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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凭海而居
可以,自考转考相关规定如下:
1、考生转出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离开本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招考办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考办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本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转出要求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三、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四、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有违纪的不得转出。
五、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六、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七、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本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3、考生转入
一、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11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
二、在3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三、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四、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注意:各地转考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致电详询转入省的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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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2022年下半年湖北自考转考申请时间是2022年8月22日开始,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2022年下半年湖北自
答:可以。考生报名后无需办理手续即可更换主考院校,考生只需按原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并在毕业申请时选择心仪的院校即可。若考生是既需要换专业又需要更换主考院校的,需要持
湖北自考本科报名后无需办理手续即可更换主考院校,考生只需按原考试计划进行考试并在毕业申请时选择心仪的院校即可。若考生是既需要换专业又需要更换主考院校的,需要持本
可以转 ,你要转的仅仅是在武汉的考试成绩 。但是先不要着急转。 有一个问题必须要注意,那就是 很多省份都规定在某省毕业要有某省的成绩几门。楼主的意思是想学家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