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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各盟市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盟自考办确定。目前下半年的报名时间还没有出来。内蒙古各地自考办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 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 呼和浩特市赛汉路234号 010051 呼市自考办 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 010020 包头市自考办 包头市教委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 014010 乌海市自考办 乌海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016000 赤峰市自考办 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024000 呼盟自考办 呼盟考试中心自考办 021008 兴安盟自考办 兴安盟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137400 哲盟自考办 哲盟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 028000 锡盟自考办 锡盟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026000 乌盟自考办 乌盟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012000 巴盟自考办 巴盟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 015000 伊盟自考办 伊盟招生办公室 017000 阿盟自考办 阿盟考试中心自考办 7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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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成绩后去自考办申请毕业设计2。找个指导老师(自己找),向主考院校提交设计大纲(设计选题,理论上是指导老师给做,但你问问人家给不给你作)3。开始做毕业设计4。11月参加答辩,应该是要过去的5。等结果1,当然不能别人代替,不然你怎么答辩?时间限制提交选题的时候会告知的,一般3个月,要求就多了,格式,章节内容,封面,理论依据,引用文选,代码实现。。。。这个要求你看学校的通告,在这里说了也不准确,各专业有差别,但不外乎这些,照片不要2,指导老师自己找,人家不管,找个工作的工程师充充就行。先提交论文的大纲吧,通过了才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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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局招生办一楼,政府后院。

你可以说的具体点吗,比如那个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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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考补报名时间为6月15日9时—6月19日17时,补报名期间电话联系,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和银行卡号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已经报考缴费并决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登录报名报考系统完善自己的报考信息,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完善报考信息的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主完成相关操作。 内蒙古自考考试安排 自考2022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自考每次考两天,每天考两场,上午9:00至11:30一场,下午14:30至17:00一场,考生每场能够选报一门,因而每次考试最多能够报四门课程,最少没有限制,当然具体报几门要根据自己的复习计划和安排。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将接收到含有预报名号的预报名成功的手机短信,然后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网上缴纳报名费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 内蒙古自考须知 一、考前准备 (一)要及时关注考区所在地的防疫政策,按照考区公告的时间要求做核酸检测,如若有疑问可与考区、考点进行咨询联系。赴考前要整理好本人的防疫物品,避免因不符合防疫要求而耽误考试。 (二)要提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拿到准考证后要查询或实地了解参加考试的考点位置。 (三)下载打印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要从4月2日开始如实填写每日测量的体温,在参加首场考试时将填写好并签字的“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核验专用章”。后续考试,考生须携带首场考试加盖“核验专用章”的准考证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因体温检测、身份验证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 (五)考生必须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口罩,并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凭核酸检测报告、《准考证》、《身份证》、《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考点。 (六)考生参加考试不要携带手表、饰品等贵重物品。所带手机一定要关机、关闹钟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七)要求考生必须全程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所以外地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 (八)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注意不要迟到。 二、答题须知 (一)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会在准考证标注,但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领到试卷及答题卡后,应先检查试卷课程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试课程等。必须认真抄写“考生采集确认部分”。 (三)开考铃声之前以及考试结束铃声之后,切勿提前或继续答题,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纪。 (四)必须在答题卡规定范围内答题,答在试卷上和超出答题卡规定范围均视为无效。选择题使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胶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者,答卷无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0年旗县区自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临河区临河光辉北路进修学校院内北一楼东侧(绿岛超市南30米),82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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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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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电话为:;。

内蒙古大学是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中国成立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训为“求真务实”。

根据官网202年9月显示,全校占地面积4101.34亩,建筑面积92.31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1945人。学校由校本部、交通学院、满洲里学院构成,另设有1所创业学院(独立学院)。

校本部设有21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其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动物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于1957年创办,2000年3月,呼和浩特交通学校并入内蒙古大学,组建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3月,内蒙古农业学校整体并入内蒙古大学。

截止2022年,内蒙古大学位列软科2022中国大学排名第1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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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路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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