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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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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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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学考试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学考试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自学考试报名流程示例图:自学考试报名到毕业的流程:一、报名前的准备1.确定报考专业:结合自己的目标和需求来选择专业。专业确定之后在省考试院官网就可以查看到对应的主考院校,也就是毕业证上面的院校。2. 确定报名时间:不同省份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不同,但是考试时间相同。所以,要时刻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时间通知,也可根据往年报名时间估计大概报名时间。二、正式报考1.新生注册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要在报考前完成网上注册。(1)网上注册信息填写新生注册时间在自学考试报考期间,考生需要在网上填写相关的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一经上传不得更换,所以考生最好选取最合适的照片。课程报考间,至少需要报考一门课程。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按照网上的“现场确认凭单”提示,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区自学考试办进行身份信息现场确认,领取新生注册回执单。(2)网上缴费考生应该按照“新生注册回执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工作。以上环节都是必须环节,考生们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步骤进行操作。2.课程报考(1)网上报考、缴费自学考试考生在每年的自学考试报考期间登录自学考试网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之后才能报考课程的报考以及缴费工作。笔试课程和非笔试课程的报考时间是不同的,考生考试的具体安排应参照各地自学考试网首页。(2)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之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考点学校以及考场等。各专业非笔试以及实践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都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之后会在考试院网站的“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发布,考生也可以在个人中心里进行查询。三、查找自学考试相关教材资料1.查阅自学考试教材使用的教材,下载自学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2.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试卷和教材配套辅导等资料。3.看教材、做试卷、查缺补漏。四、准考证打印考生要留意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考生们应注意留意各地自学考试官网“自学考试”栏目中的通知,注意非笔试课程的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要求普通4A纸打印,考生需进入个人中心选择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五、考前准备1.考前一天查询考点地理位置,交通路线,预留出足够从住所到考点的时间;2.考试通知单上有考试地点,考场考场号,考场座位号,考试日期等内容;3.建议多下载几张考试通知单,以免丢失,无法进入考场。4.准备考试文具,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六、参加考试考生应当携带与注册类型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以及准考证,还要携带所需的考试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考试需要注意的是开考15分钟之后进入考点的被视为缺考,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七、成绩查询考生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会按时通知考试查询的时间,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多加注意。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的考试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选择申报复核,成绩复核的时限在当期考试成绩发布之后5日之内,复核结果会在申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八、撰写论文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没有毕业考核(实习),全部的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1.网上申请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的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的部分考生需要按照规定提前办理“专升本”手续。没有完成申报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之后打印“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2.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申报通知或者申报凭单,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各地教育考试院。3.撰写论文以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老师对考生的论文进行写作指导,并且组织答辩。4.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者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会在同年12月发布;12月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者本科论文成绩会在次年6月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之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可以申办毕业手续。九、申请毕业1.申请毕业的条件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专科的毕业考核或者本科的毕业论文。思想品德合格。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有前置学历要求,前置学历能够在学信网、各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的,考生需要在学信网上做学历认证。2.网上申报一般来说,毕业申报的时间上、下半年各一次,大致在6月份以及12月份,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请不需要缴费。网上申报完成之后,系统会进行自动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当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到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3.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学考试办领取证书。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4.查询证书考生在学信网或者各地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自己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信息。查询证书的时间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十、申报学位1.申报条件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的成绩优良,另外,还要有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2.网上申报目前很多省市一年可办理两次学位申报。每年的3月份以及9月份是学位申报的时间。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以及缴费。3.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拍摄照片。4.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学考试办领取证书,一般来说申报半年后即可领取。5.查询证书考生在学位网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期为:上半年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10月21日至22日。我市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5: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5:00。二、报名方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输入验证码方能报名成功。三、 报名流程(一)首次报名考生1.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2寸近期免冠登记照,选择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2.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指派专人完成对首次报名考生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考生填写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免冠登记照是否符合要求且与身份证为同一人等。如不符合要求,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注明理由后驳回,考生重新提交,直到符合要求方能审核通过。3.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交纳48元建档费(含准考证制作费8元)完成考籍建档;考籍建档完成后考生可选择当次报考科目及参考区县(或区域)并交纳报考费(40元/每科)。4.考前一周联系报名注册时选择的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确定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领取本人准考证。参考时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者缺一不可。(二)续报考生直接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zk.cqksy.cn)选择当次报考课程及参考区县(或区域)并完成交费即可。续报考生若准考证遗失需申请补办的,须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提交补办申请、交纳准考证补办费8元,完成补办手续。(三)助学考生助学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属主考学校网上集体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四、限定报名资格的专业护理专业(专科):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方可报考。护理学专业(专升本):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管理干部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11月22日-12月2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考点防疫政策根据所在地疫情制定及调整,非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谨慎选择在中山市报考。(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2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5日17:00报考:2022年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自动停止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严格遵守中山市以及考点所在镇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中山招考网等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 )附件1-4.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期为:上半年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10月21日至22日。我市2023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5:00;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5:00。二、报名方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输入验证码方能报名成功。三、 报名流程(一)首次报名考生1.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2寸近期免冠登记照,选择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2.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指派专人完成对首次报名考生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考生填写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免冠登记照是否符合要求且与身份证为同一人等。如不符合要求,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注明理由后驳回,考生重新提交,直到符合要求方能审核通过。3.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交纳48元建档费(含准考证制作费8元)完成考籍建档;考籍建档完成后考生可选择当次报考科目及参考区县(或区域)并交纳报考费(40元/每科)。4.考前一周联系报名注册时选择的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确定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籍建档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领取本人准考证。参考时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者缺一不可。(二)续报考生直接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zk.cqksy.cn)选择当次报考课程及参考区县(或区域)并完成交费即可。续报考生若准考证遗失需申请补办的,须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提交补办申请、交纳准考证补办费8元,完成补办手续。(三)助学考生助学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属主考学校网上集体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四、限定报名资格的专业护理专业(专科):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方可报考。护理学专业(专升本):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管理干部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找工作

自考本科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承认其学历,社会上也是认可的,那成人自考本科毕业以后好找工作吗?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自考本科好找工作。拥有了本科学历就有了求职面试的敲门砖,并且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以及晋升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所以自考本科在工作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自考本科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承认其学历,社会上也是认可的。在成人教育的几种模式中,自考的难度是很大的,含金量也是很高的,企事业单位都非常认可自考生,所以找工作的时候用处还是很大的。自考学历虽然含金量仅次于统招,但与统招学历是具有同等效力的,丝毫不影响到考生报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评职定薪等。自考本科毕业后能做什么以自考本科的文凭找工作,择业范围会相对比较广泛,择业面积会更广,自考毕业生找工作是跟普通高等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无论以后升职加薪还是评职称,自考本科的学历是比较重要的。自考本科毕业可以考研、考公务员、考各类资格证、出国等。自考是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之一,属于宽进严出的模式认可度是仅次于统招。自考本科实用性强,大部分人选择的自考专业也是自己目前急需专业,这样可以有目的性的学习同时学习的知识与现有工作进行实践,达到更好地学习。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的,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含金量仅次于统招,而且自考比较严,难度还是有的,所以如果能拿到自考本科学历,说明你还是很有能力的。 自考学历主要有三个作用,参加公务员考试之类的招聘考试,评职称或工作需要,找工作。 无论事业编考试还是公务员考试,如果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本科及以上”而不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话,有自考本科学历是可以报考的。一般的事业编考试要求年龄基本都是30岁以下,公务员考试是35岁以下,所以参加招聘考试要趁早。 找工作的时候,可以说是应届生看学历,非应届生看工作经验,而一般的用人单位看重的是第一学历,但是自考不属于第一学历,所以在直接找工作的时候自考学历的用处有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首次参加自考新生,按照相关自考报名流程报考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自考考生可以自动获得自考考籍,并不需要单独办理。 考生报名后,省教育考试院给考生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每个考生(身份证号)只允许建立一个考籍档案。考生考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籍档案管理,考生资格审核,考生基本信息管理,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成绩管理,转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及其电子注册,证书查询认证管理及毕业证书审核等。 自考报名分两种情况: (1)考生注册报名(从来没有报名或参加过自考的考生):到当地自考办注册登记,以获得参加自考资格。 (2)考试报名(已经注册过的考生):在每年的两次统一考试前,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参加考试的具体科目。报名时间由当地自考办决定。 办理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自学考试需要条件为: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自学考试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专科学历,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自学考试机构:

1、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2、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3、地方考试机构: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大自考是什么意思?大自考指的就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论就其发文机关(国务院、全国人大)、开办历史(全国1982年开考、河北省1983年开考),还是社会信誉(国内通行、国际认可)来说,惟高教自考文凭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文凭相当。其毕业证加盖全国考委认定的主考学校章和省自考委章。通行全国,出国有效。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育部,同时作为教育部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覆盖了哲学、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历史学、理学、矿业、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农科、医药和军事等23个学科,共有专业400多个。大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大自考和小自考有什么区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又称长线自考或大自考)与定点应用型自学考试(又称短线自考)一样都是国家认可的自学考试办学和组织形式。短线自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解决各地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发挥各高校的潜力为地方经济服务,国家同意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同当地高校联合举办应用型自学考试,由高校组织助学,省自考办组织考试,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文凭,其文凭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凭享受同等待遇。二者的差别如下:1.学习形式不同,长线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学,也可选择助学单位辅助学习;短线自考一般要在经省考委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报读相关专业,学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2.学籍管理不同,长线自考考生只需在县区自考办报名即取得考籍,短线考生则在报考院校报名后,学籍档案在省教委备案。3.考试时间不同,长线自考由省考办在每年的一、四、十月组织三次考试,可重复报考,无合格时间限制(本科学位申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短线自考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4.考试及命题方式不同,长线自考由全国考委和省自考委联合出题制卷;短线自考科目设置分为统考课程和校考课程两类,统考课程由自考委组织命题和考试,校考课程由学校命题考试。5.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长线自考报考费用全省统一;短线自考收费根据主办院校专业设置及开办情况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由于要占用学校教学资源,费用一般比长线要高。“大自考”的毕业证书和“小自考”的毕业证书格式是一样的,上面有两个章,左边是主考院校所在省自考委的章,右边是主考院校的章。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都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在工作及参加其他资格类考试时有相同效力。毕业证上的区别就是一是证书编号,这个编号可以识别出是通过“大自考”或“小自考”,即报名的方式是“县区自考办”还是“报考院校”;二是主考院校的章,如果是通过电大报考学习的小自考,则主考院校的名字是**广播电视大学,而大自考则是自己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名称(如: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大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04月自考00087英语翻译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91.23KB 2018年04月自考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2.89KB 2016年04月自考00504艺术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17.71KB 201804自考00067财务管理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533.6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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