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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学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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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学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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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学考试科目安排时间

陕西省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本科) 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本科 课程 时间 专业及代码 4月 星期六(4月17日) 星期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金融 (B0201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市场营销学(00058) 保险学原理(00079)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管理学原理(00054)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银行会计学(0007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 国际贸易 (B02011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外贸英语写作(00097)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国际商务英语(05844) 企业经济统计学(00045)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外刊经贸知识选读(0009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涉外经济法(00099) 会计 (B02020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市场营销学(0005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审计学(0016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资产评估(00158) 工商企业管理 (B0202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企业经营战略(001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管理学原理(00054)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质量管理(一)(0015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组织行为学(00152) 电子商务 (B02021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互联网数据库(00911)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网络营销与策划(00908) 英语(二)(00015) 数量方法(二)(00994) 电子商务与金融(00913) 物流管理 (B02022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政治经济学(财)(000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3) 采购与供应管理 (B02028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采购战术与运营(0361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政治经济学(财)(00009) 英语(二)(00015) 旅游管理 (B02021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市场营销学(0005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旅游企业管理(07475)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旅游商品学(07476) 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0019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组织行为学(一)(00152)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 经济学(二)(00889) 餐饮管理 (B02011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食品营养学(00988) 英语(二)(00015) 宴会设计(00990) 餐饮经济学导论(00985) 律师 (C0301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国际私法(00249) 国际法(0024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律师执业概论(00224) 英语(二)(00015) 劳动法(00167) 司法鉴定概论(00926) 知识产权法(00226) 税法(00233) 国际经济法 (B0301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国际私法(00249) 国际法(0024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国际投资法(00232) 国际经济组织法(00250) 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 英语(二)(00015) 国际贸易法(00225) 保险法(00258) 劳动法(00167) 知识产权法(00226) 国际金融法(00248) 国际技术转让法(00255) 法律 (C0301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国际私法(00249)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 英语(二)(00015) 保险法(00258) 劳动法(00167) 知识产权法(00226) 税法(00233) 法律 (B03011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宪法学(05679) 国际法(00247) 国际私法(00249)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刑法学(00245)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西方法律思想史(00265) 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 英语(二)(00015) 劳动法(00167) 保险法(00258) 刑事诉讼法学(00260) 法理学(05677) 知识产权法(00226) 税法(00233) 教育管理 (B04010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教育统计与测量(00452) 教育学(一)(0042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教育管理心理学(00455) 现代管理学(00107) 英语(二)(00015) 中外教育管理史(00445) 教育法学(00453) 教育评估和督导(00450) 心理学(00031) 思想政治教育 (B0402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科学思维方法论(00483) 世界经济(00965) 教育学(一)(0042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政治学科教育学(00964) 现代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00481) 行政管理学(00277) 英语(二)(00015) 中国传统道德(00480) 社会学概论(00034) 心理学(00031) 小学教育 (B04011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教育社会学(06159) 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0747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00465) 英语(二)(00015) 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06231) 比较教育(00472) 课程与教学论(00467) 小学教育科研论文写作(07471) 汉语言文学 (C0501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美学(0003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国古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00422) 英语(二)(00015) 中国古代文学史㈠(00538) 中国现代文学史(00537) 中国古代文论选读(00814) 英语 (C05020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翻译(0008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语语法(00831) 英语科技文选(00836) 英语词汇学(00832) 外贸函电(00094) 第二外语(日语)(00840) 英美文学选读(00604) 外刊经贸选读(00835) 新闻学 (C0503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传播学概论(0064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1) 英语(二)(00015) 新闻评论写作(00658)

自考的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10月份。但是个别地区也考四次,分别是1月、4月、7月、10月,大家在报考之初首先要根据当年对应省份的考试次数,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近年来,各地自考办纷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次数及时间进行了调整,考生一年内的考试机会明显减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4月陕西省自考报名时间为3月5日—3月11日。

成人自考本科的科目数一般在11-16门之间,但因为不同专业的要求不同、不同院校的要求不同,考试科目也不近相同。 一般来说,自考本科开考课程一般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

一、自考本科公共课考3-5门。

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选择哪个专业课,都需要考试这三门科目。

根据所报专业不同,有的科目会增加考试科目,例如:理工类会增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应用型专业还会增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科目。

二、自考本科专业课考8-10门。

自考本科专业课考试科目是由主考院校对此专业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部分专业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对于选考科目考生可根据学分选择自己要考试的课程。

三、换考课程考3-5门。

换考课程是指,英语自学难度大的考生可以不考英语二,而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是考3到5门课程。

四、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一般不计入学分的,是毕业前的最后一关,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择一个课题命名,展开论文或毕业设计。

陕西省自学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陕西自考时间2023具体时间如下:

陕西自考上半年报名时间: 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 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陕西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 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 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陕西省自考时间安排及科目安排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在4月15日-16日,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打印准考证,携带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自考的考试科目有12-16门左右,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换考课等。2023年4月各省自考考试时间汇总表各省考试时间四川4月15-16日河南4月15日、4月16日、4月22日、4月23日河北4月15-16日天津4月15-16日云南4月15-16日江苏1月7-8日4月15-16日内蒙古4月15日-16日10月28日-29日北京4月15日、16日、22日、23日安徽4月15-16日福建4月15-16日江西4月15—16日湖北4月14-16日湖南4 月 15、16 日海南4月15-16日重庆4月15—16日贵州4月15-16日西藏4月15日--4月16日陕西4月15日至16日10月28日至29日甘肃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青海4月15日至16日宁夏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山西4月15-16日,4月22日-23日10月21-22日广西4月15-16日10月28日至29日黑龙江4月15-16日辽宁4月15-16日吉林2023年4月15至16日浙江4月15-16日新疆4月15-16日上海4月15日、16日、22日广东4月1日至2日4月15日至16日山东4月15-16日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有哪些自考考试科目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考核环节,一般有12-16门左右的课程。公共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概等,专业基础课根据不同专业来安排,例如汉语言文学考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和现代汉语等,学前教育考幼儿文学和幼儿园课程等。换考课程是指,英语自学难度大的考生可以不考英语二,而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是考3到5门课程。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陕西省自考科目安排及时间安排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国家法定的高等学历教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5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8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2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我省自学考试时间为8月1日、2日,考试课程继续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试自考〔2019〕7号)文件。即8月1日对应4月11日、8月2日对应4月12日的考试课程。二、试题运送时间送交试卷时间:8月3日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相关事宜,在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基础上,与卫生健康、疾控和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二)周密安排,做好考试实施各市(区)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监考等各环节涉及场所的防疫要求。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点应配足配齐防疫人员和体温检测仪、一次性手套、口罩等设备物资,确保每个考点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在考点入口处设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三)措施到位,严格考生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报名系统中统计出的外省(市)考生,加强信息核对和行程追踪。考生考前打印考试通知单时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2020年8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四)完善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各市(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梳理各环节隐患,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充分做好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市(区)须上报发现的疑似病例、发热考生及处理结果。其他未尽事项继续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试自考〔2020〕1号)要求执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7月14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陕西学考时间2023具体时间

2023年陕西省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定于2023年5月13日进行。陕西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最新如下:

地理科目考试时间:5月13日9:00-10:00 ;

化学科目考试时间:5月13日11:00-12:00 ;

历史科目考试时间:5月13日14:30-15:30 ;

生物学科目考试时间:5月13日16:30-17:30 。

二、陕西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

本次开考的省级统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5科,市级统考科目为通用技术1科。

(一)省级统考科目

1.笔试科目。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科采用笔试方式。各科试卷结构另行公布。

2.机考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机考模式,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市级统考科目

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由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选科要求

1.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考生只能报考已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科目,每个考生报考的科目数不得超过4科。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生。可自主选择此次开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22级学生、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籍的2022级学生均可以报名此次陕西学业水平合格考。

特别提醒:

陕西学业水平合格考报名时间为3月13日-20日,为期8天,想报名此次学考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将不再受理。

陕西省自考科目安排时间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自考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试院〔2022〕9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15号)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二、报名及缴费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上半年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确认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下半年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三、报名办法(一)首次报考考生信息注册。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2M,支持png、jpg、jpeg三种格式)和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白色,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报名号,考生须妥善保存。(二)首次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各市(区)考试机构对首次报考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考生须修改后再次上传,直至信息确认成功。信息确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三)课程报考。在籍考生和首次报考信息确认成功的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个人通讯方式,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考生可进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四)缴费。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缴费方式为微信支付或网上银行缴费。特别提醒: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上传证件照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手机自拍照。图片上传后系统要进行质量检测并与公安部人口库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考生后期还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所有考生报考前必须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承诺书)。四、准考证打印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合理规划考生信息确认时间。审核过程中仔细比对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真实有效。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二)各市(区)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数量确认等工作(标准考场安排30人)。为节约考试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考试,但原则上合并考场最多不得超过4门课程。(三)各市(区)要完善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预案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否则,对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报名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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