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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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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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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

自考作为形式最灵活的一种学历提升方式,不限年龄、名族、既有的教育程度,同时也不限制户籍不限制户籍就意味着可以跨省报名,很多同学在外地报自考,后来由于回户籍地工作等原因,需要把自己的自考成绩转回去。或者想要到另外一个省份参加自考,想把已有效的自考成绩转到该省份去。这种需要把已合格的成绩转到另外一个省份的情况,都叫做“省际转考”。 枣庄自考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省自考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山东省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申请

山东省自考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山东省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由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出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二、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扩展资料:

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参考资料:邓州市教育局-自考

一、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等证件到转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二、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在规定时间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出市自考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送交转入市自考办。注:双方签字盖章后,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带回申请表一份交考生本人,考生持此表到转入市报考。三、办理成功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交计算机工作人员处理。

你去找自考办的问一下,或者直接找报考的学校问问,看如何处理

山东自考成绩转出

1.你在上海考过的2门成绩是可以不动的,等你在山东考完就把山东的成绩转回上海申请毕业就可以了

2.你想在山东考试的话,直接在在山东重新注册一个大自考考籍,这个和你上海的考籍是没有冲突的

3.不同地区同一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可能有些不一样,但只要是课程代码一样成绩就可以转出转入,因为不知道你报考什么专业所以没办法在这里直接给你做解答,

4.成绩转出是需要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申请转出的,然后再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转入接收成绩,

5.申请毕业是不需要联系主考院校的,也是直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就可以。

山东:

上半年:省际转出:2月21日-28日

下半年:省际转出:8月21日-30日

注: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具体查看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信息。

上海:

转入时间也分上下半年,但需要登陆省考试院考生考籍系统查看开放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每年时间也不固定。

登陆山东的自考网站,就可以查询了,上面有具体的转入时间。

是的,你要先在上海报考建筑工程一次,并取得一次成绩,然后回山东办理成绩转出手续,再到上海办理成绩转入。成绩转入是要有现有准考证和成绩的。 上海建筑工程专业是由同济大学主考,你可以先去主考院校报名。主考院校地址:真南路500号。联系电话:021-66694666-3100; 66694666-3101

我把全部课程都考试完了,也想转到上海那怎么办?加qq369767229

山东省自考本科成绩转出省条件

济宁市自考如何办理转考?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在济宁办理转考,外省转入和本省转出的规定不同,办理流程也不一样,具体如下:如何转入?考籍档案转入先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转考平台”接收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9月11日至20日,审核时间为9月21日至30日。考生本人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档案查询”栏目查询外省转入档案信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档案信息录入我省的考籍信息库;不合格的考生档案,我省根据外省转入档案信息中考生留存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的方式告知本次转考退回原因,并将档案退回至原转出地省份。转入条件1.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2.转入考生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3.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4.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如何转出?1.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2.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3.对完成转出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1日至10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将审定合格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转出;不合格的考籍电子档案不予转出。转出外省的条件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省自考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山东省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办理时间

你好:建议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关注“省际转考”相关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第四条 转出具体要求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上半年2月21日-28日(工作日)、下半年8月21日-30日(工作日)。四、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五、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六、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生成转出数据,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010年10月以前的纸质合格试卷在3月3日(上半年)、9月3日(下半年)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汇总生成全省的转出电子档案数据,整体递送至全国“转考平台”,提交转入省。七、考生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八、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转入省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第五条 转入具体要求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二、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三、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全国“转考平台”下载的转入信息导入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籍数据库中,统分工作结束后,按照转入考生考籍所在地下发到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负责将转入信息归档。五、转入考生每年4月和10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次转入信息的详细情况。六、申办毕业手续时,2016年前非电子转档的转入考生,仍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5位数字的转档号,并将转档号通知市招考办。2016年起,通过电子转档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查询转档号。第六条 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经办人员要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已有的各项有关转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八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你去找自考办的问一下,或者直接找报考的学校问问,看如何处理

可以报考其他地区自考取得成绩在转考回山东省自考

一、办理转出手续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等证件到转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二、办理转入手续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在规定时间报省招考中心自考处,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出市自考办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送交转入市自考办。注:双方签字盖章后,转出市自考办经办人带回申请表一份交考生本人,考生持此表到转入市报考。三、办理成功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花名登记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申请登记表》交计算机工作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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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自考本科成绩转出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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