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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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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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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是什么

自考总差那么几分?考累了想要放弃?其实,自考是可以加分的!有了加分,笔试43分也能通过考试!一、助学加分是什么?自考学员通过网课学习获得过程性评价成绩(即平时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与自考笔试成绩合并,从而提高自学考试通过率。看不懂?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明参加《英语二》这门考试,笔试考了49分,没有到60分,成绩不合格;但因为参加助学加分,拿到了平时成绩95.02分,合并折算后,小明的最终成绩为63分>60分,考试合格!计算公式:自考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70%可见助学加分是多么重要啊?二、助学加分怎么学习?必须参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平台的在线网课学习!1.完成网课学习,刷完视频;2.在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完成网课学习后,取得的助学加分成绩会自动计入最终得分,不需要大家再另外申请。三、哪些课程能助学加分?自考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三大类:1.公共基础课专科的思修、毛中特、大学语文,专升本的近现代史、马原、英语(二)、法律基础、应用文写作都能参加助学加分。2.专业核心课专业不同,加分课程各有不同:3、选修课选修课同专业核心课一样,大部分热门专业的选修课都能参加助学加分,完全不用担心!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自考加分 1、依据全国考办的要求,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标准调整为考生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参加综合测评占10分(注:综合测评必须达到6分及以上)。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 2、也就是说通过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加30分,最终的自学考试成绩得分为:笔试成绩*70%+30分,比方说自己只能考43分,但因为报了网络助学加分,最终的成绩为43*70%+30分=60分。 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 自考是通过网络助学的方式才能加分的。常说的助学加分全称为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其采取“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考生参加面授教学活动和网络学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最后和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加权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终成绩。 自学考试怎么加分? 1、依据全国考办的要求,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标准调整为考生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参加综合测评占10分(注:综合测评必须达到6分及以上)。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 2、也就是说通过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加30分,最终的自学考试成绩得分为:笔试成绩*70%+30分,比方说自己只能考43分,但因为报了网络助学加分,最终的成绩为43*70%+30分=60分。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自考的加分政策在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取消了这种加分政策。 自考考试次数有没有限制 自考课程的考试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如果这次没有通过,可以下次继续报考。一次报考四门自考专业课程,考生抓紧时间学习,特别是在考前的两个星期,花费较多的时间和心思认真备考,争取考试顺利通过。 自学考试的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

自考没有加分政策考多少分就是多少分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自考网络加分如果达到加分要求的话,是可以单科成绩加30分的。自考网络加分是国家最新退出的一项政策,帮助考生更容易通过考试。除了公共政治课程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外,其余课程均可以参加网络加分。考加分政策说明1、自考网络加分主要采取的是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在最后记录分数的时候国家统考成绩要乘以70%。也就是说如果考生通过了自考网络加分的过程性考核后,那么考生的最终成绩等于过程性考核分数(30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70%。2、自考网络助学通过在网上看视频教程,做相关知识点测评,学习结束后评估出考生平时成绩。网络助学主要从课程学习+阶段性作业+学习表现+综合测评四个方面来给考生加平时分。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自考生,网络学习成绩按30%计入自考课程评价总成绩,亦即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4、平时测验成绩该考核项共占过程性考核成绩的10%。每学段安排2次阶段测验。“阶段测验”是考查该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阶段测验可以反复做,取最高分计入成绩。考生可查看测验成绩,2次阶段测验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才能计入平时测验成绩。

自考是国家自考委员会组织的统一考试,国家出题国家监考,完全是笔试,考试成绩59.9分都不行,所以任何助学加分都是忽悠人的。

没有加分政策

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文件

分自考的类型,如果是助学类型的有加分政策,如果没有助学类型的则没有加分,具体询问报考的学校。

自考是可以加分的!考生可以通过过程作业、评价和考核,并在最终得分上加30分;社会自学考试也可以加分,社会考生可以在考试前报名参加网上学习课程,报名考生可以在考试前一个月通过观看视频、参加课外考试等方式在期末成绩上加分,最高可得30分;

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 考试 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湘潭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 高考 招生、保送生招生、 艺术 类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 湖南 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58293451,传真:,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电子邮箱:。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 理工 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学校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 留学 生资格。

第五条  学校坐落在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长株潭都市圈中心城市——湖南省湘潭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湘潭大学招生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考核,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 书 》。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北京 、 上海 、湖南、 湖北 、 河南 、 河北 、 山东 、 广东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其中,根据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报考羽毛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保送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 新生 ,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涉嫌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费 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自考网络学习加分是自学考试近几年来新的助学形式。针对没有把握的课程可报考网络助学加分,通过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加30分,最终的自学考试成绩得分为:笔试成绩*70%+30分,比方说自己只能考43分,但因为报了网络助学加分,最终的成绩为43*70%+30分=60分。

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政策时间

湖南自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 自考是通过网络助学的方式才能加分的。常说的助学加分全称为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其采取“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考生参加面授教学活动和网络学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最后和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加权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终成绩。 自学考试怎么加分? 1、依据全国考办的要求,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标准调整为考生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参加综合测评占10分(注:综合测评必须达到6分及以上)。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 2、也就是说通过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加30分,最终的自学考试成绩得分为:笔试成绩*70%+30分,比方说自己只能考43分,但因为报了网络助学加分,最终的成绩为43*70%+30分=60分。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自考的加分政策在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取消了这种加分政策。 自考考试次数有没有限制 自考课程的考试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如果这次没有通过,可以下次继续报考。一次报考四门自考专业课程,考生抓紧时间学习,特别是在考前的两个星期,花费较多的时间和心思认真备考,争取考试顺利通过。 自学考试的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11月30日之前。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湘潭大学发放时间是2022年11月30日之前,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分批次发放给受助学生。

2022年11月30日之前。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湘潭大学发放时间是2022年11月30日之前,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国家助学金分批次发放给受助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湘潭大学助学金发放时间?答: 湘潭大学助学金发放时间2022年12月底,希望可以帮到你!

湘潭大学自考助学加分

自考总差那么几分?考累了想要放弃?其实,自考是可以加分的!有了加分,笔试43分也能通过考试!一、助学加分是什么?自考学员通过网课学习获得过程性评价成绩(即平时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与自考笔试成绩合并,从而提高自学考试通过率。看不懂?举个简单的例子:小明参加《英语二》这门考试,笔试考了49分,没有到60分,成绩不合格;但因为参加助学加分,拿到了平时成绩95.02分,合并折算后,小明的最终成绩为63分>60分,考试合格!计算公式:自考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70%可见助学加分是多么重要啊?二、助学加分怎么学习?必须参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平台的在线网课学习!1.完成网课学习,刷完视频;2.在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考试;完成网课学习后,取得的助学加分成绩会自动计入最终得分,不需要大家再另外申请。三、哪些课程能助学加分?自考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三大类:1.公共基础课专科的思修、毛中特、大学语文,专升本的近现代史、马原、英语(二)、法律基础、应用文写作都能参加助学加分。2.专业核心课专业不同,加分课程各有不同:3、选修课选修课同专业核心课一样,大部分热门专业的选修课都能参加助学加分,完全不用担心!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据我了解有的省份已经停止加分政策,所以了解的前提还是要看自己所在的省份,有没有这一政策,自考加分可以通过校助学和网络助学进行加分;自考会计专科不是很难,如果你有基础的话,那就更容易了。

自考没有加分项。自考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学生完成报名后需要通过学校所规定课程的考核,才能申请毕业,课程考试是没有加分项的,但是条件符合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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