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自考本科自考百科
  •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72

胖纸没烦恼
自考问答 > 自考本科 > 民事诉讼自考真题及答案详解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miumiu2002

已采纳

66.(2004-3-80)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B.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据此认定申请人的主张成立,缺席裁决 C.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或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 D.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答案】ABCD 【考点】仲裁制度的有关程序问题 【详解】A项中,《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B项中,《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C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D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67.(2005-3-70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 该项事实的承认 C.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答案】AD 【考点】自认的相关制度 【详解】《民诉证据规定》第8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结合以上规定,A项中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赡养纠纷,不适用无需举证的规定,因此A项说法是错误的。B项符合以上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默示自认,是正确的。C项符合以上第三款是正确的。D项中,根据以上规定,被告仅仅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如果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撤回,因此是错误的。 68.(2005-3-7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使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答案】AB 【考点】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形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两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C项中属于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法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D项属于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没有关于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 69.(2005-3-72 )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 B.行政判决书 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书 【答案】ABCD 【考点】民事执行根据的种类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C项中的民事部分如果涉及到财产,是可以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第1、3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A项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25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因此公证债权文书也是执行的根据。对于B项的行政诉讼判决,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B正确。 70.(2005-3-73 )甲在网上发表文章指责某大学教授乙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历,乙为此起诉。经审理,甲被判决赔礼道歉,但甲拒绝履行该义务。对此,法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由甲支付迟延履行金 B.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甲负担 C.决定罚款 D.决定拘留 【答案】ABCD 【考点】侵权人不执行道歉的生效判决的处理 【详解】《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项规定,问:侵权人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应如何处理? 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因此 B、C、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A也正确。

225 评论(15)

princefrank

(2003年) (四)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93-97题。 93.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答案及解析:ABD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①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②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③债权人代位权在内容上是为了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护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出代位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4.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答案及解析:ACD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根据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前者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仅与他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95.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答案及解析:ABCD A、B项正确,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C 正确,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D正确,依合同法解释(一)第 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96.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答案及解析:B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 97.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 答案及解析:D 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五) 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原告对以下何种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A.甲在该医院就诊的事实 B.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 C.损害数额 D.医生诊断时是否存在过错的事实 答案及解析:AC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八)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明就没有倒置,仍然由权利人即受害人加以证明。 99.如果X光片在本案作为证据,则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答案及解析:C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00.假设医院提出甲的病历等有关资料因医院工作人员保管不善而丢失,无法提供,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不能提出其他证据证明医院有责任时,原告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B.法院不考虑病历等有关资料的证据意义,根据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C.由于病历等有关资料保存在医院,在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该资料时,法院就可以推定原告的相关主张成立 D.法院只有在查清案件的事实基础上才能作出判决,如果由于该资料丢失,导致案件主要事实不清,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及解析:C 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依《民事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108 评论(9)

相关问答

  •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真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注意事项包括证据要在举证期限范围内提出;证据要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要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dp73711528 2人参与回答 2024-09-19
  •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

    民事纠纷解决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公力救济的权威性比私力救济大,像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属于公力救济,他们具有法律效力;私力救济是民间的,不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

    maodougouzaizi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真题及答案详解

    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

    情流感920 2人参与回答 2024-09-18
  •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民事诉讼法司考主观题真题 在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历年都出过什么题目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法司考主观题真题,欢迎大家阅读。 一、(本题20分) 案情:

    爽爽小无敌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 民事诉讼法自考题库及答案及解析

    一、简答题 模拟题(一) 《京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京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

    贪吃女王Grief 2人参与回答 2024-09-20

自考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