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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照自考科目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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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照自考科目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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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照自考科目几

带上材料到驾校或者车管所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科目一、二、三、四学习考试,考试合格了参考宣誓领取驾驶证,流程:

1、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八张。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2)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3)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4)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5)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3、其它说明

(1)申请不同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同,且准驾车型为A1、A2、B1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初次申领;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C1、C2、C3、C4、C5、D、E、F;

(3)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办事指南(窗口办事指南)-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自考申请人首先需要申请体检、改装车辆和确定随车指导人员。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自学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本市医院参加体检。

市民体检合格后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和5个分所进行“业务受理”和“学员用户注册”。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相关规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学考驾照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驾考新政4月1日实行 自学直考你准备好了吗?

科目一:理论考试(电脑答题,多是选择和是非题)科目二:倒桩(含桩内移库,就是从甲库移到乙库)科目三:场地(含侧位停车和半坡起步两个必考项目,另加一个抽考项目,电脑随机抽的,其中有直角转弯,S路,连续障碍,起伏路,单边桥等)科目四:路考(就是上路考百米加减档)还有一项是要上高速公路时间安排就是没有特定的时间,每个驾校的价格和规矩以及考试地点都有自己的特点

天津考驾照流程一般为:报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相关介绍:1、简介: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中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2、拓展:驾驶人通过学习训练考核完成以后才有公安部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颁发合格的驾驶证书。"

天津驾照自考科目

天津自考有哪些课程?不同专业的考试时间可以参考自考教育考试网站。天津自考课程设置分为:1、天津自考课程的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2、天津自考课程的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3、天津自考课程的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4、天津自考课程的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驾照的方法。一、如何报名1.先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平台预约考试。2.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3.支付考试费用,可以分科目或者一次性全部缴纳完考试费用。4.通过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的时间先后顺序,公平的安排考生考试。5.如果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还可以选择省内异地考试。2/6二、考试成绩要求1.科目一笔试——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2.科目二实车——场地驾驶80分(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停车)。3.科目三实车——道路驾驶90分(公路或模拟场地)。4.科目四笔试——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90分以上为合格。3/6三、师傅的基本素质要求1.必须具有安全驾驶经历的条件。2.不要选择有交通违法、有吸毒记录、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人当教练。4/6四、车的基本配置1.按规定投保的。2.经过机动车安检的。3.小型汽车、车辆需要安装辅助装置。4.放置同意式样的学车专用标识。5/6五、选择场地注意点1.避开高峰时间2.避开危险时间3.避开快速路4.避开高速路5.避开危险路段6/6iMindMap自考驾照思维导图特别提醒:自学人员上路学习前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并且要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以上是有关于自学直考的一些要求,想要自学直考的学员可以好好看一下,记住外出练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

天津自考考试科目 1.天津自考公共基础课:这是所有专业或同类专业的考生都需要考的一门课程。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概论、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与专业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不可或缺的一门课程,也为其他内容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方法论。 2.天津自考基础课:这是本专业学生应该学习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课程。基础课是为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学习专业科学技术,培养自身相关能力奠定基础。例如:企业管理(本)专业的《管理原理》和电子商务专业的《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都属于基础课。 3.天津自考专业课:与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相关的基础课程(简称专业课)。 4.天津自考选修课:这是考生自己选择需要学习的有限制的科目。选修课的选择是有限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范围内选择。简单地说,给一些选修课,然后进行挑选。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自己想学的科目。 5.天津自考时间性环节: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的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 自考的特点 (一)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二)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职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残疾人可报考)等方面条件的限制。 (三)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考试、学分累积的方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四)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就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作与学习矛盾小。 (五)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所需投入的资金很少,是一条投入少、收益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驾照自考申请人首先需要申请体检、改装车辆和确定随车指导人员。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自学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本市医院参加体检。

市民体检合格后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到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和5个分所进行“业务受理”和“学员用户注册”。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相关规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将改革。驾考改革要坚持公开、开放、脱钩、便利原则,给予考生更多选择权,更好地便民利民。期盼已久的驾照自学自考,或许在此轮改革中有所突破。

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学考驾照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驾考新政4月1日实行 自学直考你准备好了吗?

天津驾照自考科目一

C1自考驾照的费用是2000左右(包含自带车辆的改装费用),具体的流程步骤如下:

1、在车管所申请之前,必须要先去县级或者以上级别的医院内对身体进行体检。等到体检合格后,也就能获取体检合格证明。然后就要准备相关的资料,比如最近半年时间内拍摄的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体检合格证明。

2、前往车管所办事大厅,把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等到审核无误后,即可开始预约科目一考试。当科目一考试预约成功后,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地方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车管所就会核发学习驾驶证明以及学车专用标识。

3、学员自带的自学车辆应当符合条件:非营运车辆,安装安全辅助设备,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投保交强险。随车指导人员应具备符合安全驾驶经验要求,包括取得相应或以上准驾驶执照5年以上,无因人员死亡造成交通责任事故,未记满12分记录等。

4、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然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进行驾驶学习。

5、自学自考驾驶证,需要达到一个最低用时的要求,一般都是40小时。等达到要求,了解清楚各个方面的技术之后,再去预约考试。只有剩下的三个科目成绩全部合格后,才能顺利领取驾驶证。

自学直考的好处

1、学员在练车的时候不用排队等候,由于现在学员比较多,有时候请假了,到驾校一天也练不了几次,自学自考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随意练习,无需排队等候,既节约了时间,又提高了练车的效率。

2、另外对于已经会驾车的“老司机”来说,他们不需要练车,只需要注意考试时的一些细节,然后直接约考就可以了,明显的缩短了考驾照的时间。

3、自学自考不需要通过驾校,减少了驾校的培训费用,学员学驾照的费用会明显的下降。

内容如下:以C1驾照为例,报考的人数非常庞大,所以科目一每天都会安排4-5场考试,分为上午2次和下午2-3次。第一场考试安排在上午9点开始;第二场考试安排在上午10点开始;第三场考试是下午1点;第四场考试是下午2点;第五次考试是下午3点。科目一一天能考2次,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可以当初申请补考,据说有些地方还要求85分以上才能当场申请补考。如果补考还是不及格,那么这次考试终止,在10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再次预约考试,并缴纳补考费。正常情况下,科目一的预约考试次数是不受限制的,也就说可以考无数遍。现在的驾校都是包办考试报名,不用学员自己预约。科目一考试预约成功的前提是有足够的学时。包办的驾校都会帮学员打卡刷学时,否则就要自己在网上平台看视频刷学时。考试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如果想改期可以跟驾校沟通。在预约考试日期前两天之前都可以网上操作取消考试,但如果在预约考试日期前的两天内想取消考试就要本人到车管所申请了。现在全国各地的科目一都是采用电脑考试的方式,考试的题目就跟我们手机刷题软件上的差不多。考试的题库中有一千多道关于交通法规、交通标识以及驾驶相关的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的题目是从题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一百道题,每一题值一分,九十分及以上就算及格。此外,科目一考试之前最好提前半个小时到场,进入考场时手机最好就不要带了,不得已的就关机,静音什么的都是不靠谱的。考试时是选完一题以后点击“下一题”,点击了“下一题”以后就不能再更改答案了。答到最后一题时还是要点击一下“下一题”,避免最后一题变成未答题。

我也正好在学开车呢,报的是先达驾校,教练说科目一考试不着急,先开始练车。我就自己看着网上关于C1的模拟题,基本上过90分就可以了,经过5次模拟,基本上都可以达到90分了。对于科目一考试的具体时间没说,到时候会提前通知的,三科全部考完倒是得需要大约3个月的时间。对于是本市还是外市的,没有要求。只要户口在这里就可以了。科目一考试基本上都会过的,不用太担心。你可以再问一下你的教练

天津驾照自考科目四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一说。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理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知识等。1、根据所考的驾照类型从相应的科目四考试题库中按比例抽取50道题进行答题,小车类驾照从800题中抽取,大车类驾照从1023题中抽取,每题2分。2、考试时间为30分钟,答题过程中错12分(6道题)即终止本场考试。3、考试题型分对错题(1--10题)、单选题(11--40题)、多选题(41--50题)。4、考试题目包括图片题、情景识别题、文字叙述题。

驾照科目四考试地点一般是安排在当地的车管所考,就是你考科目一那个地方。。1北所科目一考场:北辰区北辰道11号260949682滨海科目一考场: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252293293车管所科目一考场:022123456784东安生资科目一考场:天津市宁河县造甲镇现代产业区022-691056695东所科目一考场: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东津东分所院内240919006南所科目一考场:大港区东环路800号597156827四通科目一考场:东丽区跃进路与铁路交口四通驾校院内848111768西所科目一考场:西青区杨柳青镇前桑园村先达训练场内152221822279运升科目一考场:北辰区九园路飞龙科技园86905599-8031

天津驾照自考

学员携带身份证到车管所报名申请驾照自学项目,也需要申报车辆类型,目前自学只受理C1和C2驾驶执照,B及以上驾驶执照是不可以自学的。不可以到网上报名,学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报名,体检,入指纹和照相。 拓展资料申请驾照自学直考,与目前通过驾校申请的流程类似,申请人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交警部门车管所申请,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体检表。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之后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 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 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 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 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交警部门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之外,还要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全部符合条件的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考驾照可以不通过驾校而走自考流程。

自考驾照流程:

1.自学用车应通过必要的改装以符合自考要求:

非营运车辆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如副刹设备等,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投保交强险。

2.确定随车知道人员:

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3.学员在上路练车之前准备的各项要求:

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

4.学员在随车指导人员的指导下上路练习:

学员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

扩展资料:

自学驾驶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按照公告的要求,自学直考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应共同向车管所免费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并粘贴在训练车辆上。

一个学车专用标识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自学人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未取得自学证明的,则按照无照驾驶,对自学人员予以处罚。

2016年4月1日开始首批自学直考的试点工作将在以下城市推出: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可以。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允许自学直考,全国将会逐步开放自学直考。若所在地区是自学直考的试点,则可以不报驾校考驾照,未实行自学直考的地区通常都是不允许的。天津好像是可以自学直考的,不需要通过驾校,但是我对这个流程不清楚,估计也挺麻烦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天津可以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十七、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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