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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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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nini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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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适时调整各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文件安排,2024年起调整为省级命题课程,2023年仍安排考试,新列入《统考课程目录》的课程将自2024年起陆续安排统一考试,2023年不安排考试。专科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起,以上8个专科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考生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并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我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原则上相近的其它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五、报名2023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我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我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x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3年5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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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曦0518

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提交毕业论文的通知为了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工作,确保自考生提交毕业论文上报数据格式规范、准确,现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及要求(一)2023年上半年提交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的考生需在2023年03月25日之前与各相关主考学院联系。(二)凡2023年上半年提交毕业论文的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联系到本人,如更换联系方式请第一时间告知主考学院联系人。二、申请条件主考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手册》、《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成绩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和实习。对未考完专业计划设置理论课程不超过四门的考生可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考核。三、毕业论文格式相关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规范本模板仅供参考,各学院必须结合本院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适合本院专业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格式规范。论文主体内容包括:1.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2.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3.目录 4.正文 5.参考文献 6.致谢(根据需要) 7.附录(根据需要)(一)论文页面设置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2.页边距:上边距2.8cm、下边距2.2cm、左边距3.0cm、右边距2.0cm。3.装订线:0cm、页眉1.8cm、页脚1.4cm、对称页边距。(二)页眉和页码1.页眉:可在顶部居中位置添加“河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字样。2.页码:从绪论部分开始,至附录,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部居中。封面、中英文设计说明(论文摘要)和目录不编入论文页码。(三)封面请采用封面模板,下载后添加自己的信息。(四)论文摘要和关键词1.中文的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1行。2.中文摘要和关键词(1)摘要:两字(三号黑体,加粗)。段前段后1行。独立一行,居中。(2)摘要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摘要正文后下空一行。(3)关键词:三字(四号黑体,加粗)。段前空两个字符。(4)关键词正文:一般为3~5个,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3.英文的论文题目另起一页,二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1行。4.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和汉语拼音一律为Times New Roman体,格式、字号与中文摘要相同。(五)目录1.目录:两字(三号黑体,加粗)。段前段后1行。独立一行,居中。2.目录正文:使用“插入/引用/索引和目录”菜单中的“目录”项,选择各级标题设置(标题1、标题2、标题3)。目录中各章题序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第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其余用小四号宋体。(六)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正文1.正文格式表6.1 正文格式专业类型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正文字体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小三号黑体,加粗四号黑体,加粗小四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小四号宋体行距段前段后1行段前段后0.5行段前段后0.5行1.5倍行距1.5倍行距1.5倍行距对齐格式居中(理工社科顶格)顶格顶格首行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理工、外语类1章1.1节1.1.1条1、款(1)–文经管法类一、(一)1(1)1)–(1)章节及各章标题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正文分章节(或部分)撰写,一般理工类每章应另起一页(使用“插入/分隔符/分页符),文科类换章可不换页。各章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对必须采用者,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2)层次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用到哪一层次视需要而定,若节后无需“条”时可直接列“款”、“项”。“节”、“条”的段前、段后各设为0.5行。2.公式、表格、插图的使用(1)公式公式一律使用Office数学公式编辑器编写。公式应另起一行写在稿纸中央,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较长时最好在等号“=”处转行,如难实现,则可在遇+、-、×、÷运算符号前转行,公式的序号用圆括号括起来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序号按章编排,如公式序号为“(1.1)”,附录A中的第一个公式为“(A1)”等。(2)表格文中表格使用如下示例格式编写。每个表格有表题(表序和表名),并应在文中进行说明,如第一章第一个插表的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名后不加标点。表题置于表上居中(五号黑体加粗,数字和字母为五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段前1行。表内文字说明(五号宋体),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表中数据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不允许用“²”、“同上”之类的写法。表头设计应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与表格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表格不加左右边线。表中若有附注时,用小五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有多条附注时,附注各项的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写成:“注:1.…”。表6.2 公式(表格和插图)的使用序号设置名称题目格式对齐格式换行换页注意公式(第一章第一个)(1.1)序号公式右边行末公式较长时最好在等号“=”处转行附录A中的第一个公式为“(A1)表格表1.1表序(空一格)表名五号黑体加粗,段前1行表上居中,句末不能加标点表头与表格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正文格式:五号宋体,起行空一格、转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表格不加左右边线。表中数据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表中附注序号只与表中附注有关注:1.…2.…小五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插图图1.1图号(空一格)图名五号宋体图题置于图下,句末不能加标点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图注小五号宋体置于图题之上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坐标有数字标注的坐标图,必须注明坐标单位(3)插图每幅插图均有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一章第一图的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用五号宋体。有图注或其他说明时应置于图题之上,用小五号宋体。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插图编排: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整体时,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至次页最前面。(4)坐标与坐标单位对坐标轴必须进行说明,有数字标注的坐标图,必须注明坐标单位。3.注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采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页脚)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不可行中加注(夹在正文中的注)。注释编号选用带圈阿拉伯数字,注文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若在同一页中有两个以上的注时,按各注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列注号,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参考文献”用三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其后不加空格),如[1],[2],…。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及示例如下。1.普通图书[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示例:[1]唐绪军.报业经济与报业经营[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17-121.2.论文集、会议录[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页码.示例:[2]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3.科技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其他题名信息[R].报告地:报告主办单位,年份:引文页码.示例:[3]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Factors regulating the immune response:report of WHO ScientificGroup[R]. Geneva:WHO, 1970.4.学位论文[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引文页码.示例:[4]张志祥.间断动力系统的随机扰动及其在守恒律方程中的应用[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学院,1998.5.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示例:[5]刘加林.多功能一次性压舌板:中国,92214985.2[P]. 1993-04-14.6.专著中析出的文献[序号]析出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版本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的页码.示例:[6]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GB/T 2659-1986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S]//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献工作国家标准汇编:3.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88:59-92.7.期刊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页码.示例:[7]李炳穆,理想的图书馆员和信息专家的素质与形象[J].图书情报工作,2000(2):5-8.8.报纸中析出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获取和访问路径.示例:[8]丁文祥.数字革命与竞争国际化[N].中国青年报,2000-11-20(15).9.电子文献(包括专著或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其他题名信息〔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示例:[9]江向东.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处理与图书管理系统解决方案[J/OL].情报学报,1999,18(2):4[2000-01-18].periodical/gbxb/gbxb99/gbxb990203.引用参考文献类型及其标识,如下表:表1 参数文献类型和标志代码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会议录汇编报纸期刊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数据库计算机程序电子公告标志代码MCGNJDRSPDBCPEB表2 电子文献载体和标志代码载体类型磁带(magnetic tape)磁盘(disk)光盘(CD-ROM)联机网络(online)标志代码MTDKCDOL(八)致谢简述自己通过本设计(论文)的体会,并对指导教师以及协助完成设计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致谢”两字用三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九)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与论文正文密切相关的材料,可编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附录中。附录依序用大写正体A,B,C……编序号,如:附录A。附录中的图、表、式等另行编序号,与正文分开,也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但在数码前冠以附录序码,如:图A1;表B2;式(B3)等。附表 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格式类型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正文致谢致谢正文附录A附录A正文字体格式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三号黑体,加粗小四号宋体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段前段后1行1.5倍行距对齐格式换页,居中顶格换页,居中首行缩进2字符换页,居中河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3月10日主考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文学院:联系人:臧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wxyykb@126.com2.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591423686@qq.com3.体育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26552926@qq.com4.外语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huangf@henu.edu.cn5.音乐学院: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bettyhuiking@163.com6.美术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7.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jkycrjb@163.com8.经济学院: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15813500@qq.com9.商学院: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 邮箱: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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