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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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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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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是什么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

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扩展资料:

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资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育部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浙江自考转入条件是什么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具体时间查看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浙江自考转出流程:(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考生可以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出条件是什么

只需凭有关证件证明,即可办理自考转考。转出:考生凭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入: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注意事项 一.目标的定位 目标的选择和定位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始然每个参加自学开始的考生出发点不同。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目标,根据自己的目标详细的规划出具体实施过程、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学习方法 1.点线面法 “点”是指,每一个学科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中的每一知识点; “线”是指,各个上面所说的点象串珍珠项链一样串起来成为一条线; “面”是指,把线通过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知识面结构。 2.影射法 第一快速的把教科书测览一遍,主要目的是要掌握这门课大的框架,即看树干有多少个分枝; 第二是从分枝到树叶的过程,即第二精读过程,要求掌握本课程的各个知识点,必须要弄懂弄透; 第三遍时先作辅导试题,看那里作错了,再有针对性的看教科书的相应部分。到考试前夕,只要列出这门课的大纲,联想记忆,看着大纲搜索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轻松上考场。 3.围攻法 “围攻”是指针对一门比较难的课可以先找来一些与之相关的较浅的书浏览一下,进入这种学习环境,即轻松的广泛吸收过程;然后翻一遍教科书后直接做题,做题时遇到的重点难点再看书,即重点突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要办自考转考手续,分两步:1、在浙江原来你报名自考的地方(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2、到南京现在你报名自考的地方(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说明,浙江办这个有规定时间的,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的。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9月的上旬办理的。

1.先在你所需转入的当地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并取得一门合格成绩;2.然后到你转出地的学校或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是要收费的一门5元左右,并取得转出介绍信。3.一般3至5个月后到转入地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一般会在转入地的教育考试网上查到编号方可办理转入;4.转入办理时间:9月3日至5日 4月3日至5日(时间会有变请资讯当地自考办,以免担误)5.祝你一切顺利,本人当初办理时从上海转入浙江从头到尾花了6个月时间!

自考陕西转浙江条件是什么

可以转有要求。

可以自考转考:

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

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

自考转考的流程:

一)转专业情况

大部分省份转专业是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办准考证,用现在已经在用的准考证继续报考就可以了,具体要求还需要看各省自考办的要求。

二)跨省市转考情况

0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0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0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0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的限制比较严格,比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每个省市 他都有不同的政策,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一些政策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自考生通过全部考试毕业时,获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享受同等的待遇。毕业证盖有自考办和主考院校的公章,证书上没有学习年限,只有发证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须知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

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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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资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育部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考籍转入条件 1、由外省转入我省时,须在我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我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2、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3、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5、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6、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注:省际转考分由我省转出考籍及由外省转入考籍两类。转考手续由省级自学考试机构直接负责并实施,均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二、考籍转考手续 (1)考生直接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后半年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网站自学考试网上转考,办理转考申请。 (2)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下载打印转考审核结果,通过完所有自考考试科目之后,在毕业申请时,将此单上交自考办即可。 (3)网上转考时间:上半年2月—5月,下半年8月—11月(具体以各省当年的公布的时间为准)2、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条件是什么呢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考的意思是考生在报名考试以后,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要离开原来的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这种情况的考生就需要进行办理自考转考手续,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考是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这又叫专业转考。 浙江宁波自考转考申请条件: 一、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须在我省通过1门以上理论课程及格成绩。考生若未取得浙江省自考考试理论课程及格成绩,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浙江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二、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五、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六、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先在你所需转入的当地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并取得一门合格成绩;2.然后到你转出地的学校或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是要收费的一门5元左右,并取得转出介绍信。3.一般3至5个月后到转入地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一般会在转入地的教育考试网上查到编号方可办理转入;4.转入办理时间:9月3日至5日 4月3日至5日(时间会有变请资讯当地自考办,以免担误)5.祝你一切顺利,本人当初办理时从上海转入浙江从头到尾花了6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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