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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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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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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考条件

浙江考生要跨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用再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自学考试转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在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区的市、县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和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学考试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考生转专业后须按新填报专业的计划考试,若新报专业中有与原专业相同的考试课程则不需重复考试。另外,持有两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 浙江自考本科的热门专业有 1、汉语言文学专业: 题型最简单,内容最简单。没有数理化、学习更容易,快捷通关。就业方向:因为该专业实用性强,所以需求量比较大。本专业毕业生一般文笔较好,思维活跃,可以胜任很多部门和机构的工作。比较专业的部门可以是新闻出版系统,例如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单位从事记者、编辑等工作,也可在企事业单位的文秘、宣传部门发挥自己的写作特长。 2、艺术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的统考科目只有4科,通过率是非常高的。且设计类的工作如今是非常好找的,且薪资待遇也是不错的,很多从事设计类工作的考生有提升学历需要时都会选择这一门专业。一边工作一边学习,1.5年考完所有课程是没有问题的。 3、现代企业管理: 数学基础要求低,考生免考高数:英语为选考课,考生英语不好可选其他课程替考,免去部分考生的心头之患;非相关专业专科考生报读本科加考课程少,相关专业专科考生毋需加考;专业课程囊括创业者或企业高管所必修的几乎全部技能课程,考生可以自主创业。是目前通过率很高的一个专业。 4、人力资源管理: 不考高数、英语可考可不考。考试科目少,课程内容通俗易懂,非常适合自学。很多想要快点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都会选择这个专业。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就业方向广泛,是自考热门专业之一。 5、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专业本来就是自考中比较热门的专业之一,在职场中也比较常见,该专业涉及的内容也比较广,包括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所以毕业后就业的范围也比较广。而且自考工商管理专业考版试难度也不算大,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考试时英语可以用3门校考科目替代,线性代数也是校考科目,难度会比较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2.具体课程代替要咨询自考办。原则要求一致代码才有效,毕竟是跨省市了,政策不同。3.转到浙江当然是发这边院校的证书了。浙江自学考试转考新规定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1、外省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档案(包括实考试卷或省级自考机构开具的《合格成绩转递证明》)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自考机构将外省转入自考生的相关信息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的信息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批后打印外省转入自考生课程成绩表返回给市、县自考机构,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及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2、转往外省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可咨询浙江自考网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条件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具体时间查看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浙江自考转出流程:(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考生可以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2.具体课程代替要咨询自考办。原则要求一致代码才有效,毕竟是跨省市了,政策不同。3.转到浙江当然是发这边院校的证书了。浙江自学考试转考新规定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1、外省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档案(包括实考试卷或省级自考机构开具的《合格成绩转递证明》)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自考机构将外省转入自考生的相关信息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的信息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批后打印外省转入自考生课程成绩表返回给市、县自考机构,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及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2、转往外省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可咨询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转出条件

只需凭有关证件证明,即可办理自考转考。转出:考生凭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入: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注意事项 一.目标的定位 目标的选择和定位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始然每个参加自学开始的考生出发点不同。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目标,根据自己的目标详细的规划出具体实施过程、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二.学习方法 1.点线面法 “点”是指,每一个学科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中的每一知识点; “线”是指,各个上面所说的点象串珍珠项链一样串起来成为一条线; “面”是指,把线通过排列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知识面结构。 2.影射法 第一快速的把教科书测览一遍,主要目的是要掌握这门课大的框架,即看树干有多少个分枝; 第二是从分枝到树叶的过程,即第二精读过程,要求掌握本课程的各个知识点,必须要弄懂弄透; 第三遍时先作辅导试题,看那里作错了,再有针对性的看教科书的相应部分。到考试前夕,只要列出这门课的大纲,联想记忆,看着大纲搜索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轻松上考场。 3.围攻法 “围攻”是指针对一门比较难的课可以先找来一些与之相关的较浅的书浏览一下,进入这种学习环境,即轻松的广泛吸收过程;然后翻一遍教科书后直接做题,做题时遇到的重点难点再看书,即重点突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省自考转出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一、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考籍转移的条件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三、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参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考籍转出

(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同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自考毕业证领取流程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具体时间查看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浙江自考转出流程:(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考生可以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本科转考条件

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各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各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①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②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考生应在各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④转考考生应当按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存在替换关系的,按照各省有关文件执行。 ⑤转考考生应当在各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该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的实践考核,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转入地的设区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是可以跨省考的,考生需要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合格证》等有关证明,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考生应该注意的是:转考时,各级考办要严格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自考跨省转考的步骤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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