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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成人自考考试政策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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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 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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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至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二、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三、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五、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4.其他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六、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七、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八、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9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 ;新洲区;东湖高新区。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 ;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 ;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 ;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 ;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考场规则》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3.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4.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自学考试的流程如下:1、确定想学的专业;2、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确定报名时间和具体的课程;3、自考是没有学历、时间、年龄和户籍的限制。4、每年的4月和10月的中下旬是自考的考试时间,基本是安排在双休日;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6、第一次参加自考的同学需要去当地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照片采集等。以上就是自考的一些大致流程,如果是对自考完全不了解的话,自己的学习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还是建议选择一家靠谱的助学机构,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在其他地方,留下复习的时间会更多。以上问答,由自考管家原创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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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至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二、报名条件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三、报考流程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四、打印考试通知单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五、疫情防控须知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4.其他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六、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七、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八、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9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 ;新洲区;东湖高新区。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 ;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 ;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 ;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 ;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考场规则》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3.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4.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 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北自考网QQ群:1103795 武汉自考网QQ群:1747887 武汉市招考办官方咨询电话: 85658321(考务) 85659257(考籍)单 位 地 址 电话 邮编 武汉市自考办 汉口万松园路12-18号 430022 江汉区自考办 汉口自治街270号 430020 江岸区自考办 原江岸区球场街小学内 430014 硚口区自考办 汉口中山大道179号 430030 汉阳区自考办 汉阳拦江路215号 430050 武昌区自考办 武晶粮道6号 430061 青山区自考办 红钢城冶金一街81号 430080 洪山区自考办 武汉市洪山区教委 430070 东西湖区自考办 吴家山环山路 430040 汉南区自考办 汉南区纱帽镇育才路23号 430090 蔡甸区自考办 蔡甸镇124号 430100 江夏区自考办 纸坊镇新安街34号 430200 新洲县自考办 新洲县城关 431400 黄陂县自考办 黄陂县前川镇向阳大道 432200 黄石市自考办 团城山教育楼 435003 大冶市自考办 大冶市教育招考办 435100 荆州市自考办 沙市区长港路西段自考办 434000 沙市区自考办 沙市区凤台坊 434000 荆州区自考办 荆北路454号 434100 江陵区自考办 江陵区郝穴镇 8468605 434139 松滋县自考办 新江口镇上清观路3号 6222495 434200 公安县自考办 斗湖堤镇 5226506 434300 监利县自考办 容城镇压交通路78号 3263761 433300 洪湖市自考办 新堤镇人民路 8423727 433200 石首市自考办 石首市民政路 7273782 434400 宜昌市自考办 宜昌市金家台14号 443000 枝城市自考办 陆城镇长江大道37号 4822911 443300 宜昌县自考办 晓溪塔镇东湖路5号 7831044 443100 枝江县自考办 枝江马店团结路16号 4212438 443200 当阳市自考办 玉阳路62号 3223581 444100 远安县自考办 鸣凤镇东庄坪大道38号 3812482 444200 兴山县自考办 高阳镇建设街168号 2523496 443700 秭归县自考办 香溪镇建设街127号 2822461 443600 长阳县自考办 龙舟坪镇 5322486 443500 五峰县自考办 五峰县教委 5821681 443400 襄樊市自考办 襄城环城西路9号 441021 襄阳县自考办 襄阳县新县城教委 2816482 441101 老河口市自考办 老河口市教育委员会 8222399 441800 枣阳市自考办 枣阳市南城人民路2号 6223982 441200 宜城县自考办 城关镇西街24号 4212199 441400 南漳县自考办 城关狮子巷 5232258 441500 谷城县自考办 谷伯路18号 7241400 441700 保康县自考办 城关镇东河路30号 5812348 441600 鄂州市自考办 鄂州市古楼街56号 436000 荆门市自考办 象山大道54号 448000 京山县自考办 新市镇大中路 431800 钟祥市自考办 钟祥市教育委员会 441900 随州市自考办 烈山大道进圣街2号 441300 仙桃市自考办 仙桃市汉江大道进贤楼 433000 天门市自考办 天门市竟陵鸿渐大道53号 431700 潜江市自考办 环城南路38号 433100 黄冈市自考办 黄冈市七一路5号 436100 黄州区自考办 黄州市西湖路 8354042 436100 团凤县教委 团凤县城关 6150683 黄梅县自考办 黄梅城关镇西街39号 3321728 436500 蕲春县自考办 漕河镇付畈四路 7222992 436300 阳新县自考办 阳新县教委招考办 十堰市自考办 朝阳路34号 442000 丹江口市自考办 丹江口市大坝二路中段 5222341 441900 郧县自考办 兴郧路小石桥巷1号 7232359 442500 郧西县自考办 城关南街143号 6227970 442600 竹山县自考办 竹山城关人民路 4224309 442200 竹溪县自考办 竹溪县北大街11号 442300 房县自考办 房陵大道210号 3224455 442100 浠水县自考办 清泉路 4232510 436200 罗田县自考办 凤山镇 5058380 436600 英山县自考办 温泉镇育林巷21号 7017628 武穴市自考办 栖贤路23号 6222891 436400 红安县自考办 红安县城关 5245535 431500 麻城市自考办 将军北路79号 2912548 431600 孝感市自考办 长征二路东段 432100 孝南市自考办 文化东路179号 2822215 432100 孝昌县自考办 花园镇建设大道 4763037 432900 大悟县自考办 大悟城关镇府前街58号 7222841 432800 广水市自考办 应山办事处杨涟街10号 6233623 432700 安陆市自考办 城关龙门路6号 5222927 432600 云梦县自考办 城关镇文化路 4322014 432500 应城市自考办 城中办事处大智路30号 3223137 432400 汉川县自考办 城关西正街13号 8282572 432300 咸宁地区自考办 咸宁市温泉镇 437100 咸宁市自考办 永安南大街10号 8321640 437000 嘉鱼县自考办 鱼岳镇岳公路3号 6322764 437200 蒲圻市自考办 莼川大桥路37号 5224376 437300 通城县自考办 通城城关教委 4323402 437400 崇阳县自考办 天城镇民主路66号 3392638 437500 通山县自考办 通羊镇县教育委员会 2395529 437600 神农架林区自考办 松柏镇环山路1号 433100 恩施州自考办 沿江路44号 445000 恩施市自考办 小渡船黄泥路11号 8224040 445000 建始县自考办 邺州镇长征路2号 3222302 445300 巴东县自考办 巴东县新城 4223634 444300 利川市自考办 解放路263号 7282246 445400 宜恩县自考办 建设路56号 5832741 445500 咸丰县自考办 高乐山镇前胜街108号 6821340 445600 来凤县自考办 书院路6号 6282867 445700 鹤峰县自考办 容美镇广场路4号 5282246 445800 江汉油田教育处 潜江市广华 433124 葛州坝教委 宜昌葛洲坝集团公司教委 6447448-82850

恩施成人自考考试政策电话咨询

成人高考文凭自从30多年前国家教育部出台,允许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满足大部分社会在职人员和中等在校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成人高考文凭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之一。从成人高考学习本质上讲,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普通高考一样,都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 湖北省成人高考报名条件:湖北成考报名1、面向社会招生,年满17周岁、不受籍贯限制;(外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 2、高中起点专科要求:要求具有高中、职中、中专学校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 2、专科升本科要求:要求具有国民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报考当年7月份毕业 或 次年3月份毕业 属应届生)。 注:国民系列证书均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学历信息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以下资料均可拍照或扫描件)湖北成考报名1、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应届生或丢失) 3、一寸蓝底照片3张 或电子档相片 4、报考本科学员需提供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提供)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湖北成考报名高起专:语数外(数学分文理) 专升本:政治,英语+专业课 专科和本科的考试科目单科150分,总分都是450分,考140分左右即可合格,年满25周岁和少数民族还有20分的加分,所以,只要配合教务老师做好复习,顺利考过不是难题。 成人高考教务处:黄老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 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恩施成人自考考试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和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4、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考试科目设置1、公共课程公共课一般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无论所学是什么专业都是必考的公共课;如果是理工类的专业还会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如果是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科目。2、专业课程专业课一般会考8-10门,专业课的设置是主考学校针对本校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比如所报考的是法律专业,那么考试科目就会涉及到: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就是同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直接联系的课程,其中还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考生必须参考而且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及格线的课程;选修课则是非必须考的科目,考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分要求选择要考的课程就可以了。4、换考课程一般情况会有3-5门,换考课程就是针对难度较大的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多考几门其他的科目来代替本门课程,当然这要根据考生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来。5、毕业论文(设计)自考本科的考生,在考过其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之后,还需要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并合格,这也是申请毕业的要求之一。1. 报考条件严格:目前全国部分省份要求在报考本科,之前就要拿到专科学历,报读大专需要提供中专及高中文凭,否则不能报名。之前很多省份对于专本连考没有特别的说明与限制,只要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拿到专科学历就行。但现在开始有省份禁止专本套读。2. 户籍限制:北京市早在2019年9月1日就对报名户籍做出了限制,外地户籍考生报考需要具有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北京市居住证》。青海、江西、吉林原则上不接受外地户籍报考,如需报考则需要提交相关的工作证明或者学习证明。2020年10月份,湖南也发布了关于户籍的相关通知,规定10月起不再接收非本省户籍考生报名,如需报考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河北承德、湖北黄冈、浙江绍兴、宁夏固原、杭州萧山等地区对自考报名的户籍也作出了限制。3. 人数限制:2021年上海市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新生报名人数进行了限制,复旦大学的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600人,新闻学专升本专业报考的新生限定在100人。四川个别考点限制报考人数,广东、河南、江苏等报考大省经常出现部分地区满员的情况,所以,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抢占名额,避免出现报不上名的情。4. 重点名校:专科停招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最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减少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七条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招生 湖北成人高考难度怎么样? 总体来说,成人高考的考试难度并不高,通过率在85%以上,还是很容易考的,分数线也不高,如果考生的年龄超过25岁,就能在考试分数上直接加20分录取,这样考试难度就更低了。成人高考分三个层次,分别为: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下面介绍一下: 高起专: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语文把题目都写完,作文按规范写好不偏题,基本上就能得八九十分。数学和英语分别拿个三十分,考150分左右基本上就能录取。 高起专:按报考专业分文理考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物化,总分6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会超过200分。高升本比高升专略难一点,但只要做完最简单最容易得分的题目,过线也完全没问题。 专升本:考生都读过大专,比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有更好的学习基础,考试就更简单一些。考试有政治、外语、专业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录取分数线也是100多分。成人高考报名条件 成人高考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其报名条件不仅对考生的年龄、学籍、学历、健康状况等均有严格的规定;还对考生的报名户籍地、报考专业有着严格的限制。特别是想要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不仅需要专业对口,还须提供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一、年龄要求一般来说,考生应满18周岁才能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但不同省份在考生年龄的界定上各有差异。 二、学籍要求考生不能有在校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一律不得参加报考。 三、学历要求 考生报考的招生层次不同,报考的学历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其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提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1、高起点。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考生可以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 2、专升本。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专升本。 四、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才可以报考。 五、特殊类考生 医学类专业考生、外地考生和外国侨民除了需要满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要求外,还有其他特殊的规定。 (一)医学类专业考生 1、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1)临床类专业。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或是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护理学专业。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专业要求。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3、工作经验。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地考生 根据规定,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应当在户籍地当地报考,若考生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在外省进行成人高考报名,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提供当地居住证,但不同省份略有差异,具体要求详见所报省份教育考试院的规定。 招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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