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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考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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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考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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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东莞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考试安排专业代码/名称学历层次 专业建设主考学校 4 月 16 日(周六) 4 月 17 日(周日)(专业课程组)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 代码 课程名称690202 华南师范大学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71 社会保障概论 00020 高等数学(一)人力资源管理 00163 管理心理学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64 劳动经济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专科) 05679 宪法学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65 劳动就业概论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以上就是2022年4月东莞自考人力资源管理(专科)考试安排的简要介绍,希望对在东莞想自考的考生有所帮助。想要知道有关东莞自考成绩查询、东莞自考考试安排、东莞自考专科、东莞自考解答,东莞备考复习、相关新闻等,东莞自考网会持续更新。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东莞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辖市,根据查询该地区政府官网可知,该地区的于2022年所开设的自考1901考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是需要当场进行报名的。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至17日举行。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23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至23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7月26日14:00至29日17:00,缴费时间:7月27日10:00至30日17:00。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二、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7月20日至7月23日到东莞开放大学完成正式报名。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电话:,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粤康码”方可进入东莞开放大学,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接受查验。在排队等候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即办即离开,不要聚集。(3)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三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六、2021年10月东莞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附件1-6点击下载】1.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docx2.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docx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docx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5.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docx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docx7.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8.关于公布2021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点击查看)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东莞市自学考试地点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东莞人力资源一级考试地点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是人力资源考试规定的。东莞,广东省辖地级市,特大城市,东莞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东莞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辖市,根据查询该地区政府官网可知,该地区的于2022年所开设的自考1901考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是需要当场进行报名的。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莞市自考办地址在哪?东莞市自考办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房。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照片?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未毕业的考生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像素为168*240的电子相片。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东莞市自学考试转考地点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上班族都想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提升自身的学历。而自学考试自由的学习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刚接触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自考可以换地方考吗?

可以。自考是可以更换考试地点的,如果想要变换的考试地点仍然在省内,只需到新地方办新的自考准考证就可以;如果是转移到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考试的省,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自考怎么换考试地点

1、如果是在省内更换自考的考试地点,一般是只需要在报名时直接选择新的考试地点即可。就是说自考考试地点本来默认是报名时填的户籍地,如果考生离开了户籍地,需要在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参加考试,那么就可以参加第二阶段报名,选择就近的市州报名参加考试。

2、但是每个省份自考政策不一样,有的省份自考考试地点可以在报名时直接更换;有的省份自考考试地点更换则需要申请。

3、如果需要将考试地点换到其他省份,则需要进行转考申请,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然后准确无误地在《考试座位安排表》上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不得再出考场。除了《座位通知单》上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能带其他任何工具或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应认真学习自学考试网上答题规范;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诚信参考;认真抄写答题卡中笔迹确认部分的文字,凡是未按规定抄写该段文字的,该课程考试成绩为零。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就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不可以随时跨省考试,但是可以办理转考手续,把自考转过去,以后全部都在一个地方固定考试,省内转考的手续各省不尽相同,一般是向所在地(市)自考办提出审请,经省级自考办批准或备案,准销旧准考证、换发新证,然后到转入地(市)继续应考。

自考转考可分为两种情况:

1、地点在本省内变动

考生在网络上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1日—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5日(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

2、地点转移到外省

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则一定需要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具体的自考转出省份流程如下:(下文中“转出省市”代表原来生活的省市,“转入省市”代表变动后生活的省市)。

1、取得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省市进行自考报名,取得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办理转出手续:你需要带着转出省市和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到转出省市所在区、县(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过程中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届时自考办会给你一份《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

3、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后办理,随带准考证、外省自考办介绍信和成绩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东莞市自考本科考试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东莞是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辖市,根据查询该地区政府官网可知,该地区的于2022年所开设的自考1901考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正路,是需要当场进行报名的。自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分布在一些学校当中。可以在考试前换专业,而且你也可以在报名前换专业。

东莞市区共设置东莞一中、实验中学、高级中学、东莞中学初中部、可园中学、商业学校莞城校区、石龙中学、东莞四中、经济贸易学校、东莞中学南城学校等10个普通考点、606个普通考场、10个备用考场、30个备用隔离考场。

自考(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模式)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东莞市自考考试地点在哪

东莞市自考办地址在哪?东莞市自考办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房。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照片?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未毕业的考生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像素为168*240的电子相片。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综述:自考的考试地点是根据主办院校指定的,一般在各区县的学校中考试。具体地址会有准考证上显示。

自考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专业选择:

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东莞市区共设置东莞一中、实验中学、高级中学、东莞中学初中部、可园中学、商业学校莞城校区、石龙中学、东莞四中、经济贸易学校、东莞中学南城学校等10个普通考点、606个普通考场、10个备用考场、30个备用隔离考场。

自考(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模式)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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