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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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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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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

是重庆市组织考试,实施监考等一系列服务学生的机构。

自考重庆(助学)自考学历提升50问答!新老考生必看!详细了解自学考试!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显著特点是什么?(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3.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形式有哪几种?(1)助学形式(助学自考俗称小自考):参加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所属二级学院(系)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或由社会力量办学的助学园区等助学形式,在助学组织所在区县考点参加考试;(2)自学形式(社会自考俗称大自考):考生自行在家复习,在就近区县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无论选择是选择助学还是自学,获取的毕业证书是完全相同的,即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4.哪些人可以参加自学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自学考试分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对于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5.自学考试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2017年起,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考2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月,每次考试2天,每天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查看具体时间安排。6.参加自学考试应在何处报名?助学单位的考生,在报考相关助学专业类型的课程时,在助学单位报名,由助学单位受理后集体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也可经得助学单位同意后自行在网上报名缴费。公安管理(基础科段、本科段)、监所管理(专科、独本)系合作开考专业,凡报考公安管理专业须在重庆市公安局政治处警训部备案,监所管理专业须在重庆市监狱局政治处备案)。社会考生只能在网上报名,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社会考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涉及到的课程。7.自考报名程序及交费标准怎样的?首次报考者,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进行注册登记,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提示和规定,完善相关资料,网上交纳建档和考籍管理费40元,办理准考证费8元,共计48元。非首次报考者,每门课程交纳报考费40元。8.考生每次最多可以参加几科考试?自学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可以选报1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考4科课程。9.自考报名、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座位通知单的时间?从2015年起自考实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的2月25日上午9:00至15日下午15:00,8月25日上午9:00至9月15日15:00。新考生须在考前2-5天到区县招考机构领取准考证;所有考生考试前5天登陆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查询考场座位、打印《座位通知单》。10.准考证遗失了怎么办?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提出申请补办准考证,选择准考证领取的区县或助学单位,完成网上交纳工本费(8元)后,打印领证凭证,考前5天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期间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不能出示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11.自学考试考点、考场是怎样设置的?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各区县(自治县)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里。考场里考生座位的安排是由计算机程序随机编排而定,因此多数考生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同一考场参加历时2天的考试。考生应按照《座位通知单》提前看考点,明确各门课程考场的具体位置,防止因差错而失去考试机会。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12.怎样查询自考成绩和领取《课程合格证书》?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在每次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http://zk.cqksy.cn/)查询当次自考成绩。成绩合格者不再统一打印《课程合格证书》。凡是需要打印《课程合格证书》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提出申请,在申请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11号,联系电话。13.考生考试后觉得分数有误,怎么办?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的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登记,免费申请成绩复查。14.自考成绩没有及格,有机会补考吗?自学考试没有补考,考生参加考试后,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60分)者,可以在下次考试开考相同课程时重新报考,直至合格。15.报考护理专业有什么要求?根据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的相关医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目前主要是护理学专业专、本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16.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然后准确无误地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不得再出考场。除了《座位通知单》上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能带其他任何工具或物品进入考场。(2)考生应认真学习自学考试网上答题规范;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完整抄写答题卡中笔迹确认部分的文字,凡是未按规定抄写该段文字的,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违法者,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就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17.自考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后处罚依据是什么?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如有替考者,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处理。18.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19.什么是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市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20.什么是独立本科段?可否直接报考本科段?专科和本科段可否同时兼报?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自学考试的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均可报考,但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专科和本科段可以同时兼报。21.参加自学考试完全要靠自学吗?不一定。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等。助学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学班、短期的业余助学班、广播电视教学、互联网授课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体辅导资料等。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活动。22. 自学考试是否有年限限制?已合格成绩会作废吗?目前我市自学考试没有年限限制,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长期有效。但是对需要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咨询相关学校对其参考时间的要求。23.自考成绩如何管理?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合格课程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跨省参加考试的,可根据情况办理考籍转移手续。24.考籍管理档案包括哪些内容?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考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25.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文凭需要多长时间?如果考生安排合理,每次报满且都能通过当次开考的所有考试课程,专科(本科)有些专业只需要2年即可完成学业。26.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条件什么?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位。(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且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以及毕业论文考核平均成绩优良者。(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四)参加由市教委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者。27.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考生拟选择毕业的专业,凡在该专业考试计划中安排有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或考试课程,考生都必须参加,但须按照本专业考核(考试)方案的要求,在相关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考生可以向主考学校申请报考。英语专业的“听力”与“会话”考试,不受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合格限制。28. 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具体有那些形式?根据不同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实践性学习环节大致分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答辩以及技能技法等。具体要求与做法详见各专业的考核(考试)方案。29. 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应办理那些手续?(1)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应持本人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该专业相关的课程合格证书,交主考学校验核,符合条件者,即可报名。(2)报名时间与发放当次理论考试成绩通知时一并进行。考生可到主考学校自考办面报或由考生自备有关的复印件,向该专业主考学校自考办信函报名。(3)凡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均应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届时按主考学校考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赴考。(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详情请向主考学校咨询)30.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时间?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时间集中在上半年4-5月,下半年10-11月,医科类专业除外。31.艺术类专业考生在何处报考实作课程?根据《重庆市自考办公室关于调整艺术类专业实作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渝考办发〔2006〕48号)精神,艺术类专业实作课程考试安排在4月和10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前一周的周六、周日进行。助学单位的艺术专业考生,可以在助学单位集体报名缴费,也可以经助学点同意后自行网上报名缴费;参加艺术类专业(美术教育专科、独立本科)实作课程考试的社会考生,到西南大学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也可以经许可后网上报名。联系电话:,联系人:杨老师。32.如何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三)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四)申办程序(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合格证书》不全者可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考籍查询单)等到所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连同《课程合格证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的认证报告或专科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和专科毕业证复印件2份。(4)毕业审查每年举行2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毕业证签署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33.自考文凭的公认度怎么样?自学考试跟普通高考一样,是国家教育考试。由于自学考试实行严格的“教考分离”,同时有严格的考试纪律做保证,因而具有相当高的认可度。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自学考试文凭,甚至认可我们颁发的自考《课程合格证书》。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学考试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等方面的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34.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有哪些优势?(一)可以获得两个毕业证书,一个现在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二)相关课程免考问题: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申请免考课程遵循以下原则:(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2)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3)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以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35.转往市外的考生怎么办理转移考籍手续?从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规定期间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报名考试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再由区县经办人确认后,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36.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间到转入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2015年底以前考生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2016年后电子转档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37.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更正考籍?考籍差错不及时申请更正,将会导致不能得到课程合格证书乃至不能毕业的后果。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要求与居民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错误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机件(1份),在考试报名期间,向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集体考生向报名点)提出更正申请,如需更正姓名的考生,还必须出具公安(户籍)部门的证明。38.考生如何办理免考手续?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考试院。市考试院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39.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40.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4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42.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等。(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三、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0796)(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43.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 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736实践)》课程。44.实践(实验)课程免试的有何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又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环节考核(考试)课程。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45.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46.考查(考核)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47.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48. 免考规定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指哪些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9.自考生可以换专业吗?答:自考均实行课程管理,你只需在报考时选择你欲新考专业的课程报名即可,无需办理换专业的任何手续。当你完成某专业课程计划满足毕业条件时即可申请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50.自考生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如何开具成绩证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自考生,可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特别提醒】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开考科目。一、实施网上报名的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5 、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二、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三、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四、"华夏大地自考一年半拿名校学历,有专业的老师制定考试计划,有同班学员群,考试通过不再成为难题!"我们祝你梦想成真!

如果是这个学校的 那么应该就是这个学校的呢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8楼 自学考试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在网上或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重庆自考专业该如何选呢? 1、重庆自考生选择专业可以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因为自身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2、重庆自考生可以考虑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更加快乐地学习。 3、重庆自考生专业选择,可以考虑是和职业规划相契合的专业,做到学有所用。尽管部分考生参加自考只是为了补学历,但是选择专业不能太随意,选择尽量可以是和自己的工作,或是未来的职业规划有关,尽量做到学有所用。因为只有运用得上的知识才算是自身拥有的知识。 如你目标专业不清晰,且对专业的要求不大,只想要考取学历文凭,无关选什么专业。这时你就可以优先考虑一些简单易过的专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市自考办:,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8楼 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渝中区较场口85号附3号 大渡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渡口区钢花路848号2-1,2-2(重庆市37中A区东门旁) 江北区教育考试院:,,江北区万兴1路8号(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10楼)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 九龙坡区大中专招办:,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2号1-9 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2楼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北碚区金华路200号(区职教中心内) 万盛经开区教育考试中心:,,万盛区勤俭路10号 长寿区教育考试中心:,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33(长寿区教委大院内) 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巴南区龙洲湾大道6号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6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是谁

重庆市考试院是重庆市组织考试,实施监考等一系列服务学生的机构,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四)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重庆考试院内设机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协调党务、政务;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处置、来信来访、档案管理、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重庆教育考试》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重庆地区考生特殊类入学考试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普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处参与拟订有关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相关入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相关入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相关入学考试的业务工作。学业水平考试处参与拟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管理;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指导区县(自治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业务工作。自学考试处审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开考计划及社会助学单位资格;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工作;负责审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颁发相关证书;负责调查和配合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事件;负责对主考院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监管。社会考试处承担各项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实施及服务工作;负责引进海外及国内其它省市有关考试项目。命题一处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负责命题教师的遴选、培训和学科命题组的组建;组织命题入闱、试测、实测结果统计分析,提供考试资料延伸服务;负责常模参照性考试题库、卷库建设。命题二处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命题、省级命题及社会化考试命题、水平性检测考试命题等各类考试的命题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试题命制的抽样、测试、分析、统计工作;负责水平性考试的题库、卷库建设。信息处负责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和技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教育考试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系统的信息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各类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科研处参与拟订教育考试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本市考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做好教育考试研究工作;负责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负责拓展性考试业务和技术研究;负责组织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拟定考试评价标准;负责组织各命题项目的调研;负责标准参照性考试命题的信息资源整合研究分析工作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财务处负责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的管理;负责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根据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负责各类经济合同资金审核及管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周旭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重庆市教委主任、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主持市教委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人事、高等教育、科学技术及教育信息化、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联系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赵为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副主任,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干部(统战)、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联系市教育评估院。牟延林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正厅局长级),分管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招生考试管理、统筹城乡教育试验改革工作;联系市教育考试院。钟燕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分管基础教育、师范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联系委直属中小学、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市教育保健所;兼任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黎德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安全稳定、基建后勤、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联系市教育建筑规划设计所、重庆教育管理学校。时琳琳重庆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市监察局派驻重庆市教委监察专员,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评议、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市教育企业公司。邓睿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总会计师,分管财务、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市教育担保公司、教育贷款管理中心、教师奖励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张荣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专职督学,分管督导、语言文字工作。帅逊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巡视员,分管离退休、党群(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胡斌重庆市教委副巡视员,协助赵为粮同志工作。黄腾蛟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委员、组织干部处处长,协助赵为粮同志分管教育系统党建、干部、统战工作

重庆市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服务我市五大功能区建设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开辟应用技术人才系统化培养新渠道,确保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试点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内容 引导和选拔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试合格,转入对口的本科院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应用技术人才。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 服务五大功能区战略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优质职业院校为主。首批试点由3所应用技术本科、10所国家中职示范学校承担(名单见附表),探索经验后适时逐步扩大范围。 (二)试点专业。 试点专业应紧密对接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且是人才培养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较长,需要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发挥各自优势,在文化基础、技术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整体设计、分工合作、系统培养的专业。 (三)招生对象。 面向具有三年以上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三、管理体制 (一)计划管理。 试点院校共同确定招生计划后,报市教委审定。 (二)录取管理。 根据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自愿、择优选拔原则进行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录取工作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筹推进。 (三)经费保障。 1—3年级,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相应资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4—6年级,执行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和收费政策。 四、转段考试 (一)过程考核。 1.过程考核组织。凡列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生,均要参加试点院校的过程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转段考试。过程考核方案由试点院校共同制定,包括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报市教委备案后,在学生入学第一个学期向学生公布。具体考核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实施。 2.过程考核主要内容。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包括按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课程方案中职阶段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情况(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企业实习),参加市级和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的情况。 (二)转段考试。 1.在中职学习阶段的第六学期,对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转段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试点高校继续本科阶段的学习;考试不合格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转入本科阶段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完成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2.转段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部分,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 五、试点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教委成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职成教处。对办学资格、专业点设置、招生计划等进行审核。加强对试点院校改革试点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有关项目和专项经费的安排向试点院校倾斜。 (二)加强教学管理。试点院校要根据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需求,对接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执)业资格鉴定考核要求,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认真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 由本科院校牵头、中职学校积极配合,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计划、质量评价机制等,统筹安排对口专业理论知识课程和技能训练课程。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既要相对独立,又要有序衔接。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应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水平,并具备继续接受高一阶段教育的良好基础。 试点院校要选拔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与试点工作,联合组成试点教学团队。本科院校要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教学指导及教师培训培养,建立教师互派和定期互访制度。 (三)加强质量监控。市教委定期对试点院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评估体系,完善评估办法,加强评估考核。 (四)加强过程管理。建立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动态管理机制。对试点工作保障有力,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不断提升的试点院校,积极支持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五)规范办学行为。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按规定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取消“3+4”办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市教委应将“3+4”招生计划在初中学校、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其他公共媒体发布,向社会和考生说明招生政策。严禁任何学校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引发社会不稳定。附表 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一、应用技术本科院校(3所) 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二、中职学校(10所)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工商学校 重庆市渝北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重庆市旅游学校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重庆市工业学校附件3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一、组长 市教委主任周旭 二、副组长 市教委副主任牟延林 市教委副主任黎德龙 市教委副主任邱可 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黄腾蛟 市教委副巡视员隗建勋 三、成员 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刘云生 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姚友明 市教委财务处处长刘宏伟 市教委基教处处长邓沁泉 市教委高教处处长蒋后强 市教委招生考试处处长胡斌 市教委学生处处长奚弟超;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电话

重庆教育考试院电话: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

3、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

4、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

5、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

6、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

7、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

8、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

9、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

10、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自考办:,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8楼 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渝中区较场口85号附3号 大渡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渡口区钢花路848号2-1,2-2(重庆市37中A区东门旁) 江北区教育考试院:,,江北区万兴1路8号(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10楼)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20号 九龙坡区大中专招办:,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2号1-9 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22号南岸区教委2楼 北碚区教育考试中心:,,北碚区金华路200号(区职教中心内) 万盛经开区教育考试中心:,,万盛区勤俭路10号 长寿区教育考试中心:,长寿区凤城街道向阳路33(长寿区教委大院内) 巴南区教育考试中心:,巴南区龙洲湾大道6号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6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官网

大自考搜索xx省教育考试院小自考一般是院校报名或者助学点报名,二者各有利弊,选择助学点的时候记得选一个靠谱一点的

重庆2023年自考本科报名时间是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29日。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进行注册,以免错过考试,报名官网入口是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目前自考学历的含金量是所有成人教育里最高的,它仅仅次于全日制统招。为自己就业时提供进门的机会。现在许多大型企业,尤其是教师、公务员、司法方面的考试都需要本科学历,自考本科文凭在就业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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