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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雨里大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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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的星星

已采纳

现在开始实行网上报名了,新生自考可到考试办报名采相,用农业银行卡网上支付,具体可在江苏考试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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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在你身后

派出所,成人自学考试,安保工作简报怎么写?应该这样写,派出所很多,同志,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认真的自学,很多保安的同志,为了这次考试,节假日不休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对待这次考试,我们应该向这些保安同志,学习,他们对学习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都很认真,希望通过这次考试,保安同志能提高业务水平,大家拿到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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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冬至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11月22日-12月2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点防疫政策根据所在地疫情制定及调整,非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谨慎选择在中山市报考。(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报考: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自动停止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中山市以及考点所在镇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山招考网等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 )附件1-4.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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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睡不醒

我省200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从本月开始,我省200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目前继续平稳发展,据统计,2007年我省自考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证书考试总规模达到164.8万人次,其中,学历教育规模达到89.3万,占全国总规模的近十分之一。为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服务考生的举措,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我省首次开通自考网上报名系统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本次报名开始,在全省范围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在网上进行报名注册、课程选择、支付报考费用,以及订购教材和杂志。实现网上报名以后,除新考生需要在报名后到现场进行拍照和制作准考证以外,其他考生都可以在网上完成自考报名和课程的报考。考生可登录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主网页(zxks.jseea.cn)或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转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主网页,进行网上注册、报考课程选择、教材订购、杂志预订以及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网上报名主网页的开通时间是2008年5月20-31日,现场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5-31日,现场报名地点为: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扬州市区在淮海路54号(市考办)、中兴路6号(邗江区考办)设两个报名点。我市师范类专业报名本次起考生可直接到当地考办报名。由于这是我省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考虑到一些考生可能没有上网的条件,我市市、县(市、区)考办都在现场预备了电脑等设备,有需要的考生也可以到现场,在考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我省在报名期间各级考办、各主考学校还设立了报名咨询电话,省教育考试院也设立了专门的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班。咨询电话为:、83235956、83235961。我市考办咨询电话为、7930760。在5月份自考报名期间,同时开展2008年7月增考、助学专业的报名和实践考核、课程免考、本科资格审核、单科合格证打印、毕业生登记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1-4级报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4级报名(在各考点)、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报名(在各培训点)等工作,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二、考试计划将有较大调整1.新开考物流管理(专科)专业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经贸发展日益活跃,我国的物流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复合实用型人才的培养,促进我省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将面向社会开考物流管理(专科)专业,从本次报名开始,考生即可以报考。本专业是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合作开考项目。南京财经大学承担该专业(专科)在我省的主考工作。本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后,省教育考试院承担该专业中资格证书课程外的学历教育课程的教材、大纲等自学资料的发行,负责学历教育课程和资格证书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应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在报名时预订考试所需的教材、大纲等资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简称中交协)在江苏省设立的省级项目培训管理单位为江苏文化产业集团所属的江苏省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中心按照中交协的有关规定开展省内助学辅导活动,并负责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证书课程考试的集体报名工作,应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在报名时预订考试所需的教材、大纲等资料。凡通过物流管理专业专科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发给物流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凡参加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初、中、高级)规定的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由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的初、中、高级“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证书由全国考办、中交协共同盖章),该证书与国际物流证书互认。2.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将作调整根据全国考办统一部署,从2008年10月考试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安排考试,原公共政治课停考。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中设置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学分)和“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中,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也按上述要求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本科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学分)。从本次报名开始,考生即须按新的考试计划报考。三、我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自考,服务考生1.开展自学考试网上咨询活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和考生服务,做好自学考试政策咨询工作,我省将在本次自考报名期间,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开通“自学考试网上咨询会”平台,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利用网络媒体,实现考生与考试院、市考办的实时互动。“网上咨询会”的开通时间为5月19-23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或网上咨询会专用网站(zkzx.jseea.cn)进入咨询会界面,考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就自考的有关问题向省教育考试院或各市考办提问咨询,并实时得到解答。2.开展“自学考试走进校园”宣传活动近年来,我省经过广泛地调研,发现目前在校大中专生已成为自考的主要生源。据统计,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中,年龄在25岁以下的考生占全省考生总数的50%,这其中大部分为在校的大中专学生。根据了解,在校大中专生报考自学考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学历层次,丰富知识结构,为今后的就业提高竞争力。针对这一现状,为了使宣传更有针对性,我们制定了“自学考试走进校园”的宣传方案,我市市、县(市、区)考办在报名期间,将组织力量到当地的本科及大、中专院校,宣讲自考政策,对在校大中专学生进行面对面的直接宣传。3.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周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向全社会展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20多年来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在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为解决自考生因地域、报考课程分散而无法接受助学辅导的难题,省教育考试院与华夏大地教育网合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设了“在线课堂”频道,为考生提供网上助学辅导,2008年下半年将推出涵盖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及应用、会计、法律等50余个专业200余门网上助学课程,自考生可通过上网学习的方式将辅导教师“请回家中”。扬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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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里的流星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及有关各管理局招考办,各主考学校: 为做好我省2008年10月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仍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报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9月20日。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进行报考,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本地报名点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报考;新生报考本科资格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籍学生。报名注册时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本科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考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在新考号至少取得1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4)助学单位集体报名、报考。 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证》须于每年9月份第二周的5个工作日内到省招考办办理年度登记手续,之后其网上报考的帐号权限方能开通。帐号权限的期限为一年。注意保护帐号密码。 ②集体报名报考的助学单位,如新考生属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校考生,需将正式录取的新生录取名单复印件交当地招考办。 ③助学单位在组织集体报名报考时要准确录入,并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发现错误应按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进行处理。 (5)人力资源管理(本),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四个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人力资源管理(本)专业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已在我省开设助学站,新生只允许到该助学站报名,尔后由助学站到指定招考办集体报名。北京交通大学助学站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众街59号,电话:86442340;报考石油工程(本、专)、化学工程(本)三个专业的新生,须到大庆石油学院成教院自考办报名,尔后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以上四个专业,各招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 (6)七个专业停止受理新生报名。这七个专业分别是: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020119)、餐饮管理(专科)(020118)、电力市场营销(专科)(020219)、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020121)、计算机通信与工程(独立本科段)(080708)、旅游管理(专科)(020209)、计算机软件(地理信息系统)(专科)(990030)。 (7)本次新开考四个专业,即商务俄语(专科)(050231)、商务俄语(本科段)(050232)、旅游英语(专科)(050219)和旅游英语(独立本科段)(050222)。 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直接到报名点由当地招考办代理网上报考。 报名点应指导考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然后根据此表将考生信息录入计算机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考确认单”,经考生本人核实、签字确认。表中信息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2.付费方法。 本次考试继续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申请“电子支付卡”,缴付考务费。已过期的“电子支付卡”,可重新办理申请;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二、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0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7月7日-7月9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7月14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第二阶段为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9月8日-9月10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 9月15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鉴于高职、高专学校的特殊情况,举办“专本衔接”教育的高职、高专学校新生注册及报名时间延至9月12日,上报注册数据日期为9月15日。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08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院校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10月30日前将成绩和《笔迹识别卡》上传和上报省办。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三、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20天将考试通知单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查询。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四、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省,于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需给该考生按照本年度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按“附表2”要求整理上报省招考办。 五、网上阅卷 此次考试仍实行网上阅卷。各级招考办要总结考务方面的经验,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有关主考院校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与指导,评卷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尚末达标的应抓紧完善,为做好网上阅卷打好基础。 六、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08年6月23日-7月3日、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条件的专、本科考生还需办理免考手续。 2.省际间转考、合档,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下半年办理省际间、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2008年8月25日-9月4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08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10月份自学考试公布成绩后另行通知。证书验印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办理毕业手续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发放毕业证书。 七、其他相关要求 1.强化职责意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实施。要把组织好本次考试作为贯彻“十七大”关于“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精神的具体举措;做为推进自考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省国民素质的重要抓手;作为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的应尽职责。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计划,密切协调配合,严格执法执纪,落实规章制度,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准备充分、实施顺畅。 2.强化服务意识,为考生提供主动、细致、快捷、全方位服务。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自考意义、地位、作用,广辟生源;要针对考生报名报考需求,主动介绍,耐心释疑,真诚解难,为考生多开“绿色通道”;要把握好工作进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预做充分准备,千方百计解决好考生遇到的问题。 3.强化质量意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要高度关注首次报名考生的信息录入,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和身份证号;助学单位尤其要注意克服在集体报名中出现的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不要代*生本人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否则出现问题由助学单位负责;考生一旦在网上报考时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错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修改,避免因信息错误耽误考试或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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