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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免考实施细则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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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免考申请原则: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合格成绩。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推荐阅读:2022年4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2022年4月各省自考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免考,具体如下: 陕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自考免考的有关规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二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考试,按不同对象作如下规定: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18-20学时为一个学分)自学考试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除以上规定外,还可免考原毕业专业和新报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如:数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经济应用文写作等。 第三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如下: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可直接报考。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亦可报考,但须加考该专业专科段3-4门相关课程(各专业加考的具体课程另行规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专业考试,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的课程。 3.具有专科毕业同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可以直接报考与其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4.原毕业专业和新报考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可以免考。如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专业的公共外语 5.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10月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目前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成绩通知单不能替代;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除免考公共英语外,专业英语课程都不能免考,如涉外经济专业:基础英语;国际贸易(本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NIT)模块考试证书者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1)从2004年12月起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停止执行省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陕考办(2000)18号》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规定。(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表格>>、<<数据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绘图>>、<<局域网>>、<<因特网>>、<<多媒体应用>>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7.申办免考时间:每年3月、9月的最后一周,6月、12月申办毕业证也可同时进行。

陕西自考免考实施细则全文

可以免考,具体如下: 陕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自考免考的有关规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二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考试,按不同对象作如下规定: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18-20学时为一个学分)自学考试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除以上规定外,还可免考原毕业专业和新报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如:数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经济应用文写作等。 第三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如下: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可直接报考。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亦可报考,但须加考该专业专科段3-4门相关课程(各专业加考的具体课程另行规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专业考试,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的课程。 3.具有专科毕业同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可以直接报考与其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4.原毕业专业和新报考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可以免考。如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专业的公共外语 5.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10月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目前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成绩通知单不能替代;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除免考公共英语外,专业英语课程都不能免考,如涉外经济专业:基础英语;国际贸易(本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NIT)模块考试证书者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1)从2004年12月起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停止执行省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陕考办(2000)18号》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规定。(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表格>>、<<数据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绘图>>、<<局域网>>、<<因特网>>、<<多媒体应用>>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7.申办免考时间:每年3月、9月的最后一周,6月、12月申办毕业证也可同时进行。

陕西哪些课程可以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下列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 (一)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二)物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四)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应公共外语课程。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可免考公共英语课程,英语专业除外。参加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者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以年龄为条件免考外语的专业,要求考生在35岁(含)以上。 继续执行全国自考委和陕西省关于取得非学历证书免考相关课程、部分专业考试计划变更后课程替代等规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陕西自考免考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你好陕西自考免考新规定没有PETS-3笔试合格能免考英语(二)的规定,只有大学英语四级可以免考英语二。具体可以问问自考办。

最新的规定是可以的呃

这位朋友,不同的省份政策不同,有些省份对于自考免考的要求是只要有PETS3级笔试合格证书就能免考非英语本科自考专业中的《英语二》科目,获得PETS2级笔试合格证书就能免考非英语专科自考专业中的《英语一》科目。而有些省份则要求获得PETS3级合格证书(包含笔试和口试),PETS2级合格证书(包含笔试和口试)才能免考相应的科目。所以建你还是亲自咨询一下自考办,这样你就能知道最准确的信息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有关于自学考试的信息,你可以去看看:这是2012年11月陕西自考办颁发的免考实施细则,不知道是不是最新的:有疑问欢迎追问满意还请点击回答左下角的“选为满意回答”,即可采纳,谢谢

陕西自考免考实施细则全文阅读

可以免考,具体如下: 陕西省教育考试中心关于自考免考的有关规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第二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考试,按不同对象作如下规定: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18-20学时为一个学分)自学考试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第二专业,除以上规定外,还可免考原毕业专业和新报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如:数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经济应用文写作等。 第三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如下: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相同,可直接报考。原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和现报本科专业学科门类不同,亦可报考,但须加考该专业专科段3-4门相关课程(各专业加考的具体课程另行规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专业考试,可免考:(1)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2)已学过名称相同且学分一致或高于的课程。 3.具有专科毕业同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可以直接报考与其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4.原毕业专业和新报考第二专业中课程名称相同的有关课程可以免考。如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专业的公共外语 5.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10月开始,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2、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的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公共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可替代专科英语(一) 、本科英语(二);目前英语四、六级考试分数成绩通知单不能替代;英语专业毕业的考生亦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除免考公共英语外,专业英语课程都不能免考,如涉外经济专业:基础英语;国际贸易(本科):经贸知识英语、外贸英语写作等课程均不能免考。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NIT)模块考试证书者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1)从2004年12月起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停止执行省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关免考课程的通知》《陕考办(2000)18号》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工科类专业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规定。(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表格>>、<<数据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绘图>>、<<局域网>>、<<因特网>>、<<多媒体应用>>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7.申办免考时间:每年3月、9月的最后一周,6月、12月申办毕业证也可同时进行。

陕西省每年开设的自考专业非常多,但不管什么专业,考试科目大多都在12门以上,许多考生面对这么多科的考试感到非常头痛。但实际上,有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具体情况,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什么是自考免考?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试已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陕西哪些课程可以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在校生、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下列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一)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二)物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三)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四)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相应公共外语课程。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可免考公共英语课程,英语专业除外。参加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者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以年龄为条件免考外语的专业,要求考生在35岁(含)以上。继续执行全国自考委和陕西省关于取得非学历证书免考相关课程、部分专业考试计划变更后课程替代等规定。陕西自考免考怎么办理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集中办理,具体时间与申办毕业证书时间相同。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与证明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高等学校毕业证、学籍证明、成绩单、非学历证书等)原件一并送交市级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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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考免考实施细则

陕西省自考免考怎么办理?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的免考条件有哪些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1年自考免考政策一、免考条件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二、免考手续办理流程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请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三、免考手续所需材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壹』 怎样申请自学考试免考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对统考专业而言,一般情况下,自学考试公共课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

助学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学班、短期的业余助学班、广播电视教学、互联网授课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体辅导资料等。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各省考委颁发,主考院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贰』 自考免考部分课程要什么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火同意备案的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参加自考的,以及获得相关证书的,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就可以认定自考相应课程合格,称为“免考”。

『叁』 自考免考的条件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肆』 自考免考的条件是什么啊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伍』 自学考试免考的条件

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

自考免考的注意事项:

1、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课程。

2、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

3、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

『陆』 自考本科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柒』 自考课程免考是怎么回事

自考免考也是有条件的, 首先,你必须自考本科已经有考籍了(也就是已经报名了有准考证号并且至少及格一科), 其次,免考的申请虽然说由当地县考办审核,但是最终的审核权限在各省的考试院,所以你这个可不可以只有在县考办申请填报(带上专科毕业证、学籍表及复印件),然后交几块钱,然后县考办再上交省考试院,他们找专家确定, 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你也可以追问。

『捌』 为什么有些学校的自考可以免考一些科目

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16、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17、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18、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19、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0、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21、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2、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3、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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