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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本科能住人才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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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本科能住人才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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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本科能住人才房吗

自考本科和全日制本科在深圳申请安居房是没有明确的区别的。只要满足安居房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历对轮候排名也没有影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面向全市范围在册轮候人配售。但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城市更新配建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以优先面向本区在册轮候人配售;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以优先面向本企业在册轮候人配售。

深圳自考本科可以申请人才补贴。在深圳通过深圳自考取得本科学历,入户后同时满足其他相关的补贴领取的条件,也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补贴金额6000元。

自学考试,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材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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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能申请深圳人才住房吗

不可以。根据百科网查询,深圳人才房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广东省辖地级市,是广东省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国际化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

自考本科,深圳户口且参加养老保险,在深圳没有房产,也没有享受过福利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根据积分排队

深圳自考本科可以申请人才补贴。在深圳通过深圳自考取得本科学历,入户后同时满足其他相关的补贴领取的条件,也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补贴金额6000元。

自学考试,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材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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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能享受深圳人才住房补贴吗

是可以的,我虽然是在这里自考的,但是也是有了解过于深圳人才补贴方面的。根据现在最新政策来讲,可以部分抵扣个税的,但是具体的要求还是你自己跟老师问清楚会比较好的。不过提升学历真的还是很有帮助的,对于找工作也好,对于入户也好,都是很不错的。

您好呀,我是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的学生~我们在做关于深圳各区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调查,想找申请了龙华,龙岗,大鹏,福田,盐田,宝安(六个区其中一个)的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做访谈。符合条件并能参与访谈的,我们将在访谈结束后立刻提供100元现金的报酬。访谈时间半小时左右,访谈地点可以根据访谈者的需要进行协商,不知您或者您身边的人是否领过这一补贴呢?如果能推荐认识的人,每推荐一个人可以获得30元的现金报酬。

看当地政策,有些地方是有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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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本科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28日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 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 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 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非常抱歉,按照规定这是不可以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住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所以,这里的本科指的是统招本科。有点遗憾。

自考本科能申请深圳人才房吗

专升本以后户口如果落到深圳是可以申请人才房的。

人才做不了,没有全日制大学学历就一辈子是工人身份。但你可以申请人才居住房,这个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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