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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自考科目法学下半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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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作为自考主考院校,开设有自考法律本科、自考法律独立本科等专业,可登录中山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查询相关信息。

中山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A座502室。自考法律专业有业余班和全日制两种,都是在中山大学上课的。全日制自考法律专业是周一至周五上课,业余班法律专业是星期天上课。 整个学习过程要二年时间。 中山大学自考自考法律本科的有以下课程: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英语(二)4、公司法5、国际私法6、国际经济法概论7、合同法8、劳动法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10、知识产权法/11、婚姻家庭法(一)12、法律文书写作 选考的课程有(选三):票据法/金融法/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外加毕业答辩非法律专业考法律本科的外加:宪法、民法、刑法。中山大学自考自考法律专科有以下课程: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4、大学语文(本);5、法理学(一);6、宪法学(一);7、中国法制史;8、刑法学;9、民法学;10、刑事诉讼学;11、民事诉讼学;12、行政法学;13、经济法概论;14、国际法。

报名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网站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可得到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报名参加各专业本科段(含独立本科段,下同)的应考者,须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出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尚未毕业的应考者,也可凭本人专科自学考试准考证或高等学校学生证报名。

中山大学的自考专业有行政管理,护理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法律这几个专业。自考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2、到市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带身份证原件,小一寸彩照,填写新生报名表格)3、现场确认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现场摄像点进行拍摄准考相片。4、拍摄准考证相片后,根据指定时间,进行座位查询,然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深圳市的学生一般到深圳继续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就算你不是深圳这边的学生也可以到这里报名的,他们跟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省省内外十几家著名院校合作,课程学习多样化,学历是受到国家的承认。

广东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

根据全国考办安排,广东深圳下半年自考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两天,用于安排10月22、23日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 广东深圳下半年自考报考手续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2022年10月广东自考网上报考须知》知悉,2022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时间如下:新生预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至30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8月27日10:00至30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9月1日14:00至5日17:00,缴费时间为9月2日10:00至5日17:00。点击进入:2022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条件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符合广东自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入口开通期间报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广东自学考试下半年报名

一、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是指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持续到2020年9月30日结束的报名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可以在广东自考报名系统上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二、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三种方式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1、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广东自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需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就可以完成网上报名。2、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以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填写报名表。3、邮寄报名考生也可以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邮寄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请参照考试机构的报名通知。三、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确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以及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等信息;2、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以便进行考试前的身份验证;3、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考试费用,以便完成报名缴费;4、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报考科目的选择,以及报考地点的选择,以便参加考试;5、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报名时间的安排,以便按时参加考试。四、总结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三种方式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在报名时,考生需要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费用,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同时要注意报考科目和考试地点的选择,以及报名时间的安排,以便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全国考办安排,广东茂名下半年自考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两天,用于安排10月22、23日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 广东茂名下半年自考报考手续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珠海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

根据全国考办安排,广东珠海下半年自考考试为2022年4月考试的全国统考课程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两天,用于安排10月22、23日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全国统考课程。 广东珠海下半年自考报考手续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原报考地市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报考须知 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操作可参考附件2)。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一旦上传不予变更。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的,可通过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报名。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下同),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是指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持续到2020年9月30日结束的报名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可以在广东自考报名系统上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二、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三种方式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1、网上报名考生可以通过广东自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需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就可以完成网上报名。2、现场报名考生也可以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报名,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填写报名表。3、邮寄报名考生也可以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以邮寄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请参照考试机构的报名通知。三、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确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以及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等信息;2、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以便进行考试前的身份验证;3、考生在报名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考试费用,以便完成报名缴费;4、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报考科目的选择,以及报考地点的选择,以便参加考试;5、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报名时间的安排,以便按时参加考试。四、总结广东自考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三种方式报名参加广东自考考试,在报名时,考生需要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费用,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同时要注意报考科目和考试地点的选择,以及报名时间的安排,以便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广东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

广东2023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已经发布。其中,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广东2023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哪天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 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 考生报考时间 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广东2023年1月自学考试怎样报名报考 报名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 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广东自考报考时间2023如下:

2023年广东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5至16号。

自考历史沿革:

1977年8月8日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邓小平指出:“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是一条腿。”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重大的理论指导。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0年5月,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样使用。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

自考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中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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