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广东自考
自考问答 > 自考百科 > 广东省自考转出和转进的时间区别

广东省自考转出和转进的时间区别

发布时间:

广东省自考转出和转进的时间区别

发布时间:

广东省自考转出和转进的时间区别

你在哪里自考?我这里有一个深圳的转考流程,供你参考:一、转考分为两种类型:外省转入、转至外省。外省转入:指考生在外省有一个准考证并考过一些科目,因工作或家庭迁居等原因调到广东省,需要把外省的合格成绩转到广东省,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注意:首先必须在当地把成绩转出,大概2-3月后在广东省查询到外挡号后在办理转入,转到目的准考证上也需要2-3个月时间。 转出外省:指考生因工作等原因需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转到外省的,应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直接去自考办或者本网站申请就可以。办理转考特别提醒:不管转到那里,首先要查询好各地的考试计划,转考的科目必须名称相同,否则无效,耽误考试。 二、网上申请办理转考的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办理外省转入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证明等有关材料,请将所办理类型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中成体育大厦20楼 码思通科技公司 收。邮编:518028。或将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2、办理转至外省的考生需提供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请将所办理类型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中成体育大厦20楼 码思通科技公司 收。邮编:518028。或将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 3、考生通过本网站申请此项服务后,办理转入的结果为11月-当年4月申请的6月查询,当年5月-10月申请的12月查询,查询电话960900或83269439;网站。办理转出的2-3个月后去当地查询外挡案号,查询后在当地办理转入。

1、自考转考可分为转入和转出。2、自考转出: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市(本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3、自考转入: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我当时也迷惑这个问题,关于转考看了半天不明白。我在济南考了10门课程,转档每门课要10元,而且很麻烦。后来从滨州重新报名,像个新考生,和济南没关系。在滨州考完剩余的课程后,不知道哪儿转哪儿,后来决定转回济南。去滨州自考办提档,把档案转到济南,自考办给办理,需要10来天,我当时急着毕业,济南毕业办理就2天,所以档案我自己带到济南的。你直接报名,考完后从东营提档到烟台办理毕业就行了。毕业也很麻烦,到时候一定要留心,因为每个城市办理毕业的时间不一样。

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广东省自考转出时间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怎么办理?1.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2.。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4.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自考转入转出

广东自考转考办理外省转入手续并不复杂。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广东省,应当在广东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广东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审核后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广东自考转入流程: 1、省教育考试院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于规定日期内,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2、考生可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转入查询功能进行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查询出相关转入信息后,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3、市(区)自考办出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4、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特别提醒转考考生: 1、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2、在电子转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自考转出政策时间

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自考转出时间限制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的考生在报名广东自考后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要更换广东自考考试地点,要转出到外省,那么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最近报名,有很多同学留言咨询:因自己工作调整,在本省考很不方便,自考可以跨省报名吗?还有自考考到一半或者剩下2-3科可以换省份继续考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自考是可以跨省报名的,因为自考报名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只需要身份证,所以自考没有地域限制,没有规定说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自考跨省转考主要分为转出外省以及外省转入,下面小编已广东省为例来说明:1、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湖北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2、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广东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3、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不同省份具体的准考规定和流程是不同的,需要按照各个省的要求来,具体大家需要关注所在省份自考考试院的公告。

  •   索引序列
  •   广东省自考转出和转进的时间区别
  •   广东省自考转出时间
  •   广东省自考转入转出
  •   广东省自考转出政策时间
  •   广东省自考转出时间限制
  •   返回顶部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