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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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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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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职责

招生办公室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统考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PETS)、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和主要职能介绍: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和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相应制度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根据国家省、市核准的本市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及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负责组织报名、体检、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招收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3、负责建立考生的录取档案,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鉴定工作。4、指导全市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机构,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招生考试工作。5、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6、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7、负责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8、承办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便于工作的衔接,市招考办加挂“深圳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牌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为深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将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熊开明主任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殷刚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工作;曾广培副主任分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考命题组织等工作,协助联系中考中招改革工作。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学、教学教法、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和指导机构,同时承担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高考中考指导、教育教学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深圳市教育局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具有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服务的功能,是深圳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总编制100人。具体承担:1.开展教育发展、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规划的研究以及各类教育评估和行政审批的前置性评估;自主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的全方位服务;2.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育发展研究(含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学校发展研究、学生身心发展研究)、教育管理与评价研究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以及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的管理工作;3.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含教材教法、课堂教学质量、学科考试命题)、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全市高考、中考备考以及高中学业考试指导;4.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以及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辅用书编写和审定工作,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的研究工作,地方教材和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6.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学业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市级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以及各级培训基地师资的培训;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教师提升学历教育。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内设机构为“一所、两室、两中心、三个部”具体为:【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院党政办公室】、【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室】、【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学校研究部】、【培训部】、【信息部】。电化教育馆深圳市电化教育馆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深圳市电化教育馆于1985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与市教育局电化教育仪器站合署办公;200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电教馆。深圳市电化教馆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条件装备、技术推广、媒体制作、资源建设、理论研究、课题实验、信息技术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等事业管理与研究职能。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市电教馆今后的工作重心将逐步转向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与服务,建成基于城域网的为全市教育系统服务的信息资源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深圳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稽核科、核算一科、核算二科)。代表市教育局对其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即“核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核算单位行使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监督权,为核算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在核算单位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工作事项:1、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2、办理国库支付复核业务;3、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负责核算单位年度财务决算;4、审核核算单位教育收费情况;5、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6、整理核算单位会计档案,保管其最近两个年度的会计档案;7、定期统计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8、对核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9、定期向市教育局报告核算单位财务信息;10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方式:以“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为基本方式,通过驻点银行和国库支付两种方式,为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按月为核算单位出具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信息提示。学生资助中心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教育局管理市属各高等院校、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工作职责: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工作;二、根据我市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指导计划,核准各学校年度申请贷款计划,批准各学校学生申请贷款报告;三、统一管理使用市财政拨付的贴息经费;四、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等工作;五、统筹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校服费等工作;六、负责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的管理与统计等工作;七、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教育基金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在深圳市市政府的倡导下、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同意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成立。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旨在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海内外各界人士多渠道募集教育资金,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表彰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对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团体和单位,进一步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工作任务是加强与理事成员、尤其是捐款大户的联系和沟通;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做好全市学生、教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统计全市获省级以上学术科竞赛优胜奖的学生及辅导老师人数、名单,并奖励;深入学校配合督导室做好全市学校的等级评估工作并奖励;表彰参加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以上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组织老教师外出活动;配合市政府及教育局开好教师节表彰大会,并对全市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奖励;配合省基金会做好获省市基金会的联系,以国家及兄弟省市基金会的工作经验为鉴,规范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召开基金会理事大会,修订基金会章程、基金管理条例、奖教教学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基金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与职责。教育国际协会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原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深圳分会)是深圳市教育界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地方性专业机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教育局,同时接受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协会成立于1991年,并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宗旨是为适应深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深圳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各国、各地区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科技交流组织、学校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基金会及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为各会员单位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的教育信息。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有52个会员单位,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个教育机构及大中学校建立起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深圳市会员单位、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人士推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会设有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由理事推选,并从常务理事中推选会长、副会长。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任命。协会业务范围:一、组织、交换综合性和专业性教育考察团组;二、对社会进行出国留学咨询辅导服务及参与我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三、举办国际教育展览会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四、举办语言教学等培训项目;五、举办政府委托项目;六、协助学校及其他部门与外国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七、组织安排外国师生来华考察、访问、进修等;八、组织学生、家长赴境外访问、参加比赛、国际游学夏(冬)令营等;九、参与在市各中小学任教的外籍英语教师的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学会深圳市教育学会成立于1982年11月。学会成立以来,致力于深圳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教育强市的步伐。学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学校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会为传播先进的教育理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桥梁”、“纽带”和“咨询”、“参谋”作用。根据学会章程,本会的业务范围还包括开展教育评价、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等内容。现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有93个理事单位。

高校招生办主任大学的招生办有的属于二级单位,有的属于三级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招生考试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普招、成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生考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和和县区为考试提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试环境。

3、培训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各项考试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制定县招办工作目标管理和考点目标管理,尤其是保密室建设、考风考纪建设等。

5、负责各项招生考试工作的报名、体检、考生信息采集、确认、考务、建档、录取、资格审查等工作。

6、各科职责明确,同时分工合作。

部门设置

1、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2、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3、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本科补录院校名单。

教育局自考办公室主任职责

从职责上来说:1负责该局“财”和“物”的管理。2、负责协调内外,上通下达。3、是局领导的参谋,相当于秘书(如果领导没有专职秘书)。提拔的条件来看,提副局的可能性很大,但也要看个人的能力问题了。

那得看和谁比了。总之政府部门的工作都是不错的,稳定,待遇高,福利优厚,而且作为办公室主任,是局领导的参谋,有实权,灰色收入也很多啊

办公室主任职责办公室主任对分管的行政和后勤工作负责。(1)全面负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人事、党务、统计、档案及站内人员的考勤工作。(2)拟订站内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往来接待安排。(3)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综合协调各室之间的工作。(4)做好员工的转正、定级、工资、职称变档等工作,办理社会保险。(5)负责站内资产的管理,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设备购置、造册、保管、使用以及消耗管理的制度。(6)负责上级下达的各类文件的承办、传达及归档工作。(7)严守机密,管理好印鉴及介绍信。(8)严格财经纪律,协助站长管好财务。(9)组织安排政治理论学习。(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卫艺处长就要差得远了

呵呵 你是学校办公室的么?我是助理员,我们办公室主任主要就是处理一些老师要报销的东西,分配共有财产,购买办公室所需要的东西。处理学生反映上来的学校的一些问题,处理学校下发的一些文件。呵呵,我感觉就是不停的盖章哈。

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职责

法律分析: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

1、制定招生季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草拟学费收费方案

3、起草招生合同

4、划分招生片区、分配招生任务并监督实施

5、协调各片区工作,协助解决片区主任的疑难问题

6、组织和管理学校接待工作

7、管理信息电话接听和反馈工作

8、安排、实施和总结家访工作

9、草拟奖金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 招生办公室是河间市招生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业务工作隶属教育局管辖。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市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工作。

不错,经常接触局领导,提升得快一些,有权有油水,干吧干吧。

那得看和谁比了。总之政府部门的工作都是不错的,稳定,待遇高,福利优厚,而且作为办公室主任,是局领导的参谋,有实权,灰色收入也很多啊

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公司所有后勤工作的开展。

2、负责公司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及维稳工作开展及协调。

4、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设施采购及办公区域扩建等工作。

5、负责对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及环境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6、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安全。

7、负责建立企业安全保卫系统等工作。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安全情况、安全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负责管理公司的设备维护和维修。

10、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员工住宿安全,维持宿舍秩序。

11、负责配合行政总监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及协调。

12、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2011年“管理提高年”这个中心,立足科室职能,改进服务质量,为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

二、明确两个目标。一是在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中、特别是在省局效能考核的各项工作中争创优秀;二是在市局组织的各项评比中、特别是机关先进科室评比中名列先进。

三、把握三个重点。在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同时,2011年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文字工作。在综合文字上,做到站得高、想在前、跟得紧、谋得深,围绕市局重点工作的做法、成绩、经验,主动为领导谋划全局思路,统筹全局规划,提炼全局方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简称“省自考办公室”或“省自考办”)是安徽省教育厅下属的机构,由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管理。2、属于正处级别编制,所以安徽省自考办公室主任是正处级别,相当于淮北市教育局局长、濉溪县县长、烈山区区长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姜钢副 主 任:李光明、张为舟、刘立国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来启华主任助理:罗民

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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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到进修校报名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 1984年2月,由县政府发文成立“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1人,与县招办合署办公,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县考委主任,宣传部、文教局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由招办主任兼自考办主任。 1984年4月,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省同步开考,首次报名76人,82科次,首开专业汉语专科、党政干部基础科。 1986年12月,有两名首批自考毕业生:汉语专科:李民新(现任县政府副县长),党政干部基础科:奉孝军(现任县畜牧食品局人事股长)。 1987年4月,首次开考中专专业:邮电管理,报考人数4人,1990年6月毕业1人。 1988年7月,县委组织部、县成人教育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永廷担任站长,组织部副部长刘云春、成教办副主任冯星祥担任副站长,工作人员:熊建川、张平、刘文伟、吴国舟。 1989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吴永强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西南民院任教。 1989年4月,首次开考汉语本科专业,报考人数23人。 1991年,乐至县编制委员会以乐编发[1991]10号文件,考办配备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全县的自学考试工作。 1991年7月,乐委组[1991]246号文件任命吴国舟为乐至县自考办主任。 1991年9月,乐府办发[1991]111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人员组成:郭云放任主任,蒋永廷、杨忠诚、冯星祥任副主任,秦绍金、黄狄泉、贺成龙、唐文佑、郭松林、吴大德、吴国舟为成员。 1992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刘安全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浙江大学任教。 1992年4月,自考报名达1907人,4174科次,创历史最高纪录。 1992年5月,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行文乐委组[1992]30号《关于“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的报告》,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为“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同时建立“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校务委员会成员:郭云放、徐其璋任名誉校长,蒋永廷任校长。刘云春、冯星祥任副校长,委员:熊建川、张平、李泽贵、吴国舟、田俊文、廖砳。办公室主任:吴国舟,教务处主任:田俊文。 1993年3月,由冯星祥、吴国舟、卢治国合著《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之浅见》获内江市自考首届论文二等奖,同时获四川省成人教育协会二届三次年会二等奖,并在《自学考试报》和《四川省成人教育》杂志上全文刊载。 1993年4 月,县府办发[1993]46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以下成员组成:唐顺德任主任,蒋永廷、赵燕鹰、张平任副主任,委员有雷大秉、吕锡和、张开荣、吴联民、段绪安、黄狄泉、梁光宇、余正碧、唐文佑、邓永寿、吴大德、吴国舟。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县自考委对我县自考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1993年4月县考委行文乐考委[1993]02号制定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工作制度》。 1993年12月,有首批汉语本科毕业生3人:杨雄、汪斌、吴启安。 1994年2月,省教委、省考委发文川考委(1994)第03号《关于表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县考办主任吴国舟获先进自考工作者并在四川省高教自考十周年表彰大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1994年3月,内市教人[1994]第33号《内江市教委、内江市考委关于表彰自学考试1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考办、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分别获先进考办、先进助学单位,县教委张平获先进考场主任,回澜职中李成遂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1994年6月,乐府发[1994]75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开展自学考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先进自考工作者、优秀毕业生)28名给予了表彰、奖励。 1994年11月,内考委[1994]7号《内江市教委、市考委关于内江市第二届自考科研论文奖的通知》,县考办吴国舟所撰写的论文《自学考试发展前景之浅析》获二等奖。 1995年4月,乐教组[1995]13号《中共乐至县教委党组关于廖砳同志任职的通知》,通知决定:廖砳任乐至县自考办副主任职务。 1996年10月,县考办吴国舟获全国自考委颁发的从事自考工作十年荣誉证。 1996年12月,由县教委发文乐教办[1996]16号《关于建立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的通知》,经教委领导研究决定,建立了八个(原八个老区)乡镇自考工作站,由撤区并乡建镇以前的区所在地的镇教办主任任站长,成教专干任副站长并负责自考的日常工作。 1997年4月,由县政府办发文乐府办发[1997]5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国家级自学考试基地的通知》。由县人民政府办研究决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地。 1997年5月,廖砳所撰写的论文《浅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的关系》、唐帆所撰写的论文《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坚持严格的考风考纪》均获市教委、市考委第三届自考科研论文评审三等奖。 1997年10月,经省考办检查验收,确定我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四川省自学考试规范化考场。 1998年4月,乐府办发[1998]53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成员组成:主任:周燕,副主任:王俊英、杨忠诚、彭建、张平,委员:吕锡合、贺成龙、黎宗兴,姚文君、黄正国、许鹤龄、吴国舟。 1999年12月,乐府发[1999]8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表彰先进集体10名,先进自考工作者14名,优秀毕业生12名。同时受省教委、省考委表彰先进自考工作者廖砳(川考委[1999]第30号)。市教委、市考委表彰:先进集体:回澜镇自考工作站;先进工作者:王三让、胡家玉、唐帆;优秀毕业生:蒲杰、吴洪。 2000年,由于机构改革,县进修校与县成教中心合并,自考办成为进修校的中层机构,9月乐组干[2000]353号:任命廖砳为乐至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月,廖砳与他人合著的《浅谈自考向农村、乡镇发展之对策》一文,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七届科研成果评审中,获三等奖。 2002年4月由县考委发文乐考委[2002]1号“乐教委、乐考委关于实施自考烛光工程受援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教办、县直属小学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习。首批确定受援考生24名。 2003年,自考汉语本科毕业生杨建华考取川外研究生。 2003年12月,编委发[2003]20号,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归并到乐至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名,由招办主任兼任自考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2004年1月,乐考委[2004]2号《关于加强乐至县自考办思想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自考工作质量的若干规定》,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县自考办工作职责,自考办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工作员职责,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监考员选聘制度,国家考试监考员工作制度,试卷领取、收发及保管、保密工作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工作的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本年度增加一月、七月两次考试,全年开考四次。 2004年,资市考委[2004]3号“关于表彰自学考试20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城东小学获自考优秀考点,县考办获考务工作优秀奖、考籍工作优秀奖、教材工作优秀奖;先进工作者:廖砳、郭光敏;优秀毕业生:宋阳、都国胜。同时省教委、省考委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唐帆,优秀毕业生杨小丽(川考委[2004]33号)。 2005年,鉴于生源逐渐下降,特别是一、七两月我县报名人数很少,组织考试经费严重不足,经县考委打报告,省、市考办审批,同意雁江、安岳、乐至三个考点停止组织一、七月的自学考试,由资阳市考办集中统一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2005年新开设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乐考委[2005]1号《乐至县自考委、乐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由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每年四月、十月开考两次,全年报考107人。 2005年至2006年属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年,根据教育部自考办(教考试办[2003]5号)和川考委[2005]7号《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考委的有关规定,2005年4月乐考委[2005]2号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杨晓莉,副组长:吴长会、曾凡友、吕显杰。成员:吴国舟、李茂鸣、罗志刚、张春亮、廖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春亮,副主任:廖砳。成员:唐帆、陈洪亮、姚春。同时由县考委、县教育局制定了我县高教自考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方案(乐考委[2005]4号),同年9月由乐考委[2005]7号行文: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的报告,10月(052次)考试,通过省、市考办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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