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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自考学历有补贴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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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自考学历有补贴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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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文凭能否享受国家补贴,这个要看在哪个单位就职,有些单位没有这个待遇。如果是国营单位或者是国家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可以享受本科文凭待遇。若是,私营企业就有可能享受不了本科待遇。 自考的含金量和效力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自考毕业证可以用于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自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肯定不会有补贴的,好多大学都没有补贴的,一个自考肯定是么有的。最多让你好考过一些就已经很不错了,补贴就不要想了。真的没有的。

学历补贴是指企业及用人单位,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前来进行岗位就职,所采用的一个补贴政策,针对不同的学历的会发放不同金额的补贴的。相应的补贴金额会由各个企业进行自行安排一般分为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三个不同的档位。学历补贴是否发放,根据各个企业及用人单位的招聘政策所决定,并不是一定就有,企业发放学历补贴一般都会在的招聘简介中 进行说明。 学历补贴有多少钱 本科:300元/月 硕士:600元/月 博士:1000元/月 以上为一个平均的水准,具体会发放多少并没有详细的明文规定,主要以用人单位的相关薪资政策为准。学历补贴同样计入工资薪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升本一般来说通过成人高考、自考专升本等方式获得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也是不能够领取相应的学历补贴的,只有统招的全日制本科才能够领取学历补贴。 国务院规定取得自考学历的待遇: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编号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与普通本科文凭一样,法定没有区别。区别仅在于办学形式不同。 自考是国家举办的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与成考不同,自考没有入学考试,所有科目合格后即可申请毕业。不论是自考还是成考,都是国家承认的教育形式,拿到的毕业证受到国家认可,依法享有与统招全日制学生相同的待遇。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

一、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1、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申请租房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

3、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2022年6月7日前留汉的同等条件大学毕业生,现租住人才租赁房且租期未满3年的,在资格有效的剩余期内,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2022年6月7日起,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所称家庭,未婚毕业生指本人及其父母,已婚毕业生指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汉无自有住房指本人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其中仅在新城区有房,跨区创业就业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所在区人才租赁房。一、申报材料:(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申请人父母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单身的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5)武汉市户口本。业务流程(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租房意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窗口申请;或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如实填报申请表,并上传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实行并联办理。各区人社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学毕业生学历资格审核。各区房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家庭在本市住房状况核查。审核完毕后,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结果。(3)查询租赁房源。人才租赁房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区房管部门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发布配租公告,明确配租事项。配租房源可优先向本区新引进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倾斜,其他人才轮候。申请人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房源情况。(4)选房配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参与选房。选房成功的,由区房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房源所在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集中配租剩余房源和腾退房源,各区应及时将房源信息在服务平台上公布,动态配租,原则上依据申请先后顺序通知后续申请人或轮候对象直接配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动态配租房源信息向具备租赁资格的各类人才推送,提高配租效率。(5)签订合同。人才租赁房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中应注明入住人才因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应主动及时告知运营机构,并按政策规定处理。各区应定期开展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及时根据人才家庭有关变化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人才租赁房租赁期满后应予退出。确有需要的,经本人申请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不享受政府租金优惠。入住人才租赁房后,入住人才因工作原因需跨区调换房源的,可向意向调入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达成配租意向后,须退出原有人才租赁房、结清有关费用并注销合同备案后,方可签订新租赁合同。(6)租金补贴发放。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各区定期给予租金补贴。其中博士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硕士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继续享受租金优惠的,对合同实际缴交价格与优惠后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优惠政策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租金优惠的,对合同实际缴交价格与优惠后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条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其中,专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0周岁,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1、博士:1000元/人/月;2、硕士:800元/人/月;3、学士和技师:600元/人/月;4、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1、2018年5月13日文件下发之日起,首次到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2、在外租赁住房的,自2018年5月13日以后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申请办理。由所在企业代为申请办理。一、房屋租聘应提交证件: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4、 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聘办理程序: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每个城市的补贴政策不一样,建议在所在城市的政府官网确定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了吗

武汉对于大学生留汉一直是处于开放的态度,为了留住大学生人才武汉也推出了多个补贴政策,让留汉大学生没有太大的留汉压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政策内容吧。一、就业创业类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8000元 2、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 4、高校毕业生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享受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二、职业技能类 1、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可享受400元-4000元人的技能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按申请人参加职业能力鉴定考试规定缴费金额据实补贴(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440元人)三、社保保险类 1、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月实际缴费低于以上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2、高校毕业生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50元,最长不超过2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补贴政策:一、购房补贴1、“春笋行动”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首次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博士可选择提前预支购房补贴用作生活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2、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入选国家、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从政策执行之日起,在我区购买首套增量商品住宅,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的50%。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须承诺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内确需交易的,购房补贴应予以退还。武汉经开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二、购车补贴“春笋行动”购车补贴对符合“春笋行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区内经销商购买本辖区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并在我区缴纳当年车船税的,分别按照车辆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5%、4%、3%给予一次性补贴,单车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万元、6千元、3千元。武汉经开区人才购车补贴政策三、租房补贴1、对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开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租住人才公寓的,免三年租金。2、从首次申请起的第一、二、三年(资格有效期内),博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100%、70%给予补贴,硕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80%、60%给予补贴,本科毕业生按实收租金的80%、60%、40%给予补贴。3、对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35周岁以下的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4、对在我区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40周岁以下来区创业大学生及全职工作的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7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六条“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企业引进武汉“城市合伙人”,可根据人才类别给予引才奖励补贴:(一)每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补贴;(二)每引进1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补贴;(三)每引进1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补贴;引进人才需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法律分析:根据武汉市出台的相关规定,2022年武汉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毕业3年内,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在本人提出申请意向,并递交包括身份证、学历证等在内的证件后,可以申请租赁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按照不低于公租房室内装修标准装修,并配备基本居家生活家具家电,满足“拎包入住”条件。武汉当地将确保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的30%。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期一般为3年,最多可延长2年。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人父母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单身的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

(5)武汉市户口本。

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第一条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其中,专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0周岁,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责任单位:市招才局、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区〈含开发区、功能区,下同〉)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大吗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补贴政策:一、购房补贴1、“春笋行动”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对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首次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最高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博士可选择提前预支购房补贴用作生活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2、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入选国家、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从政策执行之日起,在我区购买首套增量商品住宅,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的50%。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须承诺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内确需交易的,购房补贴应予以退还。武汉经开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二、购车补贴“春笋行动”购车补贴对符合“春笋行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区内经销商购买本辖区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并在我区缴纳当年车船税的,分别按照车辆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5%、4%、3%给予一次性补贴,单车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万元、6千元、3千元。武汉经开区人才购车补贴政策三、租房补贴1、对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开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租住人才公寓的,免三年租金。2、从首次申请起的第一、二、三年(资格有效期内),博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100%、70%给予补贴,硕士研究生按实收租金的100%、80%、60%给予补贴,本科毕业生按实收租金的80%、60%、40%给予补贴。3、对在我区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35周岁以下的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4、对在我区缴纳社保且无自有住房的,40周岁以下来区创业大学生及全职工作的高级技师资格获得者,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租金的7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六条“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入选企业引进武汉“城市合伙人”,可根据人才类别给予引才奖励补贴:(一)每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补贴;(二)每引进1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补贴;(三)每引进1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补贴;引进人才需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你好:具体要看当地政策要求。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全日制原始学历,自考可以享受待遇。

自考本科文凭并不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国家只是为了让人们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不会再提供额外的补贴。另外有少数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自考考取本科文凭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补助,但是一般的企业都没有这么好的福利政策。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高等学府的正规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及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

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2022年6月7日前留汉的同等条件大学毕业生,现租住人才租赁房且租期未满3年的,在资格有效的剩余期内,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2022年6月7日起,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所称家庭,未婚毕业生指本人及其父母,已婚毕业生指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汉无自有住房指本人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其中仅在新城区有房,跨区创业就业的,可申请就业创业所在区人才租赁房。一、申报材料:(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申请人父母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单身的出具《婚姻状况具结书》;(5)武汉市户口本。业务流程(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租房意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窗口申请;或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如实填报申请表,并上传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实行并联办理。各区人社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学毕业生学历资格审核。各区房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家庭在本市住房状况核查。审核完毕后,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结果。(3)查询租赁房源。人才租赁房房源达到入住条件后,区房管部门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发布配租公告,明确配租事项。配租房源可优先向本区新引进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倾斜,其他人才轮候。申请人可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查询房源情况。(4)选房配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参与选房。选房成功的,由区房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房源所在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集中配租剩余房源和腾退房源,各区应及时将房源信息在服务平台上公布,动态配租,原则上依据申请先后顺序通知后续申请人或轮候对象直接配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动态配租房源信息向具备租赁资格的各类人才推送,提高配租效率。(5)签订合同。人才租赁房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中应注明入住人才因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应主动及时告知运营机构,并按政策规定处理。各区应定期开展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及时根据人才家庭有关变化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人才租赁房租赁期满后应予退出。确有需要的,经本人申请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不享受政府租金优惠。入住人才租赁房后,入住人才因工作原因需跨区调换房源的,可向意向调入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达成配租意向后,须退出原有人才租赁房、结清有关费用并注销合同备案后,方可签订新租赁合同。(6)租金补贴发放。入住人才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缴交租金后,各区定期给予租金补贴。其中博士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硕士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免租期结束后继续享受租金优惠的,对合同实际缴交价格与优惠后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优惠政策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租金优惠的,对合同实际缴交价格与优惠后价格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条 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创业就业证明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登记为我市常住户口,其中,专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0周岁,本科学历须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1、租房和生活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4、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社会孤儿;3、烈属;4、残疾人;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企业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在武汉市企业就业,经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2、与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五险),且本人上年度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4、租房补贴只限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政策,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限制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政府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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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
  •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了吗
  •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大吗
  •   武汉自考本科生住房补贴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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