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爱吃大蒜
他这篇论文非常的有代表性,首先他这篇论文在选题的时候就非常贴近自己的狱中生活。他认为主要选题为是否有必要废除死刑。死刑的题材,加上他在狱中的见识,这样给他带来更多的启发。这件事情是发生在2021年的3月25日,在四川省的一所监狱里面,有一场非常特殊的自考论文答辩,而答辩是通过远程进行的,毕竟在疫情期间,身为四川大学自考办的老师,是没有办法进入到监狱里面来和他当场答辩的和答辩者也是通过监狱里面的系统与老师进行连线的。最终她通过了这次的答辩。
其实没有在狱中的人根本不知道,在狱中想要读书和学习还是比较困难的,更不要说是思考的答辩论文,首先在狱中并没有一个很好的环境去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都是在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又是非常吵杂的,那么多人住在一起,你一句我一句都让自己没有办法安心看书。如果是写作论文的话,那么将涉及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也是监狱环境所缺失的。
所以他在遇到难题的时候想向导师去请教,但是自己是不能直接和导师请教的,每次都只能由民警代为沟通传达,如何修改此次的论文。经过漫长的学习和漫长的论文写作,再加上监狱高度重视此次事件,还帮助他下载了各种与他论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通过打印之后的方式供给他参考。所以是十分的不容易的。
在答辩的时候,他的老师一共问了他三个问题,第1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论文作为题目?第2个问题是中国目前的死刑范围和条件到底是什么?三个问题书让他讲述废除死刑的必要性。其实第三个问题也是他的论文内容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他本人感觉自己答得并不算很好,而且自己的表述和自己的内容有多少有点出入,但是经过10多分钟的答辩,终于把所有问题都回答完了,而他的衣服也完全是偷了,最终导师回答说,你学习的法律,所以我们也希望你在回归社会以后能做到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并且祝贺你这次的论文答辩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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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服刑人员参加成考或者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考试并且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六十三条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五条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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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进一步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认真贯彻省自考办、监狱管理局自考文件精神,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考,努力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这是正确的是非观。(政治道理)
兜兜里有糖布布
体现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教育改造在罪犯改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提高罪犯文化水平,洗涤罪犯心灵污垢,使罪犯回归社会后顺利就业,是监狱履行的重要社会职能。“将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服刑人员参加自考,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层意义: 1、体现了监狱“以改造人为核心”的宗旨。 2、体现了监狱“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 3、体现了监狱对教育改造工作,特别是对高学历教育的重视。 4、体现了监狱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提高罪犯学历水平和就业能力的努力。 5、体现了监狱创新教育改造理念,引入社会力量,加强成人教育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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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虽然很难,为了早日回归社会并拿到文凭,还是应该克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努力吧同志!!! 自考必读:服刑人员参加自考,是司法部出台的鼓励在押人员接受改造的重要措施.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参加考试通过相应课程的犯人,均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分,积累够一定分数,结合其它表现,可以获得直至减刑的奖励措施.
您好, 服刑人员也可以报考 所以有监狱考生。因为不能参加正常的考场考试 一般在看守所或者监狱设置考场。 如果您没有自考成功可以看看是否存在一下几点问题(发现问题
应该给,人之初性本善,犯罪的人也有部分是有苦衷的,或者迷途知返悬崖勒马的,应该给他们改造自己,重新获得幸福人生的机会
当然能,受教育是没个公民的权利,宪法说的。楼下说的对呢,但是大专什么的,自考也有,可以一起考!
完全可以,虽然很难,为了早日回归社会并拿到文凭,还是应该克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美事,努力吧同志!!! 自考必
"更深的蓝"回答的没错,可以。 但是很难。我听过这方面的讲座。在监狱里自考是很难的,平时的工作任务一点也不能少,只能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学习。 有政策,但是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