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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自考办上班时间是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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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自考办上班时间是几号

自考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班,一天工作八小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报名的时候,或者领取通知书的时候是工作的,正常的话是休息的。但是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啊。

报考期、办毕业期、新书摄像期不分六日,都上班出去以上几个工作期,其余时间都是工作日正常上班,六日休息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乌鲁木齐自考办上班时间是几点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11日 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 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20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附件: 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早上十点或十点半。因为乌鲁木齐日照时间比较长,作息时间比内地城市晚两个小时,所以乌鲁木齐上班时间早上十点或十点半。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全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中国西部桥头堡和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自考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班,一天工作八小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乌鲁木齐自考办上班时间是

周六和周日不上班,属于公休日。

自考办是事业单位编制。

自考办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扩展资料:

学习培养

1、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2、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3、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招生层次

高升本 高升专 专升本 成教 函授等。

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中专或中技文化程度者可报考高升本,具有专科学历者(含在校生)可报考二年制专升本。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自考办

自考办公室是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以及所属地的公务员上下班时间。即周一到周五,8点半到4点左右,具体情况见当地的规定。有时周六、周日会加班,例如自学考试进行的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放假。

10:30-19:30。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查,乌鲁木齐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30-19:30。冬季是早十晚七,夏季是早9点半晚七点半。有些单位是十点上班一点半下班三点半上班八点下班,因为天黑晚。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乌鲁木齐自考中心上班时间是几号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在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考试时间是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考生可以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完成报名缴费才算报名成功。2023年4月新疆自考什么时候报名2023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13日至17日,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或新疆自学考试在线网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新疆自考生怎么报名新疆自考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自考网上报名入口,注册办理报名报考手续。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特别提醒: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网上操作。自考学历可以考研吗自考学历可以考研。考研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自考学历是国家认可的,所以说自考学历也是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对于自考本科毕业生而言,无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可以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大家要看自己所报考的院校通知。自考本科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可以用来考研、考公务员、升职加薪和出国留学等。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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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 导语】 考 网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1年下半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业务办理公告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业务调整为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考条件 (一)考籍转出。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我区到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在我区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在我区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根据转入省要求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到我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在我区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在转出省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根据我区要求在我区办理转入手续。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跨地(州、市)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二、转考方式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 三、转出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9月1日12:00至9月3日19: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6日,具体以考生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四、转出所需的材料 (一)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二)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三)在转入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提交转出申请后,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网上初审合格后,考生从网上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五、转出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招考服务平台”栏,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申请转出;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完成网上申请转出。 (二)转出流程 步骤一:查看并确认转出课程,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1)考生登录系统后,通过“转考申请(转出)”模块,点击“查看转出课程”链接,查看转出课程信息;(2)选择考籍转出审核地(州、市)、转出原因、我区专业及专业类型;(3)课程信息及选择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确认课程信息无误,下一步”链接。 步骤二:完善转入省信息。考生需按要求在系统中选择转入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专业,填报转入省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提交。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考生根据要求上传转出地准考证扫描件、转入地准考证扫描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补充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步骤四:提交转出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填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链接提交转考信息;(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考生转出。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考生通过系统A4幅面正反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等考籍转出所需相关材料到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2)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外,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上交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 六、转出具体要求 (一)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以下四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须将在我区通过的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一次性转出。 七、转入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9月27日10:00至19: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8日,具体以考生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八、转入所需材料 (一)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二)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九、转入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招考服务平台”栏,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查看转入相关信息;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查看转入相关信息。 (二)转入流程 步骤一:查看转入考籍信息。考生登录系统后,通过“转考申请(转入)”模块链接查看考生本人转入考籍基本信息及课程信息等,选择现场确认地(州、市),上传转入地准考证扫描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补充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步骤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第八项“转入所需材料”到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现场确认。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字确认后完成现场确认。 十、转入具体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项“转出具体要求”中第(一)(二)条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二)转入考生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三)转入考生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办毕业手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十二、特别提醒 (一)申请考籍从我区转出的考生须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 (二)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三)考籍业务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见附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 附表: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1日 附表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查看自考报考入口自考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点击查看院校自考毕业条件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点击查看升学历的费用要想了解更多关于成人本科的相关信息,可以随时咨询春华教育。春华教育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需要的职业证书,提供在职备考助学,证书具有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报考期、办毕业期、新书摄像期不分六日,都上班出去以上几个工作期,其余时间都是工作日正常上班,六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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