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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自学考试咨询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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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 根据《关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71号)要求,宁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报考课程时间: 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审核确认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2:00 缴费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7:00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宁夏自考报名入口: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二)社会考生可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报考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跟相关助学机构联系咨询报名详情,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三)宁夏自治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考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专业,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登录入口。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二)首次报考考生报名。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照片面,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首次报考考生报名流程”。 (三)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在籍考生报考流程”。 (四)确认缴费。考生完成课程报考后,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对考生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应妥善安排时间,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自学考试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周,考生在报名系统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仔细阅读《致全区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并下载《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按要求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参加考试。 (二)专业调整。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宁夏大学。报名和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三)网络助学。报名10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的考生,10月23日至24日须参加线下集中统一综合测验。具体时间、地点登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查阅。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安排,则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如有问题,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各助学机构咨询电话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做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审核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严格审核考生头像照片,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 (二)加强宣传服务。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在报名期间,要坚守岗位,做好政策和专业计划解读工作,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实宣传。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审核考生信息。 (三)强化疫情防控。报名过程中,有考生现场咨询的,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单位须提前做好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附件:1.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2.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对象除外,比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特殊专业的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1.护理学(专科段):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的工作者可以报考;2.护理学(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3.药学(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已获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及其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报考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课程学习,同时鼓励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宁夏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分两类:一类是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一类是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请考生妥善选择,否则影响毕业。社会考生是指除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以外的各类社会考生,只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在校生是指现在在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按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毕业时,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毕业证申请毕业。二、报考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7:00三、报考流程新生报考自学考试前须先进行网上注册,老生直接报考课程。(一)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第一步:登录2月26日开放网上报考系统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第二步:填写信息1.新生报考办法:新生完成注册后,登录报考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头像一面照片,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新生网上报考流程”。2.老生报考办法:老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考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老生网上报考流程”。(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考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以后或3月7日以前,需再次登录报考系统查看本人信息审核确认结果:报考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尽早安排时间网上报考,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网上缴费报考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考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考成功。已通过审核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无效。考生报考工作一经完成,不能再更改信息。四、报考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4月10日-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吴忠市。参加考试的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六、其他事项1.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院校为宁夏大学。报考、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2.根据《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订购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内容,宁夏教育考试院已经停止公共课教材及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教材的零售业务。自2019年6月1日起,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零售工作由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凡需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的个人,请到新华书店购买。新华书店购书渠道见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须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否则考试成绩无效。4.考生在完成课程报考、缴费后,要于考前两周在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5.考生应慎重选择考试地点,确认后当次考试不能修改。6.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7.考生如果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学习,可查询附件,选择具备自学考试助学资格的单位及相关专业。8.委考助学单位开考专业的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请考生联系委考助学单位进行咨询 ,联络方式详见附件。七、报考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网报咨询电话)(网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附件:1.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2.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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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与2015年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有生物科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学校主要办学地点为贺兰山校区、怀远校区、文萃校区、金凤校区和中卫校区等,其中中卫校区地址为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西路。

宁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或“省份”)招生,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学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宁夏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条 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宁夏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宁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宁夏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宁夏大学2022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及报考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宁夏大学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九条 宁夏大学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实行专业调剂模式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到符合要求的、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对不符合调剂专业要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进行专业调剂时采用随机分配的方式,不再征求考生意愿。

第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戏剧与影视学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宁夏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招生录取

凡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专业(术科)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宁夏大学按考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宁夏大学根据学科发展、建队需要等实际情况和考生专项测试全国统考成绩,按照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第1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2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第3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学校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以上所述本科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如未被列为录取办法中的第3类,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该类考生则按录取办法中第1类、第2类考生对待。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222号)文件精神,宁夏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一)学校划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学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项目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的补充规定依据教育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宁夏大学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 宁夏大学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宁夏大学对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对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对报考英语、阿拉伯语专业的考生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

除以上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宁夏大学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校特殊类型专业招生体检补充要求分别执行《宁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宁夏大学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五条 宁夏大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2000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等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8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每学年7200元,软件工程(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合作项目)专业每学年9800元,工商管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和会计学(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专业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元—1200元。

第十六条 宁夏大学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宁夏大学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生源所在省的规定不一致,执行国家或生源所在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为

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官网:http://

招生网址:http://zs.nx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宁夏大学研招办电话如下:

宁夏大学:电话: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750021邮箱: 。

宁夏医学院:电话: 0951-4095934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胜利街692号邮编: 750004邮箱: 。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学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Ⅱ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见第五条中的(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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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考办咨询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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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厅咨询电话是。

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和部署;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发展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三. 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负责区属高校党的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区属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选拔和推荐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高校舆论宣传和稳定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高等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750004 宁夏银川新华街 19 号 0951-6017550951-168766650951-16876666《新消息报》周五专版区属各地市单位 地址 邮编 电话 银川市自考办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路 24 号教育局一楼 750004 石咀山自考办 石咀山市大武口区贺兰山南路 24 号 753000 吴忠市自考办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 20 号 751100 固原市自考办 固原市原洲区政府街市招生办 756000 同心县自考办 同心县团结西路县招生办 753400 平罗县自考办 平罗县团结西路县招生办 753400 盐池县自考办 盐池县教育局招生办 751500

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电话咨询号码

压根没人接电话,可能太忙了吧

查一下宁夏的区号宁夏区号 +114查询或者宁夏考试院官网有电话 活留言

压根就不接电话

宁夏大学自学考试咨询电话

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对象除外,比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特殊专业的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1.护理学(专科段):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的工作者可以报考;2.护理学(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3.药学(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已获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及其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报考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课程学习,同时鼓励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宁夏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分两类:一类是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一类是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请考生妥善选择,否则影响毕业。社会考生是指除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以外的各类社会考生,只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在校生是指现在在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按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毕业时,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毕业证申请毕业。二、报考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7:00三、报考流程新生报考自学考试前须先进行网上注册,老生直接报考课程。(一)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第一步:登录2月26日开放网上报考系统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第二步:填写信息1.新生报考办法:新生完成注册后,登录报考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头像一面照片,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新生网上报考流程”。2.老生报考办法:老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考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老生网上报考流程”。(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考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以后或3月7日以前,需再次登录报考系统查看本人信息审核确认结果:报考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尽早安排时间网上报考,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网上缴费报考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考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考成功。已通过审核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无效。考生报考工作一经完成,不能再更改信息。四、报考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4月10日-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吴忠市。参加考试的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六、其他事项1.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院校为宁夏大学。报考、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2.根据《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订购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内容,宁夏教育考试院已经停止公共课教材及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教材的零售业务。自2019年6月1日起,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零售工作由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凡需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的个人,请到新华书店购买。新华书店购书渠道见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须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否则考试成绩无效。4.考生在完成课程报考、缴费后,要于考前两周在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5.考生应慎重选择考试地点,确认后当次考试不能修改。6.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7.考生如果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学习,可查询附件,选择具备自学考试助学资格的单位及相关专业。8.委考助学单位开考专业的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请考生联系委考助学单位进行咨询 ,联络方式详见附件。七、报考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网报咨询电话)(网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附件:1.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2.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 根据《关于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71号)要求,宁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考生注册时间: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报考课程时间: 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审核确认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2:00 缴费时间:8月30日9:00-9月7日17:00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宁夏自考报名入口: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二)社会考生可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报考委托助学机构开考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跟相关助学机构联系咨询报名详情,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三)宁夏自治区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可报考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专业,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登录入口。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进入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二)首次报考考生报名。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照片面,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首次报考考生报名流程”。 (三)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相关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在籍考生报考流程”。 (四)确认缴费。考生完成课程报考后,考试中心或助学机构对考生报名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报名成功,报考信息不可修改。报名期间考生应妥善安排时间,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的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自学考试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考前两周,考生在报名系统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中,仔细阅读《致全区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并下载《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按要求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自学考试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参加考试。 (二)专业调整。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为宁夏大学。报名和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三)网络助学。报名10月考期网络助学课程的考生,10月23日至24日须参加线下集中统一综合测验。具体时间、地点登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查阅。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安排,则另行通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考生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如有问题,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各助学机构咨询电话见《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合理规划工作流程,做好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审核过程中,要仔细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严格审核考生头像照片,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 (二)加强宣传服务。银川市、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助学机构在报名期间,要坚守岗位,做好政策和专业计划解读工作,严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实宣传。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审核考生信息。 (三)强化疫情防控。报名过程中,有考生现场咨询的,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单位须提前做好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附件:1.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2.2021年10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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