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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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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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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湖南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第一大类按学历层次划分可分四种: ①基础科考试计划。考试课程一般设12―15门课,总学分不低于70分(1学分等于18授课课时),湖南自考专业计划具体专业有英语、法律、汉语言文学、会计、贸易经济、机电一体化工程、中医、行政管理等专业; ②应用型专科考试计划。即普通高校专科教学计划在自学考试上的应用,属封闭性专科。命题标准按专科水平。考试课程一般设置为15门课以上,总学分不低于74分,具体专业有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公关文秘、计算机及其应用、广告学、音乐、美术、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旅游经济、国际贸易、幼儿教育等专业; ③基础科接本科考试计划。即把本科段考试计划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阶段,取得前几门课程合格证就可办理专科毕业证书,取得后几门课程可办本科毕业证书。命题标准为本科水平。具体专业有英语、法律、汉语言文学、公安管理、会计、中医、机电一体化工程等; ④专科达本科考试计划。即在专科起点上达本科段考试。各类专科毕业需加考部分基础课和专业课,总学分不低于80分。具体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法律、经济、档案学、计算机及其应用、农业经济管理、秘书学等七个本科专业。 自考毕业生待遇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湖南大学自考专升本经济法专业必修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二、自考本科经济法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培养面向WTO、掌握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方向: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组织与团队管理、质量与风险控制、项目规划。三、湖南大学本科经济法自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B0301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免试英语(二)加考课程:行政处罚法学、行政复议法学、国家赔偿法 四、自考专升本经济法专业报考条件: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若所报本科阶段专业与专科阶段专业不同,除要通过所报专业课程外,还需要加考这一专业的2—3门的专科课程;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有18门必考科目,15门选考科目,具体如下 1.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2.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课程设置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有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有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 15 英语(二)[006]4 262 法律文书写作[342]5 249 国际私法[353]6 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347]7 230 合同法[350]8 227 公司法[359]9 167 劳动法[358]10 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44]11 226 知识产权法[357]12 855 婚姻家庭法(一)[340] 263 外国法制史[351] 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352] 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349] 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343] 256 金融法(一)[328] 258 保险法[327] 7077 毕业论文六门中任选两门;申请免试英语(二)者另加考四门

湖南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经济法、民法、刑法等等。再加上英语、劳动法、税法等多种选考科目。考生要想一次性通过这些考试,拿到毕业证书,需要合理的安排好时间进行复习。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自考的特点 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表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英语。

必考科目有: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参考资料:法学(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_百度百科

湖南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经济法、民法、刑法等等。再加上英语、劳动法、税法等多种选考科目。考生要想一次性通过这些考试,拿到毕业证书,需要合理的安排好时间进行复习。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自考的特点 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法学本科公共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专业课有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票据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概论、经济法概论。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是国内专业致力于职业资格证与成人学历考试培训的互联网教育机构。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还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专业性值得信赖和选择。

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表格

湖南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考试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经济法、民法、刑法等等。再加上英语、劳动法、税法等多种选考科目。考生要想一次性通过这些考试,拿到毕业证书,需要合理的安排好时间进行复习。 自考本科报考条件 1、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待考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毕业手续。 自考的特点 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是自主招生考试吗,,我是07年考得,那时湖大的自主过程是先报名,然后在当天下午就是笔试 ,接下来就是在几天内面试,考试就是语文,数学,英语,面试先是自我介绍,再是回答几个问题,然后英语对话,然后是你自己抽问题回答,问题很BT 的,你自己小心,我上次就差点挂了,面试的老师很多,有7-8个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后,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原考试合格的“政治经济学”课程可免考“邓小平理论论”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原考试合格的“哲学”课程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原考试合格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 根据全国考委[1999]第30号文件规定: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法理学”课程;“刑法”课程可免考律师、监所专业的“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原专科段学过的自学考试本科段所开设的加试课程,符合免考政策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免考申请程序及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本专业考生可免考英语(二)(00015)但需另外加考三门选考课,不得与已选考课程重复。

030106 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如下:

自考文凭国家承认性: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湖南自考法律本科考试计划表下载

2022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2年4月湖南自考考试用品

1、身份证原件、考籍卡原件、准考证、体温检测登记表(每科一份)

2、2B(或H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

3、部分科目如需使用计算器,可携带非存储式计算器

禁止携带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课程安排2022年4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安排695门考试课程(包括计算机化考试的69门课程),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附件)其中房地产经营管理(00172)、面向对象程序设计(02328)、铁路旅客运输(04453)、铁路行车技术管理(04455)、网络应用程序设计(07026)、铁路运输设备(07105)、高级数据库技术(07163)等7门课程的教材进行了变更。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新生报名(入籍) 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网上报考 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 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 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 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 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八、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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