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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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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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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表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一、新生报名(入籍)1.考生申请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至26日12:00。考生修改信息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00。市州报考点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7:00。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二、网上报考1.网上报考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 ,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 。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八、收费标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附件: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湖南长沙自考申请免考且取得1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每年3月(9月)1至15日到档案所在地招考办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提出免考申请。3月(9月)16至30日各区招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 湖南长沙自考获得各类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等。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三、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0796)(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省自考免考申请时间表

免考办理时间:6月10日——15日(休息日正常上班),办理免考的免考单大概在11月底领(与本年十月大自考成绩一起领,以网站通知为准)。

自考免考一年有两次机会申请,申请时间一般是在五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自考英语免考申请流程: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当地自考办递交材料进行审查;2、自考办在核查材料后将逐级递交审核;3、审核结果将在自考成绩发布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招生考试网查看,或前往当地自考办咨询结果。自考英语免考所需材料: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原毕业学校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原毕业学校学籍卡(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复印件;4、自考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需要在第一次报名的时候!最迟在你毕业前办理,不然就办理不了毕业手续!每次现场报名是4月、10月可以办理免考手续,不过有的地方现在网上可以办理免考手续!一旦通过,请妥善保管,因为办理毕业登记时要出具该免考通过手续!

不是第一次的。当你过了几门课后,确定了申请某个专业来毕业时,申请免考,免考的课在此专业中有效。一般在四月与十月的报考时申请。免考课一旦申请批准后没有时间限制的。(ps:以后考其它专业时,免考课要重新申请。)

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表怎么填

自考免考科目申请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报名系统,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查看审核结果。

自考免考科目申请的条件大致有: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的,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计算机课程。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免考是指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考,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流程 一、首先是考生申报 湖南自考考生于报名期间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助学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顶替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应包含身份证、考籍证、学历证(资格证)和原学校所学课程成绩册(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文件。 二、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初审 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应在报名结束的10天内,对湖南自考考生的免考顶替材料进行初审,在免考顶替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的有关规定,同意免考顶替或不同意免考顶替xxxxxx课程,并签具验证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印章,否则不予认可。 三、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复审 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于报名结束的20天内对县(市、区)或助学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具体意见。 四、湖南省自考办终审 湖南省自考办在接收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上报材料的一个月内,对考生材料进行终审,并录入同意免考顶替的课程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及时间表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申请步骤: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2.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免考申请条件: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免考自考免考申请自考免考办理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10月自考10206日本社会与文化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29.08KB 201604自考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真题 格式:PDF大小:306.64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陆当地教育考试院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时退还,下同)及复印件。其中,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自动查验属实的除外)。提交材料后经市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证书申请免考的,视实际查验证书所需时间顺延)。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骗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部分省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

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时间

湖南长沙自考申请免考且取得1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每年3月(9月)1至15日到档案所在地招考办填写《申请免考登记表》,提出免考申请。3月(9月)16至30日各区招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 湖南长沙自考获得各类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等。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三、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0796)(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申请免考一般都要等到其他课程和毕业实践都考完以后,申请办理毕业证期间。免考结果下来大致需要3、4个月的时间,具体可以登录考试系统查询免考结果。

免考相关规定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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