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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自考招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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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自考招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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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为、。

广西艺术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校始建于1938年,其前身为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学校是全国六所省属综合性艺术院校即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现办学层次涵盖中专、大专、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艺术硕士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同时还是在职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广西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

2003至2006年,学校共立项建设42项科研项目,其中教育部3项,文化部1项,自治区教育厅29项,科技厅1项,院级8项;学校有自治区级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项目9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项,重点课程3项;广西高校精品教材2种,获奖优秀教材3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英国格林多大学、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等30余所国外院校和艺术团体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在广西艺术学院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为学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

广西艺术学院开设有书法专业,你可以在学院的网上查询,或是在百度搜索。目前广西也只有艺术学院开设有这个专业。在该院的“桂林中国画学院”,专业全称为“书法学”。至于自学考试,该校应该也开设有,要参加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考试。建议你最好亲自了解情况,或者至少电话咨询,做这样的选择不要太随意。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招办电话:网址:以下是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虽说不是自考的,但是可以参考一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查询广西艺术学院官网信息可知,该校校考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为530022。

广西艺术学院自考招生办电话

这位朋友,广西省至今还没有开考书法专业。 广西省现开考的86个专业请看联连: 据我所知,全国部分省市曾经开考过相关专业,但由于报考人数有限,没有多长时间就停考了。如山东省开考不到4年。现在可能只有北京开考了这个专业,请见如果满意并且给您解决了问题,请采纳我的答复,尊重我的成果。谢谢合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你给我发百度稍息或用百度Hi和我聊一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我校对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做出调整方案,现将调整后的考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考时间安排2020 一、考试的对象和方式 二、现场专业考试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8日18:00。 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s://zsb.gxau.edu.cn/)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和资格审核(限通过手机APP),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线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高考后两周内,具体时间待定。 (三)考试时间:高考后两周内,具体时间待定。 (四)考试地点:广西南宁市广西艺术学院(南宁考点),具体详见《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安排。 (五)已于年前参加南宁考点的考生,不允许重复参考。 三、非现场专业考试(网络提交视频)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8日18:00。 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s://zsb.gxau.edu.cn/)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和资格审核(限通过手机APP),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湖南、山东、甘肃(含新疆、宁夏)、山西(非传媒类)已报名缴费的考生,不需要重复缴费,但必须登录我校报名系统完善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核。 (二)线上确认时间:4月22日20:00—4月29日18:00。考生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s://zsb.gxau.edu.cn/)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进行线上确认,为节约考生时间,建议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立即进行线上确认。 (三)考试时间:5月1日00:00—5月12日24:00 考生在4月25日后可通过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及要求,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并上传网络视频,如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网络提交视频)视为缺考,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各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5月1日00:00—5月6日24:00,考试对象: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山西(非传媒类)等省份的考生。 2.考试时间:5月7日00:00—5月12日24:00,考试对象:湖南、广东、山东、湖北(非美类)等省份的考生。 (四)网络提交视频要求 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s://zsb.gxau.edu.cn/)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考试系统,认真阅读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手抄或打印《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名后拍照上传,先通过“模拟考试”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与步骤,再通过“正式考试”完成本人报考考试科目视频拍摄及上传提交,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必须通过手机APP完成。 (一)手机网络要求 1.为保障拍摄效果,建议使用近两年上市的摄像等性能充分满足网络考试的智能手机,考试时横屏拍摄录制视频。 2.拍摄前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因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考试中断、内容丢失等情况。 3.拍摄前保证手机内存充足,确保在进行录制的过程中不会因为手机存储的问题导致录制中断、考试中断、内容丢失等情况。 4.拍摄过程中禁用语音通话功能及退出微信QQ等聊天工具,确保在录制过程中不会因为通话铃音、聊天弹窗干扰影响考试。 5.为确保考试视频可正常拍摄及提交,请考生优先使用网速快、稳定性好的网络进行拍摄及提交。 (二)辅助环境要求 6.考生应在环境安静整洁、空间亮度适宜考试的环境下考试,避免外界干扰、回音干扰,视频中不能出现除考生和伴奏音外其它可能影响评分的声音。 7.为保障拍摄效果,禁止考生自拍,必须由他人协助拍摄,建议考生借助手机支架,避免视频画面抖动影响观感。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三)其它拍摄要求 9.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信息,如考生身高信息等,提供信息有误或故意虚假信息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网络提交视频考试,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考试,或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则不能再次进行考试,也不再安排补考,考生成绩以“缺考”计入。 11.考生正式考试时请确保精神状态良好,素装出境,露出额头及耳朵,保证脸型的整体轮廓、五官清晰;如佩戴框架眼镜须避免镜片反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透明款、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 12.考生考试前,请熟悉报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及要求,必须熟悉网络提交视频考试要求、注意事项和考试流程,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3.正式考试前,考生必须进行模拟考试,熟练掌握考试流程,演练重要环节,拍摄视频时,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全身镜头为主。模拟考试不限次数,模拟考试视频不能提交。 14.开始拍摄时,必须先拍摄个人正面半身镜头(腰部以上)和正面全身镜头,各保持约3秒钟。在表演高潮部分必须有10-30秒局部特写(含正面半身镜头、肩部以上面部镜头),考生全程不允许离开摄像镜头画面;播音主持类考生稿件不允许遮挡脸部;演奏类考生拍摄局部特写必须包含手部特写;舞蹈类考生摄像镜头必须始终跟随舞者。 15.正式开考后,拍摄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考生透露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其他现场人员的影像及声音,不得出现与考生相关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后期发现一律按违规处理。 16.考生必须使用考试软件APP自带拍摄功能,实时录制视频,中间不能暂停、间断,声音和图像需同步,保持考生始终在画面中,不得转切画面,不能使用具有美颜、修图、滤镜等效果的手机软件进行拍摄,若使用自带美颜、修图等效果的手机拍摄,请关闭相应功能,不得采用任何技术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和视频。 17.考生在正式考试时,必须按考试过程中的系统语音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科目视频录制,每个科目3次录制机会,考生可以从已录视频中选择一个最满意的视频作为正式视频提交,视频一旦提交,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报考考试类别有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的视频录制并提交。 18.考生提交视频后,系统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对比、对图像进行校验,后期学校不排除通过更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比对、甄别,最大限度杜绝冒名顶替和徇私舞弊。 四、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不再继续组考专业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由我校与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机构协商退费事宜,原则上由原报名系统和收费渠道进行“原路”返退。 (二)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为切实做好广西南宁考点现场专业校考疫情防控工作,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通过考生省级统考成绩,提交作品以及网络视频等非现场考核方式对报名考生进行初筛,以减少参加现场专业校考的考生人数。 (四)如因疫情防控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招生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考试方式、时间需再调整的,学校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和“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 招生办电话:,5327082,5317393(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考试邮箱: 官方招生资讯网址: 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 广西艺术学院介绍 广西艺术学院,简称“广艺”,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

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专业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5日之前填写《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同时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在复印件上手写签名),通过特快专递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请认真填写,逾期概不接受,敬请谅解)。

成绩复核内容包括: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成绩统计环节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5327082。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邮编:530022

广西艺术学院自考招生电话号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电话:,。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本须知要求,到所属学院(教学单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至少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提交请假单,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

因参军入伍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家长须至少提前1周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报备,并提交《广西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入伍通知书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发至招生办公室邮箱:。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或未及时报备有关情况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其余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

学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学校已设置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广西艺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第五章 招生范围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第六章 入学考试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艺术类本科专业(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第八章 录取要求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网站网址:。招生资讯网:。

广西艺术学院开设有书法专业,你可以在学院的网上查询,或是在百度搜索。目前广西也只有艺术学院开设有这个专业。在该院的“桂林中国画学院”,专业全称为“书法学”。至于自学考试,该校应该也开设有,要参加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考试。建议你最好亲自了解情况,或者至少电话咨询,做这样的选择不要太随意。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招办电话:网址:以下是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虽说不是自考的,但是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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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学校始建于1938年,其前身为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学校是全国六所省属综合性艺术院校即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大学)。

学校现办学层次涵盖中专、大专、本科与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艺术硕士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同时还是在职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广西艺术学院科研成果及学术交流:

2003至2006年,学校共立项建设42项科研项目,其中教育部3项,文化部1项,自治区教育厅29项,科技厅1项,院级8项;学校有自治区级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立项项目9个,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项,重点课程3项;广西高校精品教材2种,获奖优秀教材3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英国格林多大学、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等30余所国外院校和艺术团体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在广西艺术学院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为学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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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可以通过校园网进行查询,广西艺术学院前身是中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

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在桂林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

2013年,学校制定《广西艺术学院发展定位规划报告2013-2020》,提出打造“国内先进、区域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美术、音乐与舞蹈、设计等学科优势明显,在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艺术高校。

到2020年,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先进、区域高水平、在东南亚地区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艺术大学。

学校有专任教师826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9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183人,1人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1人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3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

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1人入选自治区第十八批“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入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这位朋友,广西省至今还没有开考书法专业。 广西省现开考的86个专业请看联连: 据我所知,全国部分省市曾经开考过相关专业,但由于报考人数有限,没有多长时间就停考了。如山东省开考不到4年。现在可能只有北京开考了这个专业,请见如果满意并且给您解决了问题,请采纳我的答复,尊重我的成果。谢谢合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你给我发百度稍息或用百度Hi和我聊一聊。

广西艺术学院开设有书法专业,你可以在学院的网上查询,或是在百度搜索。目前广西也只有艺术学院开设有这个专业。在该院的“桂林中国画学院”,专业全称为“书法学”。至于自学考试,该校应该也开设有,要参加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考试。建议你最好亲自了解情况,或者至少电话咨询,做这样的选择不要太随意。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招办电话:网址:以下是广西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虽说不是自考的,但是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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