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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小同学
自考问答 > 自考本科 > 自学考试转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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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ybackk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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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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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jasmine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考生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于9月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一、云南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一)转出条件按转考程序要求,转考应当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符合下列转出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出:1.考生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5.只能转出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二)转出办理时间9月1~6日:考生网上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9月1~1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转出。(三)转出办理流程1.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2.考生本人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进行申请,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也可在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办理转考的考生需要注意:需要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后完成身份认证,在线填写并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再扫描或拍照上传。3.云南省将于9月1~10日期间审核处理,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实时审核状态。转出办理成功后,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于9月11日及以后自行到转入地自考管理部门办理转入确认,因各转入省办理时限及要求不同,请及时关注联系所转入省省级自考管理部门。二、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云南省(一)转入条件外省(市、区)转入的考生,须按云南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下列转入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1.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才能转入云南省。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证,不得转入。4.只能转入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5.考生应当在云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云南省申办毕业手续。(二)转入办理时间9月1~15日: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完成身份认证。9月1~30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接收。(三)转入办理流程1.符合转入条件的考生,须先到外省办理转出手续。2.外省办理转出成功后,须于9月15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完成身份认证等待接收成绩,否则转考成绩不予接受,具体操作可在首页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3.符合云南省转入条件的考生成绩,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于9月1~30日内审核通过后接收。转入成功后考生可于10月1日后,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转入成绩。三、转考说明1.考生办理转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转考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需再办理转考手续,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重新履行转考程序。2.考生提供的转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转考、毕业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转考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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