方式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一11日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一17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 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 -20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0991- -8763606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0991 - 4333984(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市自考办(青年路23号)毕业证申请电话区自考办(和平南路)转考电话

118114

办公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邮 编:830002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

办公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邮 编:830002

118114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办公室电话:7606004。

新疆维吾尔族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自治区的教育法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并监督执行。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确立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贯彻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自治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扩展资料

归口管理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参于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组织、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各类教材和教辅用书的编译、审定和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出国留学、来疆留学工作和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参考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联系方式

我儿子今年九月八号上的技校。由于去的晚没有参加上军训,开学一个礼拜之后,老师要求收500元军训费,说是明年的军训费,让孩子提前交。明年和新生一起参加军训。说是不交就让退学。我们交了。没过几天又让我们交230块钱,问老师,老师说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们在孩子上三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在社区办理了,而且年年都交。现在学校必须要让我们按学校要求交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交又让退学。我就想问一下我们一个乌鲁木齐市的孩子不交兵团,一定要道德绑架家长。有没有部门管理。

  •   索引序列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号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是多少啊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   新疆教育厅自考办电话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