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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自考考生有四种方式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 (一)登录新疆招生网站:http://或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 (二)手机(包括移动及联通)用户发准考证号到1183228按提示音查询。 (三)拨打声讯电话:16885666。 (四)考生也可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公楼前(乌市南昌路456号)设立的查分咨询点凭准考证查分或咨询。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新疆招生网:新疆教育厅门户网:附件:点击下载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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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11日 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 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20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附件: 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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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05年10月报名和补报名时间报名注意事项考试日程表北京05年6月18日至7月18日8月18日—20日补报05年起,所有课程报考均采用网上、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三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完成报考手续。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新生注册和报考只能网上办理。北京网上报考如何用邮政储蓄账户北京自考新开7专业05年10月考试安排北京市自考2005年10月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第一周)北京市自考2005年10月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第二周)天津05年9月1-7日7月自考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为网上查询,从6月25日开始,考生登录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考试时间为7月1日、2日、3日、9日、10日。天津日语专业调整课名及10月增考通知天津05年10月自考课程考试时间查询 重庆綦江1月报4月考试、6月报7月考试、8月报10月考试、11月报转年一月考试2005年10月重庆各区报名时间:重庆市沙坪坝区9月5日—9月7日补报名南岸区8月2日—8月7日涪陵区8月5日—12日江北区8月13日-19日巫山县8月2日—11日綦江县8月29日至9月2日北碚区8月7日—15日;8月30日—9月3日重庆市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吉林上半年2月20日至3月10日下半年8月20日至9月10日考生首次报名时需填涂的卡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见本手册第三部分内容),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带户口薄)。非首次报名者,只需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吉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江苏5月25日-5月31日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据省自考办介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部队考生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到所在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自考办组织统一照相,或根据当地自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用于准考证)。江苏省2005年10月自考考试日程安排(一)江苏省2005年10月自考考试日程安排(二)广西9月3日至16日广西自考生报名报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广西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福建7月13日-19日福建05(下)计算机网络(独本)论文报名福州05(下)自考7月11日至8月31日报名福建2005年自考报考条件报考手续等规定福建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黑龙江8月1日至15日我省2005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确定,考生可于8月1日至15日到所属招考办报名,望广大考生周知。黑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安徽铜陵5月16至6月15日安徽省自学考试常规报名时间安徽省:2月16日-3月10日报7月份考试;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安徽巢湖05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方式安徽省05(下)自考报名时间和规定05年(下)安徽自考网络报名答疑安徽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厦门7月13日——8月12日从今年起,自学考试每年增加一次考试,即7月份考试,7月份的考试科目可到招考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全部采用网上报考和电话报考,其中电话报考是首次推出的。湖北05年6月10—25日社会考生可以在以下各地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武汉市:江岸区自考办、桥口区自考办、武昌区自考办、洪山区自考办、青山区自考办等。湖北省2005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湖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甘肃兰州兰州7月5日至10日甘肃其他州市7月10至20日医学类专业年底将停考,请医学类考生务必及时报名,以免误考。10月份自考兰州市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其他各州市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20日。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时间为6月2日至12日。兰州自考05年(下)7月5日至10日报名注意事项甘肃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扬州5月25至31日我市市、县考办均可报名,扬州市区在淮海路54号(市考办)、中兴路6号(邗江区考办)设两个报名点。市考办咨询电话:0514-7361134。扬州05年(下)自考报名时间及其注意事项辽宁6月20日-7月20日2005年下半年高教自考报名时间为6月20日-7月20日(公休日、中考期间即6月28日-6月30日除外),同时接纳考生办理免考、学历认定手续。辽宁05年下半年自考工作时间安排宁波2005年2月28日至3月6日网上报名网址: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理论课)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实践课)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号市招生办办公楼9月1日至5日补报乌鲁木齐05(下)自考报名及领合格证时间05年新疆自考蒙文开考课程安排表山东烟台8月27日补报青岛6月18-24日报淄博7月30日—7月31日补报名请各位尚未报名考生于8月27日到烟台市自考办补报10月份的考试。烟台自考办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迎春里27号。山东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表 广东珠海市7月5—8月15日汕头7月5—8月15日东莞市电话、网上报名延至8月15日中山市7月15日—8月15日惠州市7月15日—8月28日省考办已开通96040电话报考及网上报考系统.汕头市05年10月自考补办报考通知东莞市05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延期中山市05年10月份自考报名报考须知深圳自考报名延至7月30日广东惠州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知广东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杭州浙江省杭州市8月24日补报名浙江杭州10月自考8月24日报名自考网上报名网址:,点击左边的“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在输入注册卡号/登录ID、登录密码、右侧显示的验证码后,在新窗口中点击“分行特色”,会出来“杭州自考报名”窗口。电话报名的电话号码是95588,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自考报名。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理论课)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实践课) 珠海珠海05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安排考生可直接使用96040电话报考或利用5184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江西8月15日—22日官方网址四川德阳市8月1日—7日报名四川05年10月自考、NCRE、PETS报名时间表自考老考生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全国英语等级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四川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山西8月下旬下半年自考的报名时间定于8月下旬,考生可以到县(市、区)招办查询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山西下半年自考开81个专业8月下旬报名山西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陕西西安8月22日—9月7日报名期间8月29日—30日考办休息,请考生注意。陕西省自考2005年10月(本科)课程考试安排表陕西省自考2005年10月(专科)课程考试安排表内蒙包头月18日至7月29日内蒙古包头市2005年10月自考报考规定湖南年6月20日至26日湖南省2005年10月(第48次)自考报考简章湖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上海7月1至8月15日2005年下半年本市第47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将于7月1日正式开通,到8月15日截止。凡已办理自考牡丹报考卡的考生可以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网站参加网上报考。上海05年10月自考报考7月1至8月15日上海高教自考05年下半年各专业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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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 (1989年6月13日国家教委(89)考委字011号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认定学历和考核验收考试及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的考试。 报名与考试 第三条 应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 到户口所在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应考者,除特殊规定的专业外,须持工作证、户口薄和居民(军人)身份证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应考者,还须持有本人专科毕业等学历证件。 .......祝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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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办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555号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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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打开官方网址。成考报名官网,也可直接百度“新疆******网”,点击进入成人预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先了解报名流程:注册——登陆填写报名意向——上传个人照片、证件照等——等待审核——在线缴费。2.点击左侧注册新用户,进行注册。(1)注册时需要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身份证照片大小要求小于200KB,jpg格式。选择照片后,点开始上传,系统会提示“正在审核请等待”,上传成功后即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注意核对。无误后,填写设置密码。(2)选择“报名审核及考试区域”。注册时,“报名审核及考试区域”选定后将无法更改,各位考生要按照自己实际所在地认真选择(注意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不要选错,否则可能影响正常考试(跨区域,疫情影响流动)。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新用户”,即可注册成功。3.网上报名。(1)注册完再回主页进行登陆。(2)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3)选择职业类别。根据个人情况如实选择,没有适合的可选最后一项。(4)考生特征。特别注意:一般考生不用选择,或者点击最上面空白处即可。退役军人等需要准确选择,并在报名主页下载填写《2021年自治区成人高校******免试、加分登记表》,并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报考院校招办。(5)认真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用,务必详尽。(6)选择户籍地址。如果考生户籍不在新疆,请选择新疆的居住地址。(7)选择报名审核点。选择审核点只能选择考生注册时所选的“报名审核及考试区域”范围内的审核。区域内各审核点无区别。(8)选择层次和科类。各位考生请注意:中专、高中、高中同等学历(毕业)可报高起专层次,大专(高职)学历可报专升本层次。未取得毕业证的开******无效,请来年报考。专科结业不可报本科,本科结业可报本科。请按照******专业目录准确选择科类,否则找不到相应专业。(9)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学校较多,系统按照学校代码排列,兵团************的代码51210,在靠后的位置。请考生记住:一定选择准确,选择兵团************。(10)报名成功。点击“已阅读并承诺,我要报名”后,将显示报名成功,请注意保存以下报名成功界面。截止这里,说明基本信息已提交成功,但考试还需完成剩下两个步骤,报名才有效。4.上传审核材料。 上传照片等材料非常重要,请一定认真对待。(1)个人照片,找专业照相机构照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但必须严格按照照片要求:切记美颜、化浓妆、遮挡五官等,否则后期会造成个人无法注册学籍、学历。电子照片利用报名网上******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合格后方可上传。(2)上传身份证正面照。注意:一定要横向的。(3)毕业证书。也必须是横向的。(4)其他材料:①报考专升本层次考生最好同时上传《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根据考生特征,符合加分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写《2021年自治区成人高校******免试、加分登记表》并上传相关材料(证书等),并与报考院校取得联系,上交纸质版材料(兵团************直属教育学院******办,电话)。③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大、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④报考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本、专科的学生,如果毕业证学历专业显示为非检验、影像专业,需要上传从事检验、影像相关工作的单位******或者检验、影像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⑤报考药学专业,毕业证显示非药学专业毕业的,须上传从事药学相关工作的单位******。5.等待报名审核点审核通过,进行缴费。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系统内审核员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6.网上缴费,9月12日24时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缴费标准见后,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审核结束后,考生不得再更改网上报名信息。7.打印准考证。完成报考确认、缴费的考生考前两周在“新疆******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8.涉及非民族、年龄加分项目的证件、******材料,考生须在考前两周******给报名点,由报名点统一汇总后交地、州、市******考试机构。9.免试申请流程。免试考生也须报名、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考生本人相关信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及其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证件复印件,9月10日前提交申请免试学校(报考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加盖学校公章后须在9月20日前邮寄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考务二科。新疆成考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自治区成人高考报名点网上报名。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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