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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自考办电话号码查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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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6328169000。

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原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合并组建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该院成立于2005年3月,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

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记住区号都是0632啊!! 下属机构 办公室 3314910 3321480 督导室 3321385 监察室 3226807 人事科 3319602 3286696 基教科 3324615 职成教科 3321096 计财科 3324614 思政科 3313318 师训科 3321057 仪器站 3313265 图书代办站 3313362 招生办 3321014 3335021 3314618 教研室 光明东路16号 3336978 3320359 3312225 3324616 教科所 3691169 自考办 光明东路16号 主任室 3312590 3697669 3322361 综 合 3322360 考 籍 3318069 证书考务 3337105 电教馆 建设中路13号 3325228 3123396 职教办 3316993 3123926 3325092

给当地教育局打电话,看看能不能问到新的电话;报考简章或者报考通知、准考证上留下的电话;百度或者114查询电话;自己直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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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呃,你找他干嘛……

请问你们教育局是干什么的,学生在教室等待上班却没有老师?请问一下谁来给我回答?

枣庄市教育局电话:

枣庄市教育局是枣庄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3、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工作。

4、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指导并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计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订枣庄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

9、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改造,教育教学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与学校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教育局首页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政府信息公开-枣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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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6328169000。

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原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合并组建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该院成立于2005年3月,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

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二)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一、枣庄自考每年考几次: 1、目前枣庄自考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 2、原则上各专业所有课程一年内安排一次考试。每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单元相对稳定。 二、枣庄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 2、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 3、报考枣庄自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也就是说,除了有特定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之外,枣庄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但枣庄自考本科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 5、因为自考完全靠自学,难度较大,所以枣庄自考本科含金量很高。 自考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 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10.收费标准:不收费。 11.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枣庄市教育局电话:

枣庄市教育局是枣庄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3、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工作。

4、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指导并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

6、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计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订枣庄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

9、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改造,教育教学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与学校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教育局首页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政府信息公开-枣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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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教育局是干什么的,学生在教室等待上班却没有老师?请问一下谁来给我回答?

您好我为您回答:枣庄市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地址: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薛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薛城区教育局门南旁

记住区号都是0632啊!!下属机构办公室 3314910 3321480 督导室 3321385 监察室 3226807 人事科 3319602 3286696 基教科 3324615 职成教科 3321096 计财科 3324614 思政科 3313318 师训科 3321057 仪器站 3313265 图书代办站 3313362 招生办 3321014 3335021 3314618 教研室 光明东路16号 3336978 3320359 3312225 3324616 教科所 3691169 自考办 光明东路16号 主任室 3312590 3697669 3322361 综 合 3322360 考 籍 3318069 证书考务 3337105 电教馆 建设中路13号 3325228 3123396 职教办 3316993 3123926 332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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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枣庄自考每年考几次: 1、目前枣庄自考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 2、原则上各专业所有课程一年内安排一次考试。每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单元相对稳定。 二、枣庄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 2、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 3、报考枣庄自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也就是说,除了有特定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之外,枣庄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但枣庄自考本科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 5、因为自考完全靠自学,难度较大,所以枣庄自考本科含金量很高。 自考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 5.办理程序:考生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省考办出具学历证明→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显示可打印状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7.申请方式:考生登录网址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申请。 8.申请时间:上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中旬,下半年毕业的申请时间为1月10日—3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9.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10.收费标准:不收费。 11.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呃,你找他干嘛……

枣庄市招考院电话:。

枣庄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386所(含本科及高职院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8所,普通高中25所,初中105所,小学500所,幼儿园730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近76万人,教职工5.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4万人)。

枣庄市全面落实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中专等生均公用经费政策,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市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56.54亿元,较2012年时增长63.17%。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实施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问题等一系列惠民工程,中小学大班额占比从2015年的57.38%控制到目前的23.49%,彻底消除了超大班额,五区一市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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