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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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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会计本科科目:统考考试科目: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一)校考考试科目: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资产评估,会计制度设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税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基础,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外国财政,社会保障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国际认可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质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法国、印度、比利时、俄罗斯、马来西亚、菲律宾、西班牙、德国、乌克兰、南非、荷兰、波兰、丹麦、爱尔兰、瑞典、瑞士、韩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及几乎所有英联邦国家的大学都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对自考学历与普通高校的学历同等对待。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相关院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湖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会计学专业学什么? 会计专业领域涉及面广:鉴证,审计,税收,公司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破产清算,法务会计,预算制定,商业咨询等等都是会计专业将要涉及的领域。自考会计是指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取会计本科 或专科专业。是进入会计行业的其中一种途径。 会计专业是研究企业在一定的营业周期内如何确认收入和资产的学问。会计师除了准备财务报表以及记录企业交易行为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参与企业间的合并、质量管理、信息技术在财务方面的应用、税务战略以及很多企业的管理决策活动。 一、2022年自考会计专业考试科目 考本科报名入口 1.线上报名:学生联系招生老师,将报名资料报名信息给到招生处,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登记照片,招生老师给录入系统,注册成功后,会发给学生注册回执单,学生确认无误,加班群,缴费,辅导员寄书本资料,开通学习账号,报考。 2.线下报名:对于心中有不放心或是不清楚的,想直接到中南财大南湖校区报名的学生: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蓝底电子照片,到办公室找肖老师报名即可,当场可以完成注册和缴费,领取书本,加班级群,辅导员安排学习。 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2022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持续三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自考本科报考流程 2.网上报名 3.来现场进行确认 4.网上缴费,或者现场缴费 5.发送学习资料及课本 6.考生进行学习,以及我们名师授课,讲解重难点,网上学习及线下面授 7.助学网课加分 8.报名考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9.考试全部通过本专业所需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对于考生我们助学班可以提供 1、辅助性报考(从报名到拿证一站式服务,能让考生更多时间用来备考) 2、学习方式灵活,网上课程+线下面授+书本资料+考点总结(让考生能精准学习所要备考知识点) 3、开设助学班和相应助学群,群里辅导员专门辅导,同学互相交流探讨。 4、特色服务,赠送加分网课,让自考考试更加简单。(即60≤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就看通过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参加自考前最应该知道的4件事 1、自考考试有学历、年龄、时间限制吗? 没有。这也是自学考试有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特点之一。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社会助学、个人自学三者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而且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限制自学考试的时间(只有少数地区有自考8年内必须考完的限制,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2、国家承认自学考试的学历吗? 承认。自学考试是目前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大考试之一(其他三个是: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考试,成人高考、文凭考试),他的学历在社会上与普通高等院校的结业证书同等对待。 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高校学位委员会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的,还可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学位。 3、自考的投入高吗? 由于自考属于业余性质的考试,大家不必非要参加自考助学班。因此,参加自学考试对个人来说是一种投入资金少,回报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 4、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需要多少时间? 选择自考专业往往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工作性质并不一致。不过,欲想取得文凭,只有认了吧。有一点可以肯定,“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如果感到某些学科枯燥乏味的话,只要抓紧最后关头,突击一个月,往往会奏效。不过,话得说回来,如果碰上非常时期,复习与工作发生冲突,那就惨了。总之,参加自考,必须有“打恶仗”的准备,必须做好与枯燥无味的高深理论长期打交道的准备。 延伸阅读:◎◎学历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的区别 ◎◎独立本科段与本科有何区别 二、自考报考专题 如果您已经决定加入到自学考试的行列中来,那下一步就要面临选择自考专业和报考的问题了,下面我以北京地区为例向大家进行详细说明一下: 1、我是一名渴望参加自学考试的初学者,但是对自学考试一无所知,我想知道该如何选择自考专业呢? 答: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专业。当今社会,要想立足,必须学会别人所不会的知识。因此,选报专业应选择难度大一些的专业,如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法律、英语、会计专业等。这些专业的确能学点东西。虽然自考文凭与普通文凭有差别,但这些专业比那些可有可无的专业要强得多。 另外,兴趣也是你选择自考专业的标准之一。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漫长的学历考试,他非常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因此,你一定要优先选择你感兴趣的专业,这样你才能在漫长的考试中不至于因为一、二次的失败而失去信心。而且我认为兴趣也是你选好此专业的根本所在。 2、我已经决定参加自考了,可是什么时间、到那里报名参加考试了? 各地的自考报名时间不尽相同,这里以北京地区为例进行说明。 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7日、下半年9月1日--7日为考生个人报考日期;2月、8月最后2周为集体单位办理报考手续日期。 报名地点:各区、县自考办。周六、日照常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考试时间:每年4月、10月的最后2周的双休日(有些地区只考一周,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3、我到哪里购买自考教材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社会性考试,考生流动性大,考试机构不能准确掌握每个考生的学习进程,就不能像普通高校那样预订教材。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的主渠道是全国考试中心和各省、市、区自考办,北京地区可到北京市自考办教材咨询服务部购买,北京市自考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电话:62111896、62111897。 4、一次报考的门数有限制吗? 没有。在北京一次最多可以报考8门,建议考生第一次报考时不宜过多,否则如果万一考不好,会对你今后的考试带来负面影响的:(当然,如果你确实很自信,也可以一次报考4-5门,但一定要切合实际,切务和别人攀比。 另外,不要急于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可考两次,即四月份和十月份都考。所以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程,一旦专业课不及格,你要至少等一年,这是得不偿失的。 5、有类似“考生必读”的刊物可以指导我们这些自考初学者快速熟悉自考政策吗? 在每次自考报名时自考办都会针对当次考试出一本《自考特刊》(北京各区、县自考办有售,每本10元),里面会介绍大量的自考政策信息和考试时间安排,这对于自考初学者尤其重要,建议初学者购买。另外,当地自考办都会有相应的自考配套刊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还是订阅,因为这是考生及时了解当地自考情况的唯一途径。 让大家购买《自考特刊》还有一个目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到各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这将有利于你今后合理安排相关专业的考试计划、办理转考、接考手续,做到心中有数。 深入了解:◎◎自学考试的论文答辩程序 ◎◎自考生如何办理考研手续 三、自考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1、我以前在高校(或者参加其他考试)已取得了一些课程的合格成绩,该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通过的话,可以申请英语考试的免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二级通过了,可以申请相应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免试(各地区自考政策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但没办理手续,即使课程考完了,毕业证书也到不了手。因此建议,尽早办理免考手续。对于能不能免试还吃不准的课程,建议作两手准备,既办免考手续,同时也报名参加此课程的考试。 注意:目前在北京,只可以免考公共课程,专业课是不可以办理免考的。 2、我可以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吗?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当然可以。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取的要求,因此,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如果您要在北京同时报考两个自考专业,请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考生第一次报名时,准考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专业(也称“第一专业”)。 (2)若考生想同时报考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本科(也称“第二专业”),则待下次自考报名时,在当地自考办刷一下IC卡即可。 注: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相关专业的专科和本科,而不必等到必须通过专科才能报考本科。但是应至少提前半年到你所在地区的自考办办理专接本手续,否则会影响你的本科毕业。 3、我考试老是通不过怎么办呀? >>[把握自学过程,提高自学效果] 没办法,必须通过。这是由自学考试的性质决定的,你要想获得自考毕业证书,就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全力通过自考每一门课程,每次尽量不要“二进宫”甚至“三进宫”。 4、我没参加过自考,可以介绍一些考试答题的经验吗? 自考考试的监考是比较严格的,这种严格的考试是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的。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考答题的技巧。 (1)考试答题不留空白。有些题目我死活就没见过,或压根就是抄纲题。不要紧,这难不倒我,我对待这种题的原则就是:不留空白。因为现在是流水阅卷,一位老师负责一道或两道题的打分。如果遇上“难题”留空白,那么他会毫不留情地打个大鹅蛋。试想,你写了几行字,如果不是说的太离谱,我想他多少会象征性地给个一二分。关键时刻,这一二分可能会“扭转乾坤”。 (2)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每一分钟,即使你对该门课程有十足的通过把握,也不要提前交卷。要反复检查,一旦找到了一个“笔误”或是“漏写的题”,你会觉得你的这些都不是徒劳的。而且更重要是,这会对你今后申请学位有好处^-^(大家现在看到人大提高自考学位分数申请的政策了吧,说不定哪一天你所在的专业也会这样规定的,到那时可不要因为现在的马虎而后悔呀!)。 (3)千万不要放弃考试机会。参加自考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班族,他们本来平时就很忙,那还有时间去复习备考,即使没复习好,也不要放弃自考机会。其实道理很简单,到了考场,就可以了解题型及考试范围、难易程度等,下次学习就有针对性,不会过于盲目,对于复习是极有帮助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财务会计

自考大专会计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一)、会计制度设计等。选考课程: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三科任选一科,一般都是考英语(二)。课程设置随着学科建设和课程发展会有所调整,请报考考生以入学时的教学计划为准。 自考大专需要的条件 自考专科是满足成年在职考生提升学历的主要方式,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不受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管是小学毕业、初中毕业、高中毕业,均可报考。只要考生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身份,即可报考自考大专,也就是说几乎“零门槛”。 自考的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会计专业必考的科目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审计学》、《金融理论与务实》、《资产评估》、《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学》、《面向对象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基础》、《信息系统开发》;选考科目有《英语二》、《财政学》、《会计制度设计》、《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加考的科目有《财务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政治经济学》、《管理会计》、《国际经济法学概论》。一、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2023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5/16/17日,;202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2/23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自考的报考条件:湖北自考招生办 申报条件: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成绩合格。2.思想品德合格。 3.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无论你是自考、远程还是成考,只要有学信网能查到的专科及以上的学历,都可以在考试合格后申请本科证书。 三、个人信息采集(身份证+毕业证+蓝底照片) 四、办理入学注册,身份证原件读取: 五、成绩查询: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报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报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 六、毕业证书查询: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可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会计自学考试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会计证怎么考(会计证自考难吗)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如何自学考初级会计证?首先熟悉考试年度的考试大纲。针对考试大纲系统章节练习,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时间,按照自己最有效率的方式,选择章节练习-知识点对应等学习方法,巩固基础。多接触真题,熟悉出题套路。初级会计证考试并不难,初级还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里的知识,也就是说增加了基础性的知识,即使没有基础也能学。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更多关于初级会计的自学信息,推荐咨询恒企教育。恒企教育帮助学员真正实现逢考必过的梦想;会计实操上岗与晋升系列课程,以恒企秘方为主要的教学方案,通过实战成才阶段应用培养,帮助学员快速从出纳到商业会计、工业会计、主办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的实质性跨越【点击了解会计报考相关条件】自学会计怎么报名考证自学会计网上报名报名考证。一、考试性质不同1、会计自考:是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取会计本科或专科专业。2、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二、考试内容不同1、会计自考:自考会计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2、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生需同时考试界过《会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自考的报名方式: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或通过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报考。2、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3、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4、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自考会计怎么考会计证怎么自考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会计证怎么考(会计证自考难吗)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怎么自考会计资格证(自考会计资格证先看哪本书)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学会计怎么报名考证自学会计网上报名报名考证。一、考试性质不同1、会计自考:是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取会计本科或专科专业。2、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二、考试内容不同1、会计自考:自考会计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2、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生需同时考试界过《会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自考的报名方式: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或通过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报考。2、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3、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4、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会计证怎么自考1、勤做总结初级考试一般更注重于对基础知识的考查,首先要掌握住教材中的例题,然后多做一些考试真题,再根据自身知识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2、预测考题、历年真题多做一下历年真题,按照标准化考试题型,在平时学习中将某些重点题作为假想的考试试题,予以解答。3、考前复习建议备考前,考生需要对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范围、考试情况明确,才能在复习过程中有所侧重,根据分值的不同比重进行备考,适当学习背记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非重点知识。备考时,建议大家能够结合自身备考情况来制定适合自己属于自己的学习计划,让我们能够保证充分的学习时间和充沛的学习经历,将看书、做题、听课有效结合起来,自己行动起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保证学习效率。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zy.offercoming.com志愿填报工具志愿填报一对一在线专业老师一对一¥1980志愿填报一对一专业老师面对面一对一¥6980艺术生志愿填报一对一在线专业老师一对一¥3680如何自考会计证直接带上学历证、身份证和照片直接到当地财政局咨询并报考。会计证考试分为三门:基础会计、财经法规知识和会计电算化。我想自考会计,不知道第一步该怎么走哦! 怎样才有参加自考会计的资格呢?会计的最低等级是什么?看来你是要通过自考拿到文凭吧?第一步就是你要确定是长线自考还是短线自考.长线自考就是自己看书学习,自己到自考办报名考试,考完所有科目后(若是考本科还要通过论文答辩)就发毕业证.短线自考就是去学校读书,交学费,老师给你讲课,也就是自考助学班,然后报名考试,考完就发毕业证(若是考本科还要通过论文答辩).自考会计大专没啥子限制,只要你能考得过.要是你考本科的话就要有大专学历(在办本科毕业证里要大专毕业证).会计的职称有初级会计师(也就是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也就是俗称的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三个职称.报考初级会计师时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会计师时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还要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高级会计师的要求还更高.会计还有一个从业资格证,要想当会计的第一步就是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也就是俗称的会计证,会计证一年考两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本科会计专业需要考哪些科目?

自考本科会计专业需要考哪些科目?

必考课14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一)、审计学、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财政学、国际贸易、会计制度设计、市场营销学、英语(二)

自考本科会计专业是指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取会计本科或专科专业。是进入会计行业的其中一种途径。

自考本科会计专业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市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2、专科未毕业的,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专业,但当考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实践考核和写毕业论文需要在全部笔试合格后才能报名。

自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各地教育考试院报名网址。

2.到教育考试院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会计证怎么考(会计证自考难吗)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如何自学考初级会计证?首先熟悉考试年度的考试大纲。针对考试大纲系统章节练习,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时间,按照自己最有效率的方式,选择章节练习-知识点对应等学习方法,巩固基础。多接触真题,熟悉出题套路。初级会计证考试并不难,初级还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里的知识,也就是说增加了基础性的知识,即使没有基础也能学。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更多关于初级会计的自学信息,推荐咨询恒企教育。恒企教育帮助学员真正实现逢考必过的梦想;会计实操上岗与晋升系列课程,以恒企秘方为主要的教学方案,通过实战成才阶段应用培养,帮助学员快速从出纳到商业会计、工业会计、主办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的实质性跨越【点击了解会计报考相关条件】自学会计怎么报名考证自学会计网上报名报名考证。一、考试性质不同1、会计自考:是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取会计本科或专科专业。2、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二、考试内容不同1、会计自考:自考会计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2、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生需同时考试界过《会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考生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会计自考的报名方式:1、到市、县(区)指定的报考点或通过当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站报考。2、每次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考试地点,否则报考无效。3、报名获得批准后,市考办或报名点将给报名者发放由省考委统一印制的准考证。4、外语类专业的听说考试、毕业水平考试,须全部笔试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部分专业有课程实验、设计以及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须在相应课程笔试合格后方能报考;参加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者须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自考会计怎么考会计证怎么自考以上就是全国地区自考教材服务网分享关于自考会计证怎么考(会计证自考难吗)的全部内容,更多自考教材和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自考视频网课,自考教材购买首页搜索科目代码即可,也可以咨询在线客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税

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务: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5.专业技术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2016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免征增值税的40个项目相关内容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台湾航运公司,是指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且该许可证上注明的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运公司。

台湾航空公司,是指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或者依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和《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批准经营两岸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定期(包机)运输业务,且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空公司。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

3.国债、地方政府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二十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金融机构是指:

(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信用合作社。

(3)证券公司。

(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5)保险公司。

(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二十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

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

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

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规定执行,其中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

(二十五)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等6种商品储备任务,并按有关政策收储、销售上述6种储备商品,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利息补贴收入,是指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因承担上述商品储备任务从金融机构贷款,并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的贴息收入。价差补贴收入包括销售价差补贴收入和轮换价差补贴收入。销售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按照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指令销售上述储备商品时,由于销售收入小于库存成本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获得的全额价差补贴收入。轮换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根据要求定期组织政策性储备商品轮换而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商品新陈品质价差补贴收入。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二十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

2.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二十九)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全部归该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收入进入该学校统一账户,并纳入预算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该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开具。

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不予免征增值税。

(三十)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十一)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是指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家政服务员:

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者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

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三十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三十三)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三十四)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三十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三十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三十九)随军家属就业。

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课后服务费符合下列规定的,属于免税,不属于不征税项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 家教育考试或者国 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 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 府或者同级政 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 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 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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