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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学籍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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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学籍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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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学籍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学校,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11号(教育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二、明确了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规范了转专业和转学程序。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有些学生在入学前,不能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进行准确的把握,在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由此产生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愿望。《规定》中明确指出“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这两条规定即给予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自主权,也相应地要求学校制定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取消了学生省内转学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程序,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

松江自考转考政策如下: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一、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与原有学历层次相同者可以免考下列课程:相应公共政治课和相应的公共基础课。此项规定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在校生、肄业或退学生。此类考生申请上述课程免考时必须附原高等院校学籍证明。二、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所学专业与本市高教自考所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三、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课程完全相同(指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同)的均可免考。四、考生取得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证书和有关项目考试合格成绩,其有关课程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考生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院校提出免考申请,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经查验核准后,汇总报市自考办审核批准。考生在办理申请免考手续同时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在校生需提供学历证明);二、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三、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须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是否是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的证明。第二十一条 市自考办在接受主考院校上报的考生申请课程免考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不论同意与否均将“课程免考审批表”交回主考院校,并由主考院校将结果告知考生,同时将“课程免考审批表”归入考生的考籍档案。如何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二、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三、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四、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六、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七、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有关实验、实习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本市主考院校的相关规定。如何转出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转学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首办学校)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转出学校(对方学校)核办,两方学校共同主管教育部门核办,核办同意,则转学成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上海自考转学籍要什么条件

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可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转迁手续.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转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办入报名.转出省转迁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由省考办统一邮寄.

转学籍需要办理手续如下: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转学籍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转学条件:搬家、本市户籍在外就读高中生回迁。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转学籍需要的手续有:1、户口簿;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4、高中学生档案;5、会考考籍证明。一、转学籍的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①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②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5、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并通知转入学校。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二、转学要满足的条件: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三、转学籍注意事项:1、市内各公立高中之间不准转学。2、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重点高中。民办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立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3、高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者,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4、转入的学生必须进入相应的年级就读,严禁学生借转学之机降级就读。

【法律分析】: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学校,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11号(教育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二、明确了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规范了转专业和转学程序。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有些学生在入学前,不能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进行准确的把握,在大学学习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所在,由此产生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愿望。《规定》中明确指出“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这两条规定即给予学校在转专业和转学方面的自主权,也相应地要求学校制定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取消了学生省内转学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程序,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

自学考试转上海条件是什么

1,首先确认在四川已经过得课程是否超过本专业要求课程的一半,有些地方规定超过本专业要求课程一半的话是不允许转考籍的。 2,在上海办理该专业的新准考证并将剩下的课程考完。 3,将四川的考籍合并入上海考籍,需要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已经通过课程的成绩单

自考转考的意思是考生在报名考试以后,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要离开原来的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这种情况的考生就需要进行办理自考转考手续,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考是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这又叫专业转考。 上海自考转出程序 (一)主考高校每年1月至2月中旬、7月至8月中旬,通过“服务平台”办理转出手续。考生转出手续具体受理时间以主考高校规定为准。 (二)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主考高校按照转出要求进行审核。 (二)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市高教自考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主考高校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主考高校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按照考生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考试中心转考平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转考条件是什么

在上海工作的很多人都不是本地人,在这种一线城市打拼不免是需要各方面的能力的,学历就是一方面,也是有很多的考生为了弥补这一缺点报考上海自考。那么上海自考转考要如何办理?和上海自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上海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其他省(区、市)借考。上海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其他省(区、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第一次在外省考的自考,如果没在上海考过,人已在上海工作了,先到上海参加一门考试,再把考籍转入上海,这样就是上海某自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没有参加上海考试,把外省考籍先把考籍转入上海,考籍没有地方入。譬如先在江苏考的,由于工作关系现在上海继续参加自考,并在上海考了13门课,可以将江苏省考籍转入上海一并在上海毕业。如果你一直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后二门在江苏省考的,并转入上海,上海是不接收你在外省的二门成绩。以上就是上海自考转考要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了,也就是说在上海参加自考的话一定要在上海通过所有的考试是最好的,更多上海自考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上海自考报考的专业停考了怎么办?上海自考外地户籍可以参加考试吗?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他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上海自考转入条件是什么

松江自考转考政策如下: 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 一、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与原有学历层次相同者可以免考下列课程:相应公共政治课和相应的公共基础课。此项规定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在校生、肄业或退学生。此类考生申请上述课程免考时必须附原高等院校学籍证明。 二、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所学专业与本市高教自考所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 三、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课程完全相同(指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同)的均可免考。 四、考生取得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证书和有关项目考试合格成绩,其有关课程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院校提出免考申请,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经查验核准后,汇总报市自考办审核批准。 考生在办理申请免考手续同时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在校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二、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须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是否是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市自考办在接受主考院校上报的考生申请课程免考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不论同意与否均将“课程免考审批表”交回主考院校,并由主考院校将结果告知考生,同时将“课程免考审批表”归入考生的考籍档案。 如何转入 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 二、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 三、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 四、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六、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 七、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 有关实验、实习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本市主考院校的相关规定。 如何转出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首先确认在四川已经过得课程是否超过本专业要求课程的一半,有些地方规定超过本专业要求课程一半的话是不允许转考籍的。 2,在上海办理该专业的新准考证并将剩下的课程考完。 3,将四川的考籍合并入上海考籍,需要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已经通过课程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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