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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衔接本科毕业申请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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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衔接本科毕业申请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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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衔接本科毕业申请没提交

【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https://www.jxjyw.com/tg/?bdlk】广西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网上确认将于2022年12月4日24:00截止,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2:00,逾期不再补办。2022年下半年广西自考毕业申请截止时间在几号广西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网上确认将于2022年12月4日24:00截止,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2:00,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错峰确认,不要在最后一天扎堆进行,避免网络拥堵影响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所选择的初审单位。怎么申请广西自考毕业已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选择“毕业管理”菜单栏,按照提示步骤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在进行确认前,应先下载本人毕业生登记表进行预览,逐项核对个人信息,重点对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籍贯、个人简历、专业、学历层次等信息进行核对。毕业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毕业申请条件有哪些自考毕业申请条件:考完所有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并且考试成绩合格。需要考生完成专业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的考核,并且取得合格的成绩。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自考本科申请毕业的学生需要持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的学生还需要自主撰写毕业论文并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自考毕业申请显示已过期,需要重新申请。自考毕业网上申请时间是在每年的5-6月、11-12月,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详见各地市考办的通知。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广西自考衔接本科毕业申请没提交怎么办

申请办理广西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并通过系统初审合格后,只需持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即可。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受理单位人工初审通过后方可完成毕业申请工作。考生办理毕业申请需各受理单位对毕业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毕业材料由原受理单位退回给考生本人。考生毕业申请终审通过后,按照受理单位提示要求,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受理单位联系。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通过毕业申请系统进行前置学历校验。没有通过前置学历校验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给受理单位核验,并附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2.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是毕业院校弄错的,须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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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修改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办法按照《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1、逾期申请人下次仍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自学毕业申请每年有两次。考生错过毕业申请时间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直至下次毕业申请。

广西自考衔接本科

我个人觉得不怎么好,专升本的含金量挺低的,社会不怎么承认这个学历的呢

专本衔接,首先是国家教育部近这两年才出的教育政策,就是方便在校的大专生能够更容易、顺利的考取本科学历,优点是通过率高;缺点是,每个院校只有10%的名额;再者是,大专毕业出来再参加自考本科,难度会更大。专业的说“专本衔接”的主要特点:自学考试的课程分为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和加考课程。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为沟通课程,其成绩直接采用专科课程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衔接课程,其成绩=40%×专科课程考试成绩(或主考本科学校主考课程成绩) +60%×国家自学考试统考成绩;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和考核办法由主考高校确定并负责考核;非本专业专科考生需加考的课程由高职高专学校按自考标准组织教学,并组织考试。

参考一下广西省的相关要点,请查看.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一、主考高校申报(一)专本衔接专业的主考高校,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其中师范类专业的主考高校必须为师范院校或开设师范专业的普通高校。(二)普通高校在我区现有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选取拟开办的专本衔接专业,并向自治区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每个普通高校原则 上只可申办 1-5 个专本衔接专业。(三) 自治区自考办根据申办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对普通高校开办衔接专业的申请予以批复。 专本衔接专业原则上在各主考高校间不重复开设 。(四) 经自治区自考办批复成为衔接专业主考高校后,普通高校应指定专门的部门(一般为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专本衔接工作的开展,并配备与事业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二、专业开设(一)高职高专院校要根据生源状况和办学条件,按与本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确定衔接专业后向主考高校申报。连续两年没有生源的专业应予停办。已停办的专业,如再开办,需向主考高校重新申请。(二)主考高校按照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计划的课程设置,界定沟通课程和衔接课程,并根据专本衔接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实践与应用课程,制订出具体的衔接专业计划。衔接专业计划包含:沟通课程、衔接课程、实践与应用课程、加考课程四部分;沟通课程一般为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衔接课程为专业课,实践与应用课程为针对衔接专业增设的特色课程,加考课程为非本专业专科考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的课程。(三) 主考高校于规定时间内向自治区自考办上报合作办班计划(见附件 1 )及相应的衔接专业计划(见附件 2 )和助学辅导计划,同时备案已开考的专业。主考高校申办的专本衔接专业应连续开办,连续两年没有生源的专业应予停办。(四)衔接专业计划报自治区自考办备案后方可实施。三、宣传组织与注册(一)高职高专院校仅面向本校的在校生举办专本衔接专业,不得跨校组织生源,不得安排插班生。(二)高职高专院校于每年 5 月份将拟发的专本 衔接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各类宣传材料报主考高校审核后,开展宣传工作。相关宣传材料由主考高校汇总后,于每年 6 月底前报自治区自考办备案。(三)高职高专院校在以各种形式介绍本校概况时和在各类宣传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词,凡涉及专本衔接专业,均须明确说明其自学考试性质。学生根据本人就读的高职高专院校公布的专本衔接专业目录,自愿向校方申请报名。(四)高职高专院校应于每年 10 月底前将专本衔接新生名册报相关主考高校,建立学籍档案。同时提供学生 在高职高专入学时的录取名册。报送工作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五)主考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对专本衔接新生的报名资格及报读专业进行审核,并于每 年 11 月底前,将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反馈至相关高职高专院校。由高职 高专院校到所在地市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四、助学管理(一)在主考高校的指导下,专本衔接专业助学辅导工作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实施,辅导地点设在高职高专校内。相关的教学活动必须在不影响高职高专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开展。(二)高职高专院校要重视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在新生入学教育过程中,向学生进一步明确专本衔接专业性质和课程设置,以及教学过程和考试过程的要求。要强化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规章、制度,以保证专本衔接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考试质量。(三)主考高校根据专本衔接专业计划的课程设置和学制年限,与高职高专院校共同制订切实可行的助学辅导计划。制订专本衔接助学辅导计划时,既要考虑先行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循序渐进,又要考虑每个学期考试课程门数的均衡。(四)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学管理, 要设置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专本衔接专业教学与管理的日常工作。要明确专本衔接专业的主管领导、教务员、班主任。主管领导负责专本衔接专业的全面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工作和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员负责做好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班主任负责落实考勤制 度,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的管理。(五)高职高专院校应选派有责任心、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任教。要根据专本衔接专业计划和助学辅导计划安排每学期的课程,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时数(每学分 18 课时)。(六)主考高校应加强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培训,每学期组织高职高专院校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每学年召集相关高职高专院校召开一次总结会。(七)形成专本衔接工作的督导机制。由自治区自考办和主考高校有关人员组成的督导机构,对高职高专的专本衔接教学工作开展不定期的指导和检查。五、考试管理(一)高职高专院校于每次考试的报考时间到所在地市、县自考办办理专本衔接 学生的集体报考手续。(二)由高职高专院校所在地市、县自考办负责专本衔接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均在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实施。(三)与专科衔接的课程,校考部分的成绩是高职高专学生参加本校相同或相近课程学习的考核成绩。学生在完成校考部分的学习后,方能参加该课程的统考。(四)与本科衔接的课程,校考部分的是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主考高校本科课程学习的考核成绩。考试由主考高校报自治区自考办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场设在相应的高职高专院校。考试时间由有关主考高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商定,但 应安排在统考之前进行 。各主考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全国考委、自治区自考委有关规定组织衔接课程的考试,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五)主考高校对试点学生进行的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考核,安排在其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六) 加考课程由 高职高专 院校按自学考 试标准组织教学,并由自治区自考委委托高职高专院校组织考试。(七)学生在课程统考和校考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18 号)和 高职高专院校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六、成绩管理(一)可互认成绩的沟通课程由主考高校在向自治区自考办申报合作办班计 划的同时,连同衔接专业计划一并向自治区自考办申报(见附件 3 ),由自治区自考办审核批准。学生申请办理成绩互认,则由参加试点的 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开具成绩单交主考高校,由主考高校汇总、审核后,通过自考系统的沟通课程成绩管理模块上报数据, 自治区自考办审核后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该成绩及学分永久有效 。试点学生申请办理课程成绩互认的手 续必须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内,因毕业、肄业或退学等原因离开高职高专院校后不能再申请办理。(二)衔接 课程的校考成绩由 主考高校 汇总、审核后, 于每年4 月底和 10 月底之前,通过自考系统上报有关数据,并将纸介质文档(见附件 4 ) 报自治区自考办。衔接课程的校考成绩与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衔接课程最终的成绩,由自治区自考办负责发布,该成绩永久有效。(三)每门衔接课程的校考成绩只限 上报一次,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合成后的衔接课程最终成绩不及格的,只允许参加衔接课程统考部分的补考,补考后的成绩与校考成绩重新合成最终成绩。(四)加考课程的成绩由高职高专院校通过自考系统上报,自治区自考办审核后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该成绩及学分永久有效 。(五)对专本衔接工作开展前已参加自学考试的高职高专在校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七、毕业管理(一)学生学完专本衔接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课程的实践性环节、 毕业论文),取得合格成绩,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 由高职高专院校统一向所在地市自考办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年的 5 月下旬和 11 月下旬。(二)符合毕业条件的,由自治区自考委发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高校副署,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三)参加专本衔接的学生因毕业( 肄业)或退学等原因离开高职高专院校后, 未能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 的,可持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到我区任何地市继续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 通过的课程成绩及未通过的课程的校考成绩继续有效 。(四)在专科毕业证签署日期起的 5 年内,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仍须回原毕业的高职高专院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领取由自治区自考委颁发,原专本衔接专业的主考高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由原专本衔接专业主考高校授予学士学位。 5 年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 毕业条件的,毕业申请手续在区内任一地市自考办办理,领取由自治区自考委颁发,面向社会开考该专业的主考高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向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主考高校申请学士学位。八、收费管理(一)开展专本衔接的主考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可按经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向专本衔接学生收取非学历教育助学辅导费用。收费标准必须向学生公布。在收费中要使用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统一票据。(二) 高职高专院校每学年按实际收费向有关主考高校缴纳一定比例 的管理费(不含毕业论文 [ 设计 ] 指导与答辩费),必须保证学费的 60% 用于教学辅导活动。(三)报名报考费、准考证工本费、课程免考审定费、单科合格证工本费由高职高专 院校统一收取后向地市自考办缴纳。论文指导与答辩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由高职高专院校统一收取后向主考高校缴纳。九、加强领导专本衔接工作是国家考试和学校助学相结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其教学过程和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规范性和时间性,各项工作都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十、其他事项(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和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本科衔接试点工作的开展,参照此细则执行。(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开展,参照此细则执行

你好广西的自考专本衔接,网上查询的成绩有两个查询系统,一个是4月自考的成绩查询,还有一个广西2013年04月自考衔接管理考生成绩查询

广西自考专本衔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等文件的精神,搭建符合教育规律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12年起进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的研究探索,力求构建能供广西自考生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课、兼容各类教育成果、寄存并转换学分的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体系,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学考试学分银行试点仅在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开展,试点招生对象主要是本校部分专业的在校学生,若条件成熟再逐步推进至其他高校和扩大招生范围。 广西自学考试目前主要开展有下列四项自学考试改革试点: (1)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 (2)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试点。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考试课程的沟通。 (4)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365网络助学)。 前两项主要面向高校在校学生,后两项主要面向社会考生,其中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规模最大、考生最多,是目前广西自学考试考生的主要来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科目每科100满分,60分及格。深圳继续教育招生网。

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以上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以上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 4、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西护理自考衔接本科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考研是招自考本科的。目前广西医科大学的护理专业分数线是289,其中单科满分为100分的学科最低分不能低于38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不能低于114分,拓展知识:广西医科大学坐落于广西南宁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为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以医学为特色优势的广西省属重点大学。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广西自考本科不用参加入学考试,即可选择学校和专业;广西自考本科的学生需要参加学校规定科目的课程考试;完成学校规定所有科目的课程考试后,学生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申请广西自考本科毕业。广西自考本科专业有国际贸易、市场营销、销售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畜牧兽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法律、工商企业管理、化学工程、会计、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建筑工程、金融、经济学、嵌入式技术、人力资源管理、食品安全与品控、食品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新闻学、英语、园林、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工程造价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与检测、行政管理学、越语、汉语言文学、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秘书学、日语、室内设计、学前教育、护理学、药学、音乐教育、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通信工程、环境工程与管理。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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