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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自学考试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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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自2021年上半年起,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调整为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8月6日12时至10日18时,逾期不再补报,可在下半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8月11日、12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方法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其中“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3)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4)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主考院校为区外的打印四份),在“贴照片处“张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停考专业考生办理。申请停考专业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申请毕业,考生8月6日后直接与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按照相关要求现场办理。 (二)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8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三)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9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四)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9月1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查询认证,也可以直接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直接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电话见附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考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 附表: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日

亲,最好的办法就是买本当地的自考简章,或者到当地自考办咨询,如果嫌麻烦还可以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什么时候报名电话里就能问到的。而且各省应该都有官方的自考网站,自考简章这种信息一般这种网站上都全的,建议打个电话咨询一下网站地址,以后查信息就很方便了。如果帮到你请给个好评哦!

【 #自考# 导语】 考 网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1年下半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业务办理公告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省际转考业务调整为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考条件 (一)考籍转出。我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我区到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在我区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在我区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根据转入省要求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考籍转入。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到我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在我区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在转出省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根据我区要求在我区办理转入手续。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跨地(州、市)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二、转考方式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 三、转出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9月1日12:00至9月3日19: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6日,具体以考生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四、转出所需的材料 (一)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二)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三)在转入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提交转出申请后,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网上初审合格后,考生从网上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 五、转出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招考服务平台”栏,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申请转出;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完成网上申请转出。 (二)转出流程 步骤一:查看并确认转出课程,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1)考生登录系统后,通过“转考申请(转出)”模块,点击“查看转出课程”链接,查看转出课程信息;(2)选择考籍转出审核地(州、市)、转出原因、我区专业及专业类型;(3)课程信息及选择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确认课程信息无误,下一步”链接。 步骤二:完善转入省信息。考生需按要求在系统中选择转入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专业,填报转入省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提交。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考生根据要求上传转出地准考证扫描件、转入地准考证扫描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补充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步骤四:提交转出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填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转出申请”链接提交转考信息;(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考生转出。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考生通过系统A4幅面正反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式两份)等考籍转出所需相关材料到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2)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外,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上交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 六、转出具体要求 (一)考生须在转入地通过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在转入地取得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以下四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须将在我区通过的所有统考课程合格成绩一次性转出。 七、转入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9月27日10:00至19:00 现场确认时间:9月28日,具体以考生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为准。 八、转入所需材料 (一)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二)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 九、转入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考生通过新疆招生网()“招考服务平台”栏,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查看转入相关信息;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查看转入相关信息。 (二)转入流程 步骤一:查看转入考籍信息。考生登录系统后,通过“转考申请(转入)”模块链接查看考生本人转入考籍基本信息及课程信息等,选择现场确认地(州、市),上传转入地准考证扫描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补充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步骤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第八项“转入所需材料”到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现场确认。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字确认后完成现场确认。 十、转入具体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项“转出具体要求”中第(一)(二)条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二)转入考生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新疆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三)转入考生在我区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区申办毕业手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十二、特别提醒 (一)申请考籍从我区转出的考生须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 (二)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区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三)考籍业务咨询电话 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见附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 附表:各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1日 附表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自学考试

2021年自考备考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自考大专的条件与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自考大专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自考特殊专业报考条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给予以下几点意见以供参考:1、首先是报名,你可以选择到当地自考办报名或者到学校报名都可以。个人建议到学校报名好,因为有专人管理。2、然后是考试,你必须通过所有规定科目的考试才有资格申报毕业。3、毕业论文答辩,这个毕业论文答辩根据学校和地方来看的,主要看你报考的学校或当地自考办的规定。4、如果你要学位证书,你还要了解清楚学校或当地自考办关于学位证书的要求。5、当你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参加了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证书的要求。你就可以申报毕业了。6、申报毕业之后待毕业证办理完成之后,你就可以获得自考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说明:1、如果你要学位证书,那么在没有符合要求之前不要申报毕业,否则毕业之后就不能在参加考试了。2、考试没有通过可以申请补考,但是要缴纳相应的补考费用。希望能够给予你帮助,有问题请继续追问!

乌鲁木齐自学考试考场

自考考试地点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般安排在省重点院校或中学,根据每次报考学生数量的不同增设考点、考场。一般情况下,系统是根据考生在报考考试科目时所填写的地区选择比较近的考场作为你的考试地点,即根据“就近原则”安排考场,所以考生不必担心考试地点太远的问题。也就是说,自考考试考场是由考试院报考系统根据你的报考地区就近安排,无法自己选择,但你可以自己选择参加考试的地区。在临近考试的时候,学生可以查看所在省份相关的通知,即可了解具体的考场地址信息。在知道了具体的自考考试地点后,学生需要尽快对该地点作出了解,以筹备考试的相关计划。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推荐阅读:2022年10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自学考试报考条件汇总2022年10月全国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肯定有,你去新疆自考网站看看,另外去你当地的招生办公室看看!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大)--------------------------------------------------------------------------------07-11-23 阅读次数: 22985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一、主考院校、开考专业和开考课程时间表(见附件二至六)二、委托开考专业1·下列专业由部门委托开考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由乌鲁木齐铁路局委托开考;公安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经济学、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由自治区统计局委托开考;机电一体化专业由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开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由自治区计算机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考;律师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开考;农学专业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由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委托开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由自治区电信实业公司委托开考;畜牧专业、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由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2·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对象按照原通知规定条件办理报考手续。3.停考专业公告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和行业要求,决定汉文停考专业:交通运输(铁路方向)(081701,专科)、会计(电算化方向)(020203,专科)、计算机通信(080708,本科)、通信工程(080707,本科);维文停考专业:金融(020105,专科)、财税(020104,本科)。上述专业2008年安排考试,2009年停考。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凡公告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部分停考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特殊考试,我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2008年1月和7月安排特殊考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3号”文件规定,特殊考试收费标准120元/科。三、报考对象及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本简章规定,选择报考适宜的自学考试专业。2.报考护理专业的条件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自考办的有关文件执行。3.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专科、本科可以同时兼报,本科申报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四、报名办法1·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网上预报,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2·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预报考,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3·自治区各行业委托开考的各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对口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4·各专业报考者,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5·报考者考试及考前半个月左右的全脱产复习的时间等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安排2008年4月和10月安排两次考试,所有考生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2008年1月和7月安排两次特殊考试(仅在部分地区组考),详细的考试通知可在考试前60天到当地自考办或到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六、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2008年10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8年6月15日开始。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七、实践性环节报名与考核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1·实践性环节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也可直接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2·含有实践性考核内容的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试。3·按照专业计划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4·由于部分专业主考院校在疆外,这些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试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北京交通大学指定的(铁路类专业)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联系电话:。人力资源专业教学辅导点是新疆现代人力资源研修学院。联系电话,887675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234496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司法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分别是:、2658072和 。重庆邮电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 八、考试办法1·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和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规定,在统一的时间内按计划组织进行。2·考试地点设在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自考委批准的县(市)。3·考场设在封闭条件较好、管理较为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的学校。4·单科成绩六十分为及格。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不及格者,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的考试。5·除高等数学外,经济类各门课程的考试可以使用不带程序的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九、各类证书考试1·各类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见附件八。2·等级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课程(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0015)。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2316)(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的“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0051)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0342)(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课程(2277)(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请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2008年1月12至13日(特殊考试); 2.2008年4月19至20日;3.2008年7月5至6日(特殊考试) 4.2008年10月25至2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师资格认定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统一使用北京时间(各专业开考科目及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十一、成绩查询1·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2·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20日)3·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16885111查询。十二、办理毕业1.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0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办毕业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3.自治区办理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下旬。十三、教材供应1·考生必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2·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59号附2号,电话:2618218、8815768,邮编: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4821856)购买。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86号,电话:2864524、8551116。地州市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由本地考办指定。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十四、其它1. 2008年10月将对汉语类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3.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的文件,有部分课程的名称、学分做了调整。2008年开始启用“C++程序设计”(5学分,课程代码4737)、“计算机网络原理”(4学分,课程代码4741)、“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学分,课程代码4747)等3门课程,其余课程预计2009年启用。涉及调整的有关专业及课程如下: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0701)原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和“汇编语言程序设计”(2321)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和“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2门课程考试。(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2)原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2339)、“工程经济”(219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2328)和“数据库原理”(2336)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和“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门课程考试。增加新计划所设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3门课程的考试。(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2207)原计划中的“组织与管理概论”(2650)、“财务管理学”(0067)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0346)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企业管理概论”(0144)、“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和“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4754)3门课程考试。(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原计划中的“操作系统”(2326)、“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数据库原理”(2336)和“数据结构”(2331)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数据结构导论”(2142)、“操作系统概论”(2323)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910)6门课程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和“管理信息系统”(2382)2门课程考试。(5)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原计划中的“数据库技术”(3139)、“工程经济”(2194)和“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3137)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数据结构”(2331)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4门课程的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数据结构导论”(214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2319)及其替代课程“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及其替代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6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2门课程考试。(6)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中的“数据库原理”(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根据全国考委对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2005]13号)要求,安排在2008年增加老年护理学(4435)课程的考试。5、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办函[2007]14号),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物流管理软件操作”(5381)调整为实践课程,从2008年起不再安排统一命题考试。6.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2008年1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7年10月一致;2008年7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8年4月一致。7·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8·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咨询电话:(行政)、8609005(计划命题)、8609153(考务)、8609030(考籍)、8609159(证书考试)、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830002。9·自治区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09153、8609159。本简章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学考试的报名没有地区的限制,,首先到网上注册,未开通网上注册的地区去当地自考办,接下来就是摄相.交报考费,准备考试就可以了

地区05年10月报名和补报名时间报名注意事项考试日程表北京05年6月18日至7月18日8月18日—20日补报05年起,所有课程报考均采用网上、电话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三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完成报考手续。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新生注册和报考只能网上办理。北京网上报考如何用邮政储蓄账户北京自考新开7专业05年10月考试安排北京市自考2005年10月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第一周)北京市自考2005年10月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表(第二周)天津05年9月1-7日7月自考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为网上查询,从6月25日开始,考生登录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考试时间为7月1日、2日、3日、9日、10日。天津日语专业调整课名及10月增考通知天津05年10月自考课程考试时间查询 重庆綦江1月报4月考试、6月报7月考试、8月报10月考试、11月报转年一月考试2005年10月重庆各区报名时间:重庆市沙坪坝区9月5日—9月7日补报名南岸区8月2日—8月7日涪陵区8月5日—12日江北区8月13日-19日巫山县8月2日—11日綦江县8月29日至9月2日北碚区8月7日—15日;8月30日—9月3日重庆市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吉林上半年2月20日至3月10日下半年8月20日至9月10日考生首次报名时需填涂的卡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见本手册第三部分内容),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带户口薄)。非首次报名者,只需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吉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江苏5月25日-5月31日凡具有本省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据省自考办介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部队考生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到所在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自考办组织统一照相,或根据当地自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用于准考证)。江苏省2005年10月自考考试日程安排(一)江苏省2005年10月自考考试日程安排(二)广西9月3日至16日广西自考生报名报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广西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福建7月13日-19日福建05(下)计算机网络(独本)论文报名福州05(下)自考7月11日至8月31日报名福建2005年自考报考条件报考手续等规定福建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黑龙江8月1日至15日我省2005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确定,考生可于8月1日至15日到所属招考办报名,望广大考生周知。黑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安徽铜陵5月16至6月15日安徽省自学考试常规报名时间安徽省:2月16日-3月10日报7月份考试;5月16日-6月10日报10月份考试;8月16日-9月10日报次年1月考试;11月16日-12月10日报次年4月考试。安徽巢湖05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方式安徽省05(下)自考报名时间和规定05年(下)安徽自考网络报名答疑安徽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厦门7月13日——8月12日从今年起,自学考试每年增加一次考试,即7月份考试,7月份的考试科目可到招考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全部采用网上报考和电话报考,其中电话报考是首次推出的。湖北05年6月10—25日社会考生可以在以下各地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武汉市:江岸区自考办、桥口区自考办、武昌区自考办、洪山区自考办、青山区自考办等。湖北省2005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湖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甘肃兰州兰州7月5日至10日甘肃其他州市7月10至20日医学类专业年底将停考,请医学类考生务必及时报名,以免误考。10月份自考兰州市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其他各州市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20日。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时间为6月2日至12日。兰州自考05年(下)7月5日至10日报名注意事项甘肃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安排表扬州5月25至31日我市市、县考办均可报名,扬州市区在淮海路54号(市考办)、中兴路6号(邗江区考办)设两个报名点。市考办咨询电话:0514-7361134。扬州05年(下)自考报名时间及其注意事项辽宁6月20日-7月20日2005年下半年高教自考报名时间为6月20日-7月20日(公休日、中考期间即6月28日-6月30日除外),同时接纳考生办理免考、学历认定手续。辽宁05年下半年自考工作时间安排宁波2005年2月28日至3月6日网上报名网址: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理论课)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实践课) 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号市招生办办公楼9月1日至5日补报乌鲁木齐05(下)自考报名及领合格证时间05年新疆自考蒙文开考课程安排表山东烟台8月27日补报青岛6月18-24日报淄博7月30日—7月31日补报名请各位尚未报名考生于8月27日到烟台市自考办补报10月份的考试。烟台自考办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迎春里27号。山东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表 广东珠海市7月5—8月15日汕头7月5—8月15日东莞市电话、网上报名延至8月15日中山市7月15日—8月15日惠州市7月15日—8月28日省考办已开通96040电话报考及网上报考系统.汕头市05年10月自考补办报考通知东莞市05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延期中山市05年10月份自考报名报考须知深圳自考报名延至7月30日广东惠州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知广东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杭州浙江省杭州市8月24日补报名浙江杭州10月自考8月24日报名自考网上报名网址:,点击左边的“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在输入注册卡号/登录ID、登录密码、右侧显示的验证码后,在新窗口中点击“分行特色”,会出来“杭州自考报名”窗口。电话报名的电话号码是95588,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自考报名。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理论课)浙江省自考2005年10月考试日程安排(实践课) 珠海珠海05年10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安排考生可直接使用96040电话报考或利用5184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江西8月15日—22日官方网址四川德阳市8月1日—7日报名四川05年10月自考、NCRE、PETS报名时间表自考老考生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全国英语等级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四川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山西8月下旬下半年自考的报名时间定于8月下旬,考生可以到县(市、区)招办查询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山西下半年自考开81个专业8月下旬报名山西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陕西西安8月22日—9月7日报名期间8月29日—30日考办休息,请考生注意。陕西省自考2005年10月(本科)课程考试安排表陕西省自考2005年10月(专科)课程考试安排表内蒙包头月18日至7月29日内蒙古包头市2005年10月自考报考规定湖南年6月20日至26日湖南省2005年10月(第48次)自考报考简章湖南省自考2005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表 上海7月1至8月15日2005年下半年本市第47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将于7月1日正式开通,到8月15日截止。凡已办理自考牡丹报考卡的考生可以登录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网站参加网上报考。上海05年10月自考报考7月1至8月15日上海高教自考05年下半年各专业考试时间

乌鲁木齐乌鲁木齐自考本科

有的。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乌鲁木齐新华书店有自考本科的资料,普通的新华书店是有自考的相关资料的。自考书籍资料主要是教材、大纲和辅导书模拟题、历次考试真题。历次考试真题和模拟试题可以直接在中国教育在线备考指导栏目。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如下:

律师、法律 (哈文)、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俄语、汉语言翻译 (哈文)、汉语言翻译 (维文)、法律 (维文)、哈萨克语言文学、法律、维吾尔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英语 (维文)、蒙语言文学、公安管理。

拓展资料:

学士学位证只要自考完本科,达到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一般是主干科目平均成绩需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80分以上;需先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统一的学位英语的考试等等。

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给予以下几点意见以供参考:1、首先是报名,你可以选择到当地自考办报名或者到学校报名都可以。个人建议到学校报名好,因为有专人管理。2、然后是考试,你必须通过所有规定科目的考试才有资格申报毕业。3、毕业论文答辩,这个毕业论文答辩根据学校和地方来看的,主要看你报考的学校或当地自考办的规定。4、如果你要学位证书,你还要了解清楚学校或当地自考办关于学位证书的要求。5、当你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参加了毕业论文答辩,符合学位证书的要求。你就可以申报毕业了。6、申报毕业之后待毕业证办理完成之后,你就可以获得自考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说明:1、如果你要学位证书,那么在没有符合要求之前不要申报毕业,否则毕业之后就不能在参加考试了。2、考试没有通过可以申请补考,但是要缴纳相应的补考费用。希望能够给予你帮助,有问题请继续追问!

想要参加新疆自考本科的考生首先需要选择好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然后在新疆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进行新生注册,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成功后还需要参加现场确认,再按时参加考试,等所有考试科目及格后,考生可进行毕业申请,最后拿到毕业证。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 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学考试乌鲁木齐

办公电话: 传 真: 单位地址: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邮 编:830002

教务老师从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乌鲁木齐考区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据了解,乌鲁木齐考区2022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12:00点至25日18:00点。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请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新注册报考“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另: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审核材料。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一11日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一17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 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 -20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0991- -8763606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0991 - 4333984(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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