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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根据不同的专业,课程不同,设置不同的考试科目。考试的内容不同,一般考试的科目都会提前公布出来,去当地教育考试院看看。

你好,自考本科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一、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来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二、现场报名1、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自(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9月是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江苏除外)如果着急拿毕业证的话,可以在江苏报考。江苏每年有4次报考时间。报名网站一般是在各省的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为方便大家查找网站,以免被骗,我把整理出来的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官方网址发出来: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高考、成考、自考、中考、会考、社会考试的管理机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欢迎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山西招生考试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首页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云南省招考频道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新疆自考在线招考资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辽宁招生考试之窗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二、选专业参加自学考试前一定要先确定自己想考的专业,然后根据专业再去确定能报考的院校。比如江苏自会计专业对应的主考院校就是南京财经大学这样确定下来后就可以选当次报考课程啦~三、选当次报考课程每次课程最多可以报考几门每次最多4门一年可以报考几次一年2次考试(江苏可以参加4次考试,分别是1月,4月,7月,10月)报名费多少,怎么交以江苏省为例:4月,10月考试报名费43元一门;1月,7月考试报名费100元一门直接在报名网站线上缴费各省份报名费情况不一样,以各地考试院为准。四、购买教材一般各省教育考试院会指定专门的线上或线下书店。五、新生注意事项1.新生在网上报名成功缴费后,需要到当地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采集照片2.新生准考证一般在1~3天去指定地点领取3.座位通知单打印,一般是考前一周。上面写有考试课程及考试地点4.参加考试一般是在周六周日两天5.成绩查询一般是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网址

进入所在地的自己网络报名通道(一般为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官网)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网络预报名。

自学考试本科报名流程:

1、确定自己所在地自考当年报名时间。

2、报考之初登录所在地自考网,查看当年所在地自考办发布的自考报考简章,详细了解看当年所在地自考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3、准备报名,进入所在地的自己网络报名通道(一般为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官网)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网络预报名。

4、完成网络后考生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所在地自考办完成现场确认。

新疆自学考试网哈语

你是第一次考吗,要上的话,估计你得去当地教育局自考办报名,得照相信息采集啊!新疆教育网、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二、准备工作1、确定自己所在省市的报名时间(自考365收集2010年各省市报名时间表)。2、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自考365收集2010年各省市考试安排表)3、选择专业(各省市开设的专业不同,可参考自考365各地自考中各省市的考试计划栏目,选择适合您的专业)。4、选购教材 (参看2010年统考教材表)由于自考教材变动较小,经常几年才更换教材,目前2010年公布的教材表为最新的。(另各省市会有部分教材科目微调,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最新资讯)。三、实施网上报名的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自考365整理各地考办联系方式参考)四、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各地考办联系方式)五、可同时报考多个专业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许多省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多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六、可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七、本科与独立本科的区别“本科”和“专科”可同时报考,但在本科毕业时候需要拿到专科证进行本科毕业查验。“独立本科”要求有专科毕业证才可以报考,是专门为已经取得专科学历的人员开设的,但目前各省市在逐步取消限制。八、《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可在报名期间从当地自考办购买。

CCT考试成绩只能在学校里能查,不会分享这个成绩的。不信你百度一下,第一届到第35届哪个有成绩地址。有了也就是学生给分享下载的.......查询方法:1.学校官网2.各个学院秘书手上3.就是分享的啦

全国自考报名系统网址是1、北京市:官网:北京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网址:、上海市:官网:上海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网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系统网址:、广东省: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江苏省:官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或者江苏招考app)5、四川省:官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浙江省:官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浙江省自学考试信息网网址:、重庆市:官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天津市:官网:天津招考资讯网报名网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网址:、山东省:官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湖北省:官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安徽省:官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福建省:官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河南省:官网: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网站: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河北省:官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山西省:官网: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网站: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报考系统网址:、湖南省:官网: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报名网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网址:、辽宁省:官网: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报名网站: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吉林省:官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网址:、黑龙江省:官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报名网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网址:、江西省:官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江西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网址:、海南省:官网:海南省考试局报名网站:海南省自学考试门户站网址:、广西:官网:广西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广西自考考生报考平台网址:、陕西省:官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贵州省:官网: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报名系统网址:、云南省:官网:云南省招考频道报名网站: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网址:、甘肃省:官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网址:、青海省:官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报名网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网址:、西藏:官网:西藏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报名网址:、新疆:官网:新疆自考在线报名网站:新疆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宁夏:官网:宁夏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内蒙古:官网: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报考系统网址: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在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考试时间是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考生可以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完成报名缴费才算报名成功。2023年4月新疆自考什么时候报名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13日至17日,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或新疆自学考试在线网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新疆自考生怎么报名新疆自考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自考网上报名入口,注册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特别提醒: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网上操作。自考学历可以考研吗自考学历可以考研。考研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自考学历是国家认可的,所以说自考学历也是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对于自考本科毕业生而言,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大家要看自己所报考的院校通知。自考本科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用来考研、考公务员、升职加薪和出国留学等。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新疆民族大学自考本科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 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甘肃自考本科院校: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内蒙古自考本科院校: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广西自考本科院校: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藏自考本科院校: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和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西自考本科院校:江西新余学院、九江学院、宜春学院、南昌大学、南昌工学院、江西理工大学、上饶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学院、赣南师范大学、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工程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赣西科技职业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职工科技大学、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湖南自考本科院校: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文理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医药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湘南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工学院、长沙医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南大学。辽宁自考本科院校:辽东学院、沈阳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沈阳理工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工程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辽宁科技学院、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自考本科院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教育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北京自考本科院校: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上海自考本科院校: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商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吉林自考本科院校:长春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北自考本科院校:三峡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工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山西自考本科院校:山西大学、长治医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东自考本科院校: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潍坊医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齐鲁师范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自考本科院校: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惠州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青海自考本科院校:有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3所。宁夏自考本科院校: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新疆自考本科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云南自考本科院校: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贵州自考本科院校:贵州大学、贵阳学院、贵州商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海南自考本科院校: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重庆自考本科院校: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工程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江苏自考本科院校: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四川自考本科院校:四川大学、西华大学、成都学院、宜宾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攀枝花学院、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东软学院、西南科技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医科大学、乐山师范学院、成都工业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文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警察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成都体育学院、绵阳师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自考本科院校:嘉兴学院、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自考本科院校:黄山学院、安徽大学、蚌埠医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自考本科院校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0994数量方法(二)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12.7KB 201804自考00182公共关系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9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新疆大学自学考试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新疆大学自考办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555号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考办一直都没有人

新疆自学考试网汉语言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11日 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 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20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附件: 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电信、联通、移动无线固话,三者在信号(都采用3G网络传输信号,实现通话)、功能、特点等方面,没有明显区别,都支持呼叫转移、企业彩铃、免费来电显示、0月租等等一些无线固话的基本功能和特点。三者之间唯一区别就是在套餐、资费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每一种的套餐都有很多种,都不太相同,用户应当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套餐。一般情况下电话量较少且业务都在省内的可以选择电信或者联通,而电话量较大,且业务在全国范围应当选择铁通无线固话。铁通、电信、联通三者具体的套餐、资费、特点介绍可以去(长沙云速固话)查看《无线固话电信、联通、移动哪个好_如何选择》一文,有非常详细的介绍。1、首先连接电源,看屏幕是否显示充电标志。(如果没有,请检查电源是否连接好;或更换一个电源测试) 2、如果有显示,找到开关按3-5秒就可以开机。(开关一般在6或9数字键右边) 如果尝试了以上两种方法仍然不行,可以去(长沙云速固话)查看《无线固话不能开机,不能充电故障处理》一文,对无线固话不能开机问题有非常详细的操作步骤。联通无线固话,现在市面上只有11位数号码的了。因为联通总部已经停止放号。而且联通无线固话没有传真功能。也没有彩铃,没有呼叫转移。目前,市面上使用率比较高的无线固话是铁通和电信,他们都支持企业彩铃、呼叫转移、免费来电显示、0月租等等。铁通无线固话的套餐、特点、功能的详细介绍可以去(长沙云速固话)查看《无线固话简介》一文。铁通无线固话采用中国移动GSM手机网络信号,依托移动3G网络实现通话,信号稳定,语音清晰。电信无线固话采用CDMA网络,信号覆盖要比小灵通和大灵通甚至普通联通用户的好。联通无线固话采用GSM网络。在农村使用铁通无线固话的信号要更好,其实在城市使用,铁通、电信、联通无线固话的信号都很好,差不了多少,主要看套餐,资费。铁通、电信、联通无线固话详细套餐介绍,可以去(长沙云速固话)查看《无线固话哪种好_资费更低_更划算》一文,有详细的介绍。一:新疆大学自考汉语言翻译(维文)(专科)考试科目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11893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3 3 00574 基础汉语 8 4 00569 汉语精读(一) 6 5 00570 汉语精读(二) 6 6 00573 汉语语法 10 7 00576 翻译理论 6 8 00558 现代维语 8 9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10 00024 普通逻辑学 4 11 10058 写作知识 6 12 08041 汉语应用写作 二:新疆大学自考汉语言翻译(哈文)(专科)考试科目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11893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3 3 00574 基础汉语 8 4 00569 汉语精读(一) 6 5 00570 汉语精读(二) 6 6 00573 汉语语法 10 7 00576 翻译理论 6 8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9 00583 现代哈语 8 10 00024 普通逻辑学 4 11 10058 写作知识 6 12 08041 汉语应用写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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